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怎样对待传统? 彻底否定传统文化,全盘西化的论调,现在不太听到了。但这种思潮的影响还常常可以见到。一种有代表性的说法是,传统文化“真理与谬误杂陈其中。既有精华性的东西,也有糟粕性的东西。”或者说,“有好也有坏”;在讲到继承传统时一定要加上“优秀”两字,不敢或不愿理直气壮地肯定传统文化;现在一些地方开展儿童阅读古代经典的活动,许多人听说后第一个反应就是问,对糟粕怎么办?总之,提到传统文化,首先总是想到糟粕。 说传统文化有好也有坏,有精华也有糟粕,当然并不错;我们不能说传统文化一切都好。不过只讲到这里,只讲传统文化中有许多好东西,还是不够的。重要的问题是我们总体上怎样看传统文化,对传统文化总体上取什么样的态度。半个多世纪前一位前辈学者曾经提出,任何一国的国民,对其本国的历史、文化,应抱有一种“温情和敬意”(见《国史大纲》)。而现在,不少人说起传统文化时却是抱着一种戒心和疑虑,有人甚至是一种鄙视或敌视。在这两种不同的心态中,我们究应是抱着“温情和敬意”,还是抱着戒心和疑虑,或者鄙视或敌视呢?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认真思考和明确从总体上应该怎样看传统文化? 一种观点认为,总体上传统文化是“封建社会的护法神”,是“落后的、保守的”,“已经死了”;传统文化中只有“个别枝叶”还有一定的生命力,经过加工可以“起死回生,为今人服务”。这是对传统文化抱有鄙视和敌意的表现。有这样观点的人,特别是公开宣扬这种观点的人,现在已经愈来愈少了。但不少人在说到继承传统文化时首先想到的是糟粕,只说传统文化中有好的东西,不敢在总体上肯定传统文化,则还是受这种观点的影响。 固然,传统文化有其时代性,在不同的时代有其不同的内容;但文化的发展是积累的,有继承性的,不同时代的文化变迁中又贯穿着共同的基本精神;不同时代带有时代特点的具体内容,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淘汰消失了,而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则随时代发展而发展,构成民族的文化传统。从总体上看,传统文化是我们中华民族数千年文明发展中智慧的结晶,也是我们民族精神的体现。我们的祖先在几千年的发展中创造和积累了中国文化,使我们作为一个伟大的民族以自己特有的面貌立身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人类文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也可以说,正是中国文化造就了中华民族。我们说我们是中华民族,是中国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这个概念,不是种族的、地域的概念,甚至也不只是一个政治的概念,而首先是一个文化的概念。如果没有了中华文化,中国人也就不成其为中国人了;中华民族也就不再足中华民族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国家经济有所发展改进,其改进也只“等于一个被征服国或次殖民地之改进”,“无异是一种变相的文化征服,乃其文化自身之萎缩和消灭,并非其文化自身之转变与发皇。”(《国史大纲》)所以,传统文化不仅是我们民族的一份珍贵的遗产,而且也是我们今天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和建设新文化的基础,是我们民族的生命。正是从这样的认识出发,我们说,应该对传统文化有一种温情和敬意。 这样讲当然不是对传统文化全盘肯定,无批判地继承和吸收。传统文化有其时代性,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前进,传统文化中有许多内容需要有所改变,也需要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有新的发展,继承传统必须推陈出新。但这样做的前提是肯定传统文化的价值,抱着温情和敬意去研究,去推陈出新,继承和发展;而不是带着疑虑和戒心,更不能带着鄙视和敌意来看传统。虚无主义的态度实际上是自毁民族存在的根基,而戒心和疑虑会妨碍我们以积极的态度去研究传统,使我们不能准确把握传统文化的真精神。而且,对于原封不动地照办传统的担心事实上也不必要。近代以来,我国的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文化也随着有了深刻的变化。在新的社会环境下,面对新的问题,人们在继承传统文化指导新生活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给传统文化赋予新的时代内容,使传统文化得到发展。原封不动地照搬传统的情况,事实上并没有发生,也不可能发生。最明显的莫过于爱国传统的发展。我们民族有深厚的爱国传统。岳飞、文天祥、林则徐等爱国志士、民族英雄,是这一传统的代表;“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现在常说成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是这一传统精神的集中体现。有人说,古代岳飞、文天祥、林则徐等人的爱国,爱的是封建国家,是忠于封建帝王,担心宣扬岳飞等人是宣扬封建糟粕。其实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近代以来国难深重,一代代中国人正是在岳飞、文天祥、林则徐的英雄事迹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精神鼓舞下,前仆后继地投入救国斗争。而在这中间,我们看不到有忠于封建国家,忠于封建帝王的影子;人们继承的是中国传统文化把个人命运与民族、国家命运紧密连结在一起的精神;而在把这一精神用于新的条件之下的时候,爱国传统也就经历了推陈出新的变化,得到发展,获得了新的时代内容。 总之,对于传统文化,应该推陈出新,继承发展;而要这样做,前提是要对传统文化有一种温情与敬意。要抱着温情与敬意,积极地对传统文化进行研究总结,在继承发展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建设发展我们的新文化。 