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朝觐礼仪是宾礼之一,朝觐之礼用意在于明君臣之义,通上下之情。 1.礼经朝觐礼 《周礼·秋官·大行人》说:“春朝诸侯而图天下之事,秋觐以比邦国之功,夏宗以陈天下之谟(谋),冬遇以协诸侯之虑。”这是从天子的角度而言。从诸侯的角度讲,就是《孟子·梁惠王下》所说:“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 王畿之内的诸侯,一年朝觐四次。封于远方的诸侯则分为“六服”,各以服数来朝。邦畿之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每岁一见;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二岁一见;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男服,三岁一见;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采服,四岁一见;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卫服,五岁一见;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要服,六岁一见。九州之外,谓之藩国,世一见。这是《周礼》所记的制度,大概是一种理想主义的规划。《礼记·王制》则说,诸侯之于天子“五年一朝”。 2.历代朝觐礼 诸侯朝觐天子的史料,先秦古籍《尚书》、《诗经》、《春秋》、《竹书纪年》等保存甚多。 秦平天下,废诸侯,立郡县,朝觐之礼自然废弃不用。两汉时,诸侯王或一年一朝,或数年一朝,或长期滞留京都,没有严格的制度。同姓诸侯王来朝,常以家人之礼相待,有时燕饮言谈不大讲究君臣礼数。以后晋武帝泰始时规定,诸侯王每三岁一朝,朝礼皆执璧。后周时,梁王萧詧(察)以藩国身份入朝,当时方依据礼经制定朝觐之礼。(《隋书·礼仪志三》) 唐《开元礼》有藩主来朝礼。藩主到达宾馆,在门前皇帝派使者用束帛“迎劳”(迎接,劳问)。朝觐前,遣使戒日。至期,由通事舍人引导藩主自承天门至太极殿阁外。鼓乐齐奏,皇帝即御座。藩主入门,亦用鼓乐,乐止,藩主再拜稽首行礼。侍中宣读制书,宣敕命,引藩主升坐,劳问藩主。礼毕,鼓乐奏鸣,藩主再拜稽首行礼。他日,皇帝宴藩主。宴前,藩主奉贽,献贡物。宴后,皇帝常有赏赐。宋代外国君长来朝,采用唐制。元代受朝之事虽史书有载,唯仪制未详。 明代洪武初,规定亲王每岁朝觐,但是不得同时来京,必须等一王朝觐完毕回国之后,再通报另一王,准许其来京朝觐。自长至幼,自嫡及庶。嫡者朝毕,方及庶者,也按照长幼序次,周而复始。居边诸王,边境安宁则依期来朝,边境有事则不拘常规。朝觐时,大朝八拜行礼,常朝一拜叩头。伯、叔、兄辈见天子,在朝行君臣之礼,在便殿行家人之礼。 清初,藩王分为两类,凡处于中国西、北方面如内外蒙古科尔沁、喀尔喀诸部及新疆额鲁特部、西藏喇嘛等,由理藩院掌管;而处于东、南方面如越南、朝鲜、琉球等属礼部的主客司掌管,二者亲疏有别。蒙古等部藩王,康熙时分班轮流来朝。雍正时改分四十九旗王公、台吉为三班,二岁一朝。至咸丰时废止。安南等国王则偶有一至。朝觐礼大多参照礼经制定,但较为简略。如遇到大朝、常朝,藩王列于班末行礼如仪。非朝期则单独召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