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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伟文:孝忠诚信与伦理道德——以老子《道德经》为视角的讨论

http://www.newdu.com 2018-01-02 道教之音 佚名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本文从《道德经》中的“尊道贵德”哲学思想出发,提出尊道、贵德必然肯定人与世间万物合理存在之天然本性与关系,故“尊道贵德”与“孝忠诚信”并不矛盾。至于如何在人伦、社会中实现孝忠诚信,儒家重视中庸,道家则强调自然、无为,认为不能把某种特定的、主观的所谓“孝忠诚信”作为普遍的教条强加于他人、他物,而是因任自然,使人人皆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自成其“孝忠诚信”之性。故道家并不反对孝忠诚信等伦理道德及文明规范,而是反对某些特定的道德、文明教条对人性的异化;孝忠诚信等伦理道德只有具备了道家朴、真的性质,方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孝忠诚信。
    关键词:  孝忠诚信   伦理道德   老子  《道德经》
    老子及其《道德经》中蕴含着丰富的哲理。就道家哲学思想的一般特征而言,它以“道”“德”等作为自己哲学的基本范畴。如《道德经》云:“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器)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以我们现在的语言来解读上述《道德经》中的话,则其大意为:天下万事万物之所以生成,有其原因,这就是道;万物生成之后,各具自己的本性,这就是德。德是道的体现、是道的殊相。道是一种形而上的理体,她因万物而成形,因天下大势而成就自己的现实存在,宇宙天地万物都体现着道与德。道之所以为尊,德之所以为贵,不是因为道、德自身对宇宙天地万物有一种权威和命令,这都是出于其各自的天性,是自然而然的。宇宙天地万物生成、发育、成熟,包括其延续和终结,无不有道在其中发生作用;道、德作为人和万物所禀之天性,实质上规定了人和万物的生存、生活的各种价值准则。 故“尊道”“贵德”成为《道德经》哲学思想的主要内容之一
    尊道、贵德必然肯定人与世间万物合理存在之天然本性与关系。就人的存在而言,人要在现实生活中诗意生存,必当合理展开各种人伦的关系。如家庭生活中,自己如何与父母、兄弟、姐妹等相处;在社会工作中,如何与同事、上下级相处;甚至在师门中,如何与师傅、师兄弟相处,等等这些关系,都属于人伦关系。处理这些人伦关系必有其当然之理,如对于父母与师傅,应当孝敬;对于自己所承担的工作,应该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在社会生活中,应当诚实守信。这是人伦生活的理则。道之所以玄妙广大而无所不包,即因其能够因任人和万有之性而随处成就之。故尊道贵德,非必与“孝忠诚信”相矛盾;不仅不矛盾,《道德经》还特别强调要将道与德贯通于个人及家、国、天下之间,并遍及于万物之中,故其云“修之身,其德乃真;修之家,其德乃余;修之乡,其德乃长;修之国,其德乃丰,修之天下,其德乃普。” 人们尊道、贵德,以之来修身,则道德就能落到实处;以之来治理国家,道德就可以丰大而盛;以之来引导天下民众,道德就可以普及于众生。
    当然,我们也知道,在中国文化当中,儒家哲学特别重视人伦、道德。儒家特别强调忠恕。其中,忠指尽己的仁爱之心以爱人、爱物,通常指一种积极为人、诚恳的人格和道德修养;恕指推己以及于人,能理解别人,对人有同情心。如孔子很看重忠,强调人们要“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 ;也看重恕,强调“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通常说来,忠恕在儒家学说中被当作“为仁之方”,是实行仁的重要方式,也被当作仁的重要内容。此后,孟子也把忠作为儒家重要的道德价值规范,认为教人以善谓之“忠”。后世儒家对忠恕的论述更加系统,并将忠与尊君相联系,故忠之德成为中国封建伦理最主要的道德法则。孝悌也是儒家重要的道德价值规范,孝指孝顺父母,悌指尊敬兄长。孔子及其弟子将孝悌看作是“为仁之本”。孟子认为,孝悌乃人先天所具有的“良知”“良能”,每个人在孩童的时候就知道爱自己的双亲,长大后也知道敬爱自己的兄长,亲亲为仁,敬长为义。一个孝敬父母、敬爱兄长的人,才可能忠君,才能取信于朋友,故孝悌又成为诚信的前提,故后世儒者常将孝悌、忠恕、诚信合起来一并使用。
