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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道教仪式与法位的分类

http://www.newdu.com 2018-01-02 道教之音 佚名 参加讨论
    摘要:五世纪以降形成的受道法位与中古道教仪式的分类有密切的关系。一方面,根据各个法位规定的道士所受仪典名目可以判断,中古时代最重要而且比较流行的基本仪式类型有五种,即朝仪、传授仪、斋仪、醮仪、章仪。另一方面,从古灵宝经开始,道教仪式又逐渐按法位区分等级。本文简略讨论了五种基本道教仪式类型的渊源、形成和发展,揭示了南北朝以来诸法位的各类仪式都仿效灵宝斋仪的演变趋向。
    作者简介:吕鹏志,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副教授,法国远东学院(EFEO)合同研究员兼香港中心主任。
    一、引言
    大约自五世纪初以来,由于受到佛教的影响和刺激,来源不同的各种道教传统开始出现了凝聚联合的倾向,对自己的“道教”身份有了统一的认识。不过,在这个凝聚联合的过程中,几个主要的道教传统并未因统一“道教”的出现而被消融。一方面,它们继续保持自己的独立身份,另一方面又在彼此之间形成了地位、级别或阶次之分。后者就是我们所说的“法位”①。
    “法位”一词本指教职的等级,最早见于刘宋道士陆修静(406—477)在五世纪四十年代编撰的《太上洞玄灵宝授度仪》中②。与“法位”同义的词是“法次”,大约七世纪初编撰的《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卷四“法次仪”条即为其例。从上举二书的用例可以看出,法位或法次与中古道教的传授仪规有密切的关系,它们反映了按道士修学程度授予不同教职的制度。这是中古时代形成的重要道教教团制度之一。
    前辈学者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和小林正美曾关注和研究过中古道教的法位制度。有必要先在此说明,他们的着眼点与我们完全不同,而且在我们看来,两人的基本看法都存在问题。
    施舟人认为《道藏》的“三洞”、“四辅”分类体系不仅是道书分类,也与六朝隋唐道士的受道阶位制度相对应。根据唐代的科仪手册,这个制度与由低到高依序授受不同经戒法箓的传授制度相联系:初受正一法位;次受《道德经》法位、《太平经》法位、太清经法位,等等;随后的等级是《三皇文》(洞神)和《洞渊神咒经》等经典;再往上就是灵宝(洞玄)和上清(洞真),它们是最高的两个阶位③。施舟人的说法并不周密。一方面,四辅中的太平、太清从未被作为道教法位等级④,道书中没有“太平道士”和“太清道士”这样的称呼,也没有相应的太平传授仪、太清传授仪和其他冠以“太平”、“太清”字样的仪式⑤。另一方面,南北朝末以后出现了不属于三洞四辅的新法位,例如升玄法位、洞渊法位、北帝法位、三洞部、大洞部等。这些新法位也有相应的仪式,如南北朝末期问世的《升玄内教经》(敦煌写本P.2445)记载了传授升玄法位经箓的登坛告盟仪式,唐代出现了洞渊神咒斋仪(DZ 525《太上洞渊三昧神咒斋忏谢仪》、DZ 526《太上洞渊三昧神咒斋清旦行道仪》、DZ 527《太上洞渊三昧神咒斋十方忏仪》),DZ 1430《道藏阙经目录》著录了北帝法位仪式。总之,中古道教的法位制度与《道藏》的三洞四辅分类体系并不完全对应。
    小林正美考察了从梁初至北宋初记载道教位阶制度的教内外史料,认为与受法有关的道教位阶制度形成于梁代,至唐代被承袭下来。他推论梁初至北宋间所有道士的修学受法都从正一法位开始,因此这个时代的道士都属天师道派,唐代道教的位阶制度实际上是天师道的位阶制度。他指出,过去学者认为唐代有不同道派且以上清派为主流的看法是一种误识⑥。小林正美的看法很难成立。他的根本问题是主观地将天师道的外延放大,轻易地吞并了其他道教经派或传统。至少有两个理由可以质疑小林正美的论点。一是现存汉唐天师道经典和其他经系的经典明显反映出,天师道与其他经派在教义、制度、仪式、实践等方面存在不少差异。二是在道教法位等级制度逐渐形成的过程中,虽然大多数道士都从受正一法位开始,但高于正一法位的道士有非常明确的身份意识,他们不仅自觉与正一道士不同,有时还会表现出轻视正一(尤其是正一法位中的黄赤道士)的态度⑦。总之,我们认为不能用天师道来统括五世纪以降的中古道教。
