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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年饭和打牙祭 带你看看祭灶外的风俗

http://www.newdu.com 2017-12-28 腾讯道学 江玉详 张茜 参加讨论

    一、“倒牙”和打牙祭的由来
    腊月十六日,名曰“倒牙”。何谓“倒牙”?中国自古以农立国,生活艰苦,民风纯朴,勤俭节约。平时饭食以菜蔬为主,难得吃一顿肉食。
    《孟子·梁惠王上》说,先秦时代的黎民要满七十岁,才能“衣帛食肉”,而统治者则天天吃肉,被称为“肉食者”。
    《左传》所谓“肉食者鄙”。
    以四川为例,直至近代,一般人家也只在每月初二、十六才各食肉一次,谓之“打牙祭”。牙祭的来历,据说古代有这样一个制度:每月初二、十六,军营中必杀牲以祭牙旗,祭旗后牙沾其润,人得食肉,即谓之“打牙祭”。打者,即动词的为字。
    又据民国36年刊四川《新繁县志》云:“县俗,工商家于每月之初二、十六具肉食劳其佣作、学徒,谓之‘牙祭’。
    
    每月初二、十六军营中必杀牲以祭牙旗谓之“打牙祭”(资料图 图源网络)
    《拾慧录》引叶石林谓,节度使藏节之节堂,每于朔望之次日祭之,号牙祭日。按衙,古作牙,度必用祭余晌其衙役,后遂沿用于市肆。倒牙者,谓牙祭于是日终止也。人家皆匆忙备年事,街街则各物罗列,市者往复闺背阛阓(街市)间,谓之‘办年货’,至‘除夕’乃已。”
    民国23年刊四川《华阳县志》:十二月“十六日,俗曰‘祷(倒)牙’,商工多于是日结束。”
    民国31年刊四川《西昌县志》说,新年正月初二日,则曰“起牙”。
    民国16年刊《广安州新志》云:“十二月。十六日,商贾家牲醒祀神,畅饮,曰‘倒牙’,次年正月十六如之,曰‘起牙’。”正月初二,还在过年期间,天天吃肉,商工亦还在休息期间,不存在起不起牙的问题。而正月十五大年过完,十六起牙较为顺理成章。
    二、打扬尘习俗起源自宋
    打扬尘,北方叫“扫舍”,江南叫“打埃尘”,就是祭灶以后至腊月三十这段时间,家家户户,里里外外大扫除,做卫生,干干净净准备过新年。这个良好的风俗,宋代就有了。
    宋吴自牧《梦粱录》卷六:“十二月尽,俗云‘月穷岁尽之日’,谓之‘除夜’。士庶家不论大小家,俱洒扫门间,去尘秽,净庭户,换门神,挂锤馗,钉桃符,贴春牌,祭祀祖宗。”可见南宋临安(今杭州)是腊月三十(除夕)扫舍去尘埃。
    清李光庭《乡言解颐》卷四《新年十事·扫舍》:“扫舍者,除旧更新之意也。然以日日扫地之法,将承尘四壁拂拭之,省却终年劳攘。未扫先祷告曰:‘土地奶奶躲躲儿,扫了房子供果儿。’或曰祀灶之后,不拘宜扫不宜扫。不知何义。”
    
    士庶家不论大小俱洒扫门间,去尘秽(资料图:图源网络)
    清顾禄《清嘉录》卷十二《十二月·打埃尘》:“月昔将残,择宪书宜扫舍日,去庭户尘秽,或有在二十三日、二十四日及二十七日者,俗呼打埃尘。
    蔡云《吴献》云:‘茅舍春回事事欢,屋尘收拾号除残。太平甲子非容易,新历颁来子细看。”,宪书,又叫“时宪书”,即历书,旧时历书上都标明了“宜”“忌”日。
    四川最早从腊八日开始扫舍
    如,民国17年刊《雅安县志》:十二月,八日,“煮粥祀先,脍蔬杂投其中,曰‘腊八粥’。执竿竹连枝叶作帚,拔除屋舍,谓之‘打檐尘’。”
    一般是腊月廿三、廿四祭灶当天打扬尘,即白天打扬尘,晚上祭灶,或者在打扬尘次日祭灶。如腊月廿三打扬尘,廿四祭灶;腊月廿四打扬尘,廿五祭灶。也有地方先祭灶,后打扬尘。
    例如,民国23年刊《华阳县志》:十二月“二十三、二十四两日,人家‘祭灶’,曰送灶神上天。沿街卖灶疏、灶马、灶糖。二十四以后,人家皆扫清舍宇,谓之‘打扬尘’。”打扬尘的良俗,一直传承至今日。
    三、吃年饭(团年)
    四川从腊月十六“倒牙”开时,工商之家清结账项,开始团年,吃了团年饭就把伙计、徒弟放回家过年去了。民间一般称二十三、二十四两日祭灶为“小年”,祭灶之夜为“小除”,而腊月三十则为“过大年”,“大年除夕”,从祭灶至除夕,各家根据情况选择日期,合家团聚饮食,谓之“吃年饭”。
    
