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美学观点看,用印之审美包括4个方面,即印体美、质色美、印面美和印文美。印体美指的是印的形体美;质色美则是印体质地和色调呈现的美感;印面美是印面形状在使用后出现的美;至于印文美,概括为内容新颖、文字布局合理、刀法精湛、边款适宜所构成之美感。就审美要求而言,上述四者都要具备,方能体现用印的完美性。 然而,因受传统和种种因素的限制,目前人们见到的大多是印文与印体、质色不和谐、整体形象很不起眼的印件,即便是前人留下各种印件,能达到印体美、质色美、印面美和印文美的,也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甚至价值万金的皇室御用印,从审美角度看,也很平平。究其原因:一是形体好、质色美的印石难求,一些人只能用普通印石,请名家篆刻,以致出现印文与印体、质色极不相配的印品。二是用印者缺乏审美意识,不愿花力气去寻购质、色、形优的印石,以致出现重印文、轻印体的状况,加之当时的经济、交通等因素,好的印石难以流传,从而限制了人们用印视野。而今,社会进步、科技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用印的品类增多,质量也有所提高,用印的审美观也逐渐成为社会的一种需求,名家篆刻印风已被世人所认可、推崇,印之美几乎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等待和需要的是人们对用印的全方位审美。举个例子,用印美与穿衣美很有相似之处,人们穿衣在保暖的前提下,还要看衣服的款式、料质、颜色、合体以及衣服的做工等等,否则穿衣就谈不上审美;同样,用印者如果一味追求印文美而忽略用印之整体美,那么用印之审美观只能永远停留在几乎难以再突破的印文美的框框内,这就太偏颇、太狭隘了。 具体而言,印体美即是形体美,用印的形体有方形、圆形、椭圆形和自然形,不论何形,要体现美感,其高与宽(或直径)之比,均应符合人们的审美观,否则很难审视其美。应提出的是某些掘性独石,自然造型异常,这种独石大都外裹各色石皮,很有新颖古朴、美不胜收之感,形体好的一般无须雕琢,切面即可制印,此类形体美的印材,正为一些行家用印者所推崇;另外是对印体实施各种雕琢,以提高外形之美感,如浮雕及钮雕等等,这在寿山印中是常见的,不过应注意的是施雕技术好的,图案与印体得当者,确也增加了印体之美;反之,功力不到位者,还不如不雕,以笔者之见,象乌鸦皮、巧色石、大块方石以及矮平头章料者,可施以雕刻,增加印体之情趣,其他宜不施刀为好。质色美乃是指质地细、洁、温、润,晶莹剔透,色泽艳丽,灵气十足的印石所呈现的美感,而某些含有各色纹饰的印材,经打磨抛光后,显露出多种花纹的印石,更是新奇别致百看不厌,这类印石也是用印者所喜爱的。印面美指的是印面形状与画面内容、构图相辉映、相协调而出现之美感,达到眼睛一亮,过目不忘的观赏效果,如宣传、广告用印,大写意书画用印,导游图用印以及藏书用印等等,用自然形印面效果会更好,常给人回味无穷、意犹未尽之感,值得推广。印文是用印之主题,它反映用印者的意愿、思想、个性以及用印者的时代,而印文美正是对这一主题的烘托和表达,印文美是由印文内容、书法、布局、刀法等综合完成的统一效果,从篆刻角度看,除印文内容外,其余的审美则取决于篆刻家的技艺与功力,相同的印文,不同的篆刻,将起到不一样的用印效果,故而历代用印者都十分注重印文美。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用印的品类也越来越多,除常用的姓名印之外,尚有藏书印、座右铭印、成语印、名片印、名人语录印、收藏印、转让印、转赠印、历史典故印、史料记载印、御用印、御赐印以及反映个性和耐人寻味的休闲印等等,均从各个不同方面体现了用印之审美观,至于何时用何印,用印者根据自己的爱好、需要选择形体别致、质量上乘、色调宜人的印材,由名家制印;对于单位公函印、个人姓名印以及各种财务用印,其印体和印面宜用规范形,达到庄重大方、文字清晰的效果。而各种广告和宣传画之用印,可由设计者按需要而定,一般宜用自然形印面,以吸引观众视线,起到宣传的特有效果。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用印是一种享受,一种权力的释放,也是用印者自身文化品位和艺术修养的一种展现。因此,在用印上要视其用途,精心选择,既要遵循旧制,又要大胆敢于突破,勇于创新,不仅用印的形体、质色要好,印面选择要适宜,印文布局要合理,刀法应流畅老辣,方能显示出印真正的美感,以适应审美的要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