    至于如何实现忠恕、孝悌、诚信等价值道德规范,儒家重视中庸。中庸是儒家重要的价值规范和修养方法,中庸作为道德价值规范指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孔子认为,中庸是一种美好的德行与修养方法,“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 ,他的学生颜回选择“中庸”作为自己的修养方法,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不失。对于中庸的含义,后世儒者多有阐发,如有将中庸解释为中和可常行之德;而北宋的二程则认为“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
    儒家思想特别重视人伦道德,究其原因,大概与中国早期社会生产主要采取农耕的方式有关。从历史上看,由于生产工具落后、生产力低下,我们先民的早期农耕活动主要采取群体协作的方式。如《诗•周颂•载芟》所说“千耦其耘”,就描绘了上千对农人在井田之上集体锄草的情景。在这种情况下,土地也一般归为公有,需要按期进行授田。另外,农耕活动也离不开水利 ,而兴修较大型水利工程非个体一己之所能为,需要群体通力协作方有可能。群体协作必当有一定之规范,故兴起于中原黄河流域农耕之地的儒家思想非常重视对社会礼乐文明制度的建构,具有重制度文明的特点。
    故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什么需要礼仪、法度等制度文明的规范、约束,荀子就认为这主要在于人不同于自然物、不同于禽兽。人是社会性的群居动物,人虽然力气不如牛那么大,也跑不过马,但牛、马最后却都为人所役使,这是因为人能够依靠社会、群体的力量而牛马不能的缘故。群体和谐则天下一心,天下一心则力量大,力量大则强有力,强有力则能役使自然物,故人是不能离开社会、群体的。
    人以群胜物,无群则不能生存,但一个群体如果没有制度规范、没有价值准则,也就是说没有礼义名分,就会发生激烈冲突、就会有争端,有争端就会造成混乱,混乱就会造成社会的离心离德,一个社会离心离德就会遭到削弱,社会削弱了则人就不能够胜于物,故人与人之间群居无礼、法则必乱。要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要确立孝忠诚信等各种伦理道德规范,如此则能使人类社会秩序井然。
    正因为人类社会生活需要有一定的规范,方能正常进行,故儒家文化重制度文明之建构,是非常必要的。但我们也要看到,这种以制度来规范人伦的做法,在现实中如何才能落实好,也是非常重要的。如道家的《庄子》就认为,主观妄为之“治理”,有可能成为一切动乱的根源。所谓仁义、兼爱等具体价值规范皆具有历史性,就好比历史上,尧、舜禅让而帝业成就;但燕王哙听从苏代的意见,仿效古代禅让的做法,将王位让给燕国的宰相子之,却导致燕人不服而国乱;商汤、周武革命而成就王业,但楚平王之孙白公争权却导致其身灭。由此观之,《庄子》认为,争让之礼、尧舜之行,未可以为常。这种观点即使在儒家的经典中也有涉及,这可以从《孟子•离娄上》中以“男女授受不亲”为不变的“经礼”,则“嫂溺”时小叔子是否要“援之以手”等的讨论得到某些反映。
    若一个社会过分强调、肯定烦琐的外在制度、礼教仪式,并将之定为不变的“经礼”,有可能会导致违背、错失人的至诚之性的严重后果。道家、道教则从另一个角度出发,力图消解这种异化。道家哲学主张“无为”,反对“有为”,崇尚“天道”“自然”。应该说,道家、道教并不否认社会对孝忠诚信的价值导向,但同时也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如何才能真正做到或者恰当体现孝忠诚信?道家特别反感形式化、表面化的孝忠诚信,这种所谓的“孝忠诚信”只是一个空壳,其中没有真实之内涵,如东晋高道葛洪就批评东汉后期社会中的“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的现象,认为这种所谓的“孝忠诚信”只是在做表面和官样文章,并没有实质内容。
