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隆基御注御书《道德经》拓本 老子对道的探讨,是一个不断进阶的反思过程。由本原之道到万物之道,由万物之道到社会之道,其最终的归着点是要探索人性之道。人性之道的关键,其实就是《道德经》中的另一核心概念——“德”。《道德经》五十一章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德者,得也,即天下万物所得之自然本性。“道”产生万物,而“德”则保持着万物的本性。而对于万物之灵的人来说,“德”就是指人的人性。有了德所保养的本性,万物才能成形成势,运转于这个世界上。从这一点来说,老子是主张本质先于存在的。因而道与德,具有着崇高而尊贵的地位。 《道德经》五十五章中说:“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蜂虿虺蛇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赤子”刚来到这个世界,还没有被凡俗所沾染。因而赤子身上的人性是最本真、最完满的。“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赤子能不被这些危害人们生命的动物所伤害,说明了人的本性与万事万物的本性其实是和谐、不相害的。整个世界是按照自然规律和谐地运转着,人作为万物之灵,更有着与万物和睦共处的能力。赤子终日嚎哭,但是气息不逆,这是至柔的淳和。四十二章所说“冲气以为和”,四十五章所说“大盈若冲,其用无穷”,在赤子充盈的元气在不知疲倦的嚎哭声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老子将含德深厚的人比作新生的“赤子”,“赤子之和”是最完满的德性之和。 “和”的第四要义,就是回归元气充沛的人类德性。回归到了这种德性之后,人不但能与人和睦相处,甚至还能与那些害人之物相安无事,消解了他们之间尖锐的矛盾。达到“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的“玄同”境界。在老子这里,“玄同”并不是“等同”,而是说明了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在最本原、最幽深的层面上,是与道相“同”的。达到了赤子的至和,也就达到了“玄同”的境界,在这个时候,作为主体的至德之人,就会发现自己与“道”合而为一了。 这种“赤子之和”,确乎是治疗“人类中心主义”的一剂良药。现在的人类与自然界有着尖锐的矛盾。人们往往觉得自己是万物之灵,就可以随意支配一切,结果造成了生物灭绝、环境灾难、能源短缺、疾病流行。人们没有意识到自己也只是万物的一个部分。人与万物有着同根性,有着深层次意义上的和谐。人们应该回到与万物和谐共处的起点上,创造一个淳和的世界。 老子对“和”的探索,由本原而万物,由万物而人伦,由人伦而德性,由德性又复归于道。这是一个富有道家色彩的思辨过程,在其思辨的展开中,我们可以窥见道家对于“和谐”的独到理解。道家的和谐思想不但具有高度的哲学性,也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在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和谐文化的今天,《道德经》中的和谐思想,对于我们思考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仍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