第二,要面对现实,回应现实的挑战 [1]市场经济的挑战。 文化不是僵死的、一成不变的,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在巨大的社会经济、政治变革的时期,往往也伴随着文化的变革。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巨变;与此相应,中国传统文化也面临深刻的变化。如何推陈出新,改变自己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一直是这百多年来中国文化发展中的主题。社会变革的步步深入,不断向中国传统文化提出新的挑战;中国传统文化的变革也在应对这些挑战中步步深入。特别是近二十年改革开放,走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中国社会更经历着一场空前深刻的变化。这个变化也理所当然地向中国传统文化提出了空前深刻的挑战。 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利益原则。每一个生产者和经营者走上市场,都是为了追求利润。而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利益的分配则主要通过竞争来宾现。对利益的追求和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竞争,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市场经济这样的运行原则,与在农业经济基础上形成发展起来的传统文化,有着尖锐的冲突。面对竞争,人们问:“竞争你死我活,体育竞赛冠军只有一个,如何能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求职竞争需要的是表现自己,争取别人的了解,推销自己,而不是谦虚;谦虚只能导致竞争的失败。”“竞争激烈,不得不作假,老实就会吃亏”等等,传统文化的一些基本价值追求,都受到了严重的挑战。五四时期提出的民主和科学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而现在传统文化面临的挑战已远远超出了民主、科学的范围。正如钱穆曾指出的,“中国此下立国,群认惟有进为一商业国家,乃始有望。……而中国文化大传统中之所谓‘礼’则与商业与宗教信仰皆有扦格不相容处。仅言民主、科学,似非穷源探本之图,此有待善言历史文化者有以阐发之。古人言:舍其旧而新是谋。舍旧非难,谋新实难。此则待我国人之善谋之。”1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原则,但不是我们社会生活的唯一原则。我们的社会生活有广阔的领域;在经济领域之外,家庭、邻里、社区、以及各种公共生活领域里,人们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不是竞争,而是互敬、互爱、互助,是推己及人。正常社会秩序的维护,需要社会公德。文明愈发展,社会公德就愈重要。而社会公德的精神,是要求人们在个人的行为中要顾及他人,顾及公众和社会,其基础正是推己及人的思想。如果社会生活中只有竞争,大家凡事只顾自己便利,全然不顾他人,那就不会有社会公德。 所以,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不能只有竞争原则。在经济领域之外的更大的领域里,需要的正是推己及人的原则和精神。现在有人提出对推己及人原则的怀疑,原因之一正在于他们有意无意地把竞争原则当作了唯一的原则,这是对竞争原则认识上的一个误区,这样的认识是危险的。如果我们的社会在一切方面、一切问题上都只有竞争,人与人之间只剩下竞争对手的关系,那会是什么样子?那就不会有爱,不会有友谊,不会有和谐,那是非常可怕的。 就是在经济和竞技体育及其它竞争中,也需要有推己及人的精神。竞争要正常进行,它本身也需要道德的制约,不能不择手段,不守规则。经济竞争中造假欺诈,种种不正当竞争手段;体育竞赛中吹黑哨、踢假球,故意伤人,甚至雇用打手伤害竞争对手;学术领域剽窃作假,垄断资料,甚至将图书馆的公共资料窃为已有等等,背离竞争正常规则的事层出不穷。如此种种,都破坏了竞争的正常进行。要克服此等现象,保证竞争的公平进行,正是需要提倡推己及人的精神。在这里,推己及人就是要将心经心,想一想如果别人这样对待你,你会如何?你不愿意别人以不正当手段伤害自己,就也要认同竞争对手与自己有同样的愿望和追求,自觉把竞争对于与自己放在平等地位,尊重对手平等竞争的权利。有这样的精神,也就不会去做上述那些损人利己的事。所以,推己及人不仅可以与竞争并行不悖,而且还是保证竞争公平进行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原则;竞争不仅没有否定推己及人原则的意义,而且正是激烈的竞争更需要推己及人的精神。 任何一个社会在其社会生活中都有着不同层次的原则和规范,有反映着此时此地社会的要求,为此时此地社会所特有的原则和规范,也有反映着人类社会生活的普遍要求,为一切社会所需要的普遍、恒常的原则和规范。这两类原则和规范并不是彼此孤立,互不相干的;它们相互连结,密不可分。普遍性的原则和规范在不同社会里总是带有不同的时代内容和民族特色;不同社会、不同民族的时代性和民族性的原则和规范又总是与普遍性的原则和规范共存,受到普遍性的原则和规范的制约。这两种规范和原则相结合,组成完整的社会生活原则和规范的体系,共同维护着社会生活的稳定、和谐。市场经济下的竞争原则和个人物质利益原则,是属于前一类,是市场经济所需要和特有的原则;而中国传统的推己及人和谦虚的原则,则是属于人类社会生活的普遍的基本的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需要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结合,但其基本原则和思想不会被否定。 总之,竞争的原则和推己及人的原则,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竞争原则是市场经济下发挥人的潜力,推动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前进的重要原则。