    合家团聚饮食谓之“吃年饭”(资料图:图源网络)
    如,民国17年刊《雅安县志》:十二月,“二十三日为‘小除’,曰‘过小年燃灶灯‘祀灶’,备怡糖诸品送神。此后,猪首、鸡鱼享祀祖宗,继诣城陛祠祀神,逐日有之,祀毕聚酣,曰‘吃年饭’。”
    四川吃年饭最特异者为“分年饭”“灌年饭”的习俗
    明天一阁藏嘉靖本《洪雅县志》:“‘除日’,盛撰祀先毕,则家口无大小贵贱均给肉一器,饭一盂,谓之‘分年饭’。”
    清嘉庆十八年刊《洪雅县志》:“‘除日’,蒸熏豚、鸡、鸭,祭家神祀先;分年饭,虽猫犬、花木亦及之。”
    清同治三年刊《嘉定府志》:“十二月。‘除日’分年饭,祭而后分,虽猫犬不遗。”
    民国23年刊《乐山县志》:“‘除日’,分年饭”。祭而后分,丰俭称家,大约人各肉一盂,虽猫犬不遗。”
    清嘉庆十八年刊《峨眉县志》:“‘除夕’,‘分年饭’,祭而后分,虽猫犬不遗。” 熏豚及鸡、鸭祭家神、祀先。分年饭,每人肉一盂,猫犬亦及之。”
    清康熙五十六年刊《眉州属志》:“十二月,‘除日’,‘分年饭’,丰俭随宜,大约每人肉一盂,即猫犬、果木亦不遗。”
    清嘉庆二十一年刊《键为县志》:“‘除日’,分年饭,祭而后分,虽猫犬不遗。”
    清嘉庆十九年刊《彭山县志》:“十二月。‘除日’,烧年纸。分年饭,丰俭随宜,大约每人肉一盂,即猫犬、果木亦不遗。”
    清嘉庆二十年刊《温江县志》:“(除夕)合家聚饮,惠及奴仆,以肉食分给猫犬暨果卉之属。”
    清道光二十四年补刻本《金堂县志》:“‘除夕’,以牲醒祀先祖,分年饭,虽猫犬不遗。”
    民国16年刊《简阳县志》:“(十二月)三十日,陈撰祀祖先,家人聚食,谓‘食年饭’。卑幼拜尊长,谓之‘辞岁’。午后,用肉滓和饭,捶击成团,命童子持刀向果木干上祈一小口,纳饭其中,谓之‘嚷(灌)年饭’。嚷(灌)时祝之曰:‘祈一刀,结一挑;祈一口,结一斗。”,
    民国28年刊《巴县志》:“今县俗,自(十二月)二十四日至三十日,阖家祀先,团聚饮食,或邀戚友,曰‘吃年饭’。乡农以刀刃果木中干,塞以年饭,曰‘易接’。”
    民国28年刊《巴县志》:“今县俗,自(十二月)二十四日至三十日,阖家祀先,团聚饮食,或邀戚友,曰‘吃年饭’。乡农以刀刃果木中干,塞以年饭,曰‘易接’。”
    民国21年刊《万源县志》:十二八日,“至三十日之晨,将连日扫除渣滓燃烧,谓之‘烟堆’。是夕名‘除夕’,张灯结彩,千门万户焕然一新。午后,陈鸡、黍、肉、酒,焚香、爆竹,亦有放马蹄炮者(刻以世乱禁用),祀神送年。合家欢聚畅饮,名曰‘团年’;亲友备礼,交相馈送,名曰‘辞年’。又命童子持刀向果木干上祈一小口,以饭纳口中,为‘灌年饭’,灌时祝之曰:‘祈一刀,结一挑;祈一口,结一斗。
    从上引各县志可见,除夕团年“分年饭”猫狗不遗,惠及果木,以及给果木“灌年饭”的巫术行为,是从明代至民国,遍及全川的风俗。这种风俗有古蜡祭之意,其源相当久远!(编辑:赵青)
    
    (本文由腾讯道学独家整理编辑,文:江玉祥,张茜。选自:文史杂谈,2016年第一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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