    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犹如《道德经》第二章所言“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若将一种在特定时空中存在的、有限的美与善,扩充为超越一切时空的、普遍的美与善,这就可能变成“恶”与“不善”了。举个例子,某位女士这次到武当山来参加国际道教论坛,她的先生很爱她,不放心她一人上山;为了表达自己对妻子的关爱,先生于是亲自将自己的妻子送到十堰来。这位先生送自己的妻子到十堰,本来是一种特定的、表达自己爱的行为。但如果将这个行为超时空地普遍化,我们将可以看到,这位妻子会非常可怜!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送妻子去十堰就成为了“爱”的全部与普遍,故只要她的丈夫对她表现“爱”,就把她送往十堰;她的丈夫对她爱的越深,这位女士被送往十堰的次数就愈加频繁。这日子还怎么过?
    所以,在道家看来,欲人人皆能真正归根、复命于孝忠诚信,必然要求“自然”“无为”,不能把某种特定的、主观的所谓“孝忠诚信”作为普遍的教条强加于他人、他物;而是因任自然,使人人皆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自成其“孝忠诚信”之性。道家强调孝忠诚信等社会生活中的伦理道德皆要法自然而行,如果能这样,就可以达到社会的最理想状态。故具有上德的统治者在进行统治时,并不刻意去造作和经营,而是顺乎人之性和物之理,无为而治。所谓:“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四十八章);“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也”(二章);“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四十三章》);“爱民治国,能无为乎”(十章)道家之“无为而治”,不是指无所作为,什么都不做,而是指要顺着人与物内在发展之规律而行,顺着人与物本有之性情而动,这样才能“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指的是不主观妄为。人如果不主观妄为,顺人与物发展之规律而行,则能够做到“无不为”,即什么都可以做成功。道无主观之私意,不过是随顺人性、物情而施为,故能无所不为。
    应该说,道家并不反对孝忠诚信等伦理道德及文明制度,而是反对某些特定的道德、文明教条对人性的异化。道德、文明制度是圣人根据人性、物情而制订的,其本性是自然而然的。如果这种所谓的道德、文明制度过度被强调,就会膨胀、就会失却其本来的自然本性,以这种不合于道的、不自然的道德、文明的教条来约束人们,人们就觉得与自己的本性、与事物的情性格格不入,就会造成对人们自然本性的压抑,会导致人的自然本性的异化。所以,道家认为根据人性、物情去确立道德、文明制度是需要的,但道德、文明不能成为教条,不能过分、不能越出其适用的范围,不能违反人性、物情主观地去对道德、文明予以固化,这样不仅不能达到治理天下的目的,甚至会适得其反。所谓:“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将知止,知止不殆。”(三十二章)“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二十八章)大道化而为器物,万事万物因与道相通而井然有序,圣人依此秩序而制订百官制度,这种制度、秩序博大精深,不需要主观、人为地去对它进行固化,任运其自然,就能达到无为而治。
    《道德经》说:“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所谓的圣智、仁义,巧利,当它们皆是外在的浮文、巧饰时,只可能扰乱百姓的自然天性,并不足以治理天下,如同后世出现的:“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只是推崇外在形式而缺乏实质内容,就是这种情况的真实反映。社会如何才能不异化?道家精神特别强调“自然”,即自成其性,使人、物各自“归根”,复归孝忠诚信之本,而非只是做表面文章,只保留其外在、表面之形式而抛弃其精神实质。
