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与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 注解:《道德经》的这最后一章,类似于现代人著作的自序,只是现代人将自序放在书的前面,而古人却放在全书的最后面,用来陈述自己的“作书大意”。这也是古代道家著书的一种体例,如《庄子》的《天下》,《淮南子》的《要略》,《史记》的《太史公自序》、《抱朴子内篇》的《自叙》等等,就都是将自陈作书大意的篇章放在最后。这种体例,大概就是由《道德经》的第八十一章开创的。 不仅开创体例,本章还开创了谦逊的传统。按照本章的自述,《道德经》修辞不华美,论辩不雄奇,知识也不渊博,但字里行间的立意是诚实可信的,有些批评性的议论,用心却是良善的,简洁的叙事也包含着对于“道”之真相和真理的认识。之所以将这些个人的感悟、私心自得之处写出来,是因为“道”的蕴涵无限,感悟“道”的智慧也无限,分享“道”,分享智慧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精神上再创造的增值过程,只要不将自己的见解强加于人,那么这样的分享就是自利利他的。本着道家自是而不相非的思想交流原则,遵循道家为而不争的人道新精神,智慧的交流和传播可以像天道一样无害。 这是老子的自许,可能也是他对更多读者的期许。 附《诗译道德经》 (图文转载自赤城宾馆微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