但它不是唯一的和绝对的。推己及人的原则是待人处事的一项根本原则,它是社会公德的基础,也是保证竞争公平进行的思想道德基础。为了社会的和谐与发展,需要很好地把二者相结合。一方面不能把竞争原则绝对化,另一方面也不能把推己及人与竞争对立起来,作简单、保守的理解。中国古代文化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缺乏竞争意识,这是今天需要克服的。今天我们提倡推己及人的原则和精神,要赋予它新的解释、新的内容,使它与竞争原则相结合,促进而不是妨碍竞争原则的实行。 [2]社会现状的挑战。当前社会道德建设中的一个突出的问题是见义勇为的尴尬和志愿服务者队伍的萎缩。一些青年志愿服务者经常帮助残疾人、孤寡老人,任劳任怨,可是自己有了困难却得不到他人帮助,于是心理不平衡,想“虽然是奉献爱心,但还是要有激励机制。” “特别是当得不到别人理解时,心里滋味真不好受。”一位青工谈起一次救人经历。一天,他正骑着摩托车,突然前面较远处一辆摩托车撞倒一位过路的行人,肇事摩托车不顾行人受伤,就加大油门飞快地逃走了。紧跟其后的他马上停下摩托车来,把他送到医院治疗。治疗后,他看见伤者伤势稳定,准备要走时,伤者拖住他,不准走,认定是他撞伤自己,要他赔偿。最后,他没有办法,只好赔偿2000元了事。一些共青团干部反映:现在组织大型的青年志愿者活动越来越固唯了…… 针对此种情形,有“道德银行”的出现,并且立即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问题涉及多个方面,需要从多方面认识和综合解决。 1、要继续不动摇地大力提倡无私奉献,见义勇为。道德的根本精神是为己,只求心安,不问得失。舜的父亲瞽叟对舜很不好,与舜的弟弟一起,多次要杀害舜,而舜不改对父亲的孝。所以被誉为大孝。说明道德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只有有了这样的精神,才能真正义无返顾,见义勇为。有了条件就失去了道德的根本精神。在这一点上,不能动摇,不能因为出现上述现象,借口“对道德现状的正视”而降低标准。 2、要加强知恩图报的教育。要使“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成为社会风尚。社会关系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的体系;社会道德也是一个综合的体系。不同的人在社会关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在道德方面也就有不同的要求。只有不同地位的人都从自己所处的地位出发,尽自己的道德义务,相互配合,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气,达到社会的和谐。在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上,我们既要提倡无私奉献,见义勇为,也必须提倡知恩报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两方面结合,才能形成互爱、互助的和谐关系,使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成为风气。只讲无私奉献,见义勇为,不讲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助人变成单方面的要求,就不可能持久。目前我们遇到的困境,正是在此。 3、要建立合理的社会保障机制,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利益。见义勇为者的利益应该受到保护,他们的实际问题应该得到解决。这要依靠政府和社区。要有相应的法律(已经有了),也可以研究建立一定的社会保障体制,比如募集专项基金等等。志愿服务者自身求助的需要,应该受到关注。要扩大志愿服务的服务面,逐步把一切需要服务的人都纳入服务的范围;为此需要加强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使求助的需要及时为人们知晓。等等。 所以,这里涉及两方面的问题——提倡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道德精神和保护见义勇为者和志愿服务者的利益——和三方面的人——助人者、受助者和政府、社区。对不同的问题要有不同的解决办法,对不同方面的人要有不同的要求。对见义勇为者和志愿服务者来说,应该强调道德的无私奉献的精神;而对受助者来说,就应该强调“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对政府、社区来说,则要强调关心和保障见义勇为者和志愿服务者的利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这样各个方面从自己的地位出发,各尽其责,各遵其道,相互配合,才能使问题得到解决。这里,对各个方面、每一个人的要求,都是他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以他方的情况为条件。见义勇为、志愿服务不以获取回报为条件;报恩和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也不是等量的交换。正如我们要求批评者要有与人为善的态度,但受批评者不可以批评者态度不好为拒绝批评的理由;我们要求受批评者以“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态度对待批评,但批评者不可以此为借口采取粗暴打击的态度。重要的是各个方面、每一个人都要认清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求自己,从自己做起。 总之,道德银行提出的问题是重要的,应引起我们的注意;它的出发点也是好的,也可能见效于一时。但其做法有悼于只求心安,不计得失的道德精神,会将人们之间道德互助的关系和社会对见义勇为者利益的保障引上市场交换的轨道,诱导人们从希冀回报的动机去助人,对道德建设会有消极影响,因而不宜提倡。 2002年5月21日初稿 2002年6月18日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