    在此基础上,《道德经》认为,“自然”“无为”是人类最理想的状态,也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价值准则;在“自然”“无为”的状态中,每个人都因任其天性而成就自己的“孝忠诚信”;每一个人心中又皆具有一种价值自觉的能力,都可以通过修己之德,达到孝忠诚信,进而与道本体合一,这即是“自然”,所谓:“犹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这种“自然”“无为”,表现在个体修养方面,就相当于《道德经》所崇尚的“朴”与“真”。“朴”“真”乃道之本,孝忠诚信等伦理道德必须具有朴、真的性质,方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孝忠诚信。《道德经》云:“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又说:“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 其所谓“朴”,即人与万物未经雕琢的自然状态;所谓“素”,乃人与万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规定性,也即是“真”。“朴”是相对于“器”而言的,“器”是分化而具体成形之物,“朴”即一未分化的自然整全性;所谓“复归于朴”,亦即复归于自然。
    《道德经》认为,孝忠诚信等道德规范、价值准则的制订,不能违背人的自然天性,这才能保证善的德行真诚无伪。无真诚之情的所谓“善行”导致了各种虚矫的礼教,这对人性是一种束缚,导致了人性的异化。社会中不仅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巧伪欺诈,也有一些冠冕堂皇的浮华,只有使人们复返于“朴”“素”之“真”,也即崇尚朴实、真诚,才能消解社会存在的种种弊端,人与人之间才能真诚相待,永任其纯朴自然的本性 。
    如何“抱朴守真”?《道德经》特别强调“静观”“玄览”,《道德经》十章说:“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览,能无疵乎?”  《十六章》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人心在虚静的状态中,才能有“明”,即能够自然照物的真智慧;而人心所以不能虚静,乃在于其多欲,由之而受外物之牵累而不能达到任运自然之自由。人的价值观念及其判断与评价,乃常据一特定的立场而有,虚妄的分别常使人心有所偏执,由之造成物我之对峙,如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乃至于祸福、善恶、美丑、荣辱等等。当人执一固定的诸如美、善的标准加诸所有的人和物时,此所谓美、善,反成“恶”与“不善”,所谓“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 世俗所谓祸福、荣辱等观念,亦复如是。此等观念皆出自人的虚妄价值分别,其间虽相互转变、彼此过渡,但却皆相对而不可必,无常态可以把握。减损或消解此类观念,人乃能自然应物,成就差异而把握事物之本真,“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是以不去” ,通过清静、无为消解和破除这种虚妄的价值分别,乃能使人对物无亲疏、贵贱之偏执,不以利害与之相靡、相撄,故可流行无碍,自然应物 。
    在个人的德性修养方面,《道德经》强调“抱一为天下式” ;“治人、事天莫若啬” 等等,认为抱朴、守真,清净、法自然是人修心性以合于道的重要途径。人的心性本来清净,而后天的、非自然的主观作为破坏了这种清净;个体的心性修养只要法道性的自然无为,虚灵玄静,清净寡欲,就能返回到先天的道的状态。所以,通过竭尽圣贤之智来治理社会中的巧伪现象,还不如致力于展现人性之质朴、本来的一面以清静人们之贪欲;通过兴起仁义等制度来敦厚日渐趋薄的习俗,还不如致力于抱素、怀朴以笃实人的本性更为根本。
    道家强调孝忠诚信的“自然”,反对将其教条化。故要防止奸邪,主要的途径在于保存事物如实的、本来之诚,而不在于努力标榜一个“善”的固化教条。道家孝忠诚信伦理思想之大旨,就在于通过探究万物之源,来明确人与万物所禀有的自然之性;通过演绎幽玄深远之理,来探究、澄清人们的迷惑、无知之因。强调因循人与事的自然之性而不主观妄为,损去个人的私欲而不主观施为;从而崇尚道之根本、守护道之母,以此来保存由道所派生的人和宇宙天地万物的合理性存在。
    (原文来源于孝忠诚信与伦理道德分论坛发言稿。作者:章伟文,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
    了解更多:第四届国际道教论坛专题报道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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