《庄子》在《汉书·艺文志》中列入道家,今人论庄学及其文艺、美学观念,无不由“道”始。“道”在古代思想史上涵义甚为繁杂,在某种意义上实是一空框,是各流各家学术系统中的“虚位”而非“定名”。这一层意思,韩愈《原道》申发儒家之“道”时曾予以揭穿“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已无待于外谓之德。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就所谓“道家”而言,不能不注意到“道家”一名与“儒”、“墨”不同,是秦汉之际才逐渐流行的概念,由司马谈首先从学术上作了概括,其文献在刘氏父子到班固“考镜源流、辨章学术”的目录学著作中得到了整理。胡适《中国中古思想史长编》称“司马谈所谓道家,即是《汉书》所谓杂家”,虽未尽周全,却是非常敏锐的看法。这些事实表明,所谓“道”有待进一步的勘探。 古时学术为天下公器,章学诚以为“言公”,也即《庄子天下》所说各家对某一学说“闻其风而说之”,承续其统绪而中说发挥,因而方有孔子“述而不作”的观念。“ 道”论是《老子》的核心,认庄子》对“道”有颇多申述,但较之老学未见得有真正的突破,视之为“述”,或许更为台适。《庄子》在思想史上的突出贡献是对“天” 的提升。《庄子》本文中,“道”、“天”有时就是相关二沃而沟通的。《德充符》“道与之貌,天与之形”,“形”、“貌”同一,“道”、“天”相通《天道》“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立矣⋯⋯循道而趋已至吴”此“道”即“自然”之义,也即庄学所突显的“天”义。 哲学史上的一般意见以《老子》为主要代表,肯定古代思想家将“天”作为与“地”对举的物质性、宇宙论的“天”,而并没有充分估计《庄子办阐发《老子》中隐约的“自然”内涵,将“天”提升到哲学的高度。庄学这一意义的“天”与原始宗教之“天”的区别在后者是具有神格性的,而它与老学之“天”的区别在一为状态性的,一为实体性 的,实体的“天”是实在的、宇宙论的,而状态的“天”是逻辑的、哲学的。然而复杂性在于思想的更迭是一连续的过程,多重观念可能缠杂共存。《庄子》对于主宰性的意志之“天”并未全然抛却,庄学中许多颇具神秘性的观念亦应向其所保留的主宰性意志之“天”这一层面找寻原由。即以“天”的“自然”这一方面而言说“天”是“自然”、“本然”之义,是从理性化的清晰程度说的就像《老子》以“水”等为其“柔弱胜刚强”的“反者道之动”的象征,《庄子》亦是观念与现象兼融,其‘天”为“自然”的现象象征即是“浑沌”,它是不可离析的应帝王》。“天”、“人”对立的解决在观念形态上说即去除人为”、依乎“自然”,在现象象征方面而言即与“浑沌”同一。此与“浑沌”同一的观念和向“天”这一生成本原返归的倾向是相互缠结的。也就是说,庄学在某一特定向度上可达到高度的理性清晰程度,而其思想结构中古典思维模式仍是基本的制约性因素。①正是基于对《庄子》“天”的观念的重视及对它多重性的认识,本文试图较为切近地把握《庄子》关于“艺”、“文”、“美”之生成与本质的思想。 点击这里下载PDF全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