    在此我们无意过多地批判前人的误说,而是想从另一个角度来重新审视受道法位制度。我们发现,受道法位与中古道教仪式的分类有密切的关系。根据记载中古道教法位制度的教内史料,道教法位的出现对南北朝以降的道教仪式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道士获得的法位若有不同,则所受法职、道经、戒律和符策券契就有级别之差,在教团仪式活动中的先后座次会有严格区别⑧。不仅如此,所行道教仪式也有差异。从古灵宝经开始道教仪式进一步又按法位区分,逐渐形成了与道派法位相应的道教仪式级别,从低到高依次是正一科仪、五千文(太玄)科仪、三皇(或洞神)科仪、灵宝(或洞玄)科仪、上清(或洞真)科仪,后来又在这个序列中加入了洞渊神咒科仪和升玄科仪。也就是说,中古道教仪式可以从法位等级的角度进行分类。我们还可以从这些教内史料中找到另外一种分类方式。它们在记载某一法位道士所受的经戒契箓等对象中,通常会列出师傅传给弟子的仪典名目。根据这些仪典名目,再参证其他一些道教仪式分类史料⑨,可以知道中古时代道门内部对仪式如何分类,也可以了解有哪些重要而且流行的基本仪式类型。
    二、法位与道教仪式的基本类型
    下面先来考察与后一种分类方式有关的史料。这些史料均出于南北朝以降,且绝大多数保存于《道藏》,属于教内史料。试列述如下。
    (一)《传授经戒仪注诀》(DZ 1238)是南北朝末成书的一部仪典,与太玄部即《道德经》的传授有关。此经列出师傅须传授给弟子的十卷太玄部经典,其中最后几卷从题名来看至少涉及三种仪式类型,即传授仪、(自然)朝仪、(自然)斋仪⑩。可以与此经互相印证的是唐末五代道士杜光庭编撰的《太上三洞传授道德经紫虚篆拜表仪》:“今年某月某日蒙师某君于某宫观传授道德、青丝金纽、紫虚金箓及真经上下、河上公章句、想尔要戒、存图、传诀、朝仪、斋法……”(11)
    (二)隋或唐初道教科仪手册《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DZ 1125)卷四“法次仪”条列出各阶次法位弟子应受的经、戒、箓或科仪书等物件。其中提到的科仪书依次是:
    正一法位:正一朝仪……千二百大章、三百六十章……正一斋仪
    道德法位:五千文朝仪一卷
    灵宝法位:灵宝朝仪一卷、步虚注一卷、灵宝修身斋仪二卷、灵宝百姓斋仪一卷、灵宝三元斋仪一卷、灵宝明真斋仪一卷、灵宝黄箓斋仪一卷、灵宝金箓斋仪一卷、灵宝度自然券仪一卷、灵宝登坛告盟仪一卷、灵宝服五牙立成一卷……灵宝众简文一卷
    上清法位:上清三元斋仪一卷、上清传授仪一卷、上清告盟仪一卷、上清朝仪一卷、上清投简文一卷
    其中又有上面提到的三种仪式类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多列入了章仪。
    (三)唐代道典《正一修真略仪》也谈到各个法位阶次的弟子要从师傅手中接受的经箓,其中的正一阶次包括五种科仪:正一朝真仪、正一斋仪、关奏章表仪、阅箓仪、醮箓仪(12)。这里又提到了章仪。阅箓仪和醮箓仪名异实同(13),二者均与传授仪(确切地说就是授箓仪)有关。
    (四)中唐科仪名师张万福编撰的科仪手册《传授三洞经戒法箓略说》同样谈到各个法位阶次的弟子要从师傅手中接受的对象,其中道德法位提到了三种科仪书,即传仪一卷、朝仪一卷、斋仪一卷。下面有小字注云:“此《太玄经》所明,应受持修行。”(14)
    (五)唐代洞神法位科仪手册《太上洞神三皇仪》列出了洞神(三皇)弟子应受的14卷箓、图、经目,最后三卷是三种类型的科仪书:
    洞神经卷第十二三皇斋仪
    洞神经卷第十三三皇朝仪
    洞神经卷第十四三皇传授仪(15)
    (六)大约出于唐代的《洞玄灵宝道学科仪》“必斋品”按法位列举了一些朝仪和斋仪:
    篆生朝仪五千文朝仪
    灵宝朝仪上清朝仪
    三皇朝仪上元斋(合药修仙)
    中元斋(修身谢过)下元斋(拔救九祖)
    八帝斋三五大斋
    下元三十二天斋中元请七十二君斋
    上元六直斋灵宝金箓斋(拔度侯王)
    黄篆斋(救九祖父母)明真斋(修身)
    三元斋(谢过)灵宝自然斋(涉世)
    涂炭斋(救病)旨教斋(救病)
    灵宝五炼生尸斋(救己)五千文斋
    太平洞渊五王斋(16)
    这里列出的五种朝仪分别属于五个法位(即正一、道德、三皇、灵宝、上清)的仪式,惟高低次序的排列不完全正确,“三皇朝仪”应列于“五千文朝仪”和“灵宝朝仪”之间。按这五种朝仪应当就是《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卷六“常朝仪”条题注提到的“五等朝法”(17)或《云笈七签》卷四五“朝真仪第九”条末尾提到的“五等朝仪”(18)。这里列出的斋仪大部分属于灵宝法位的仪式,也有正一法位的斋仪(涂炭斋和旨教斋)、道德法位的斋仪(五千文斋)和洞渊神咒法位的斋仪(太平洞渊五王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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