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象征分析学派 象征分析学派与结构学派一样,都是二战以后才兴起的。二战以后,人类学的理论研究兴趣一度转向社会结构、亲属关系、政治和语言,宗教人类学被冷落了一个时期。大约20年以后,宗教人类学家们由关注宗教的社会功能转变为重视宗教象征与宗教信仰的意义。英国宗教人类学家普里查德在其《原始宗教诸理论》(1965)一书中指出,单从社会学或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明宗教,都不大适宜。他认为应该重视对宗教信仰、象征、仪式的研究。 人是运用象征的动物。语言和文字是最明显最重要的一种象征物,但绝不局限于此。人们常把宗教视为一个庞大的象征体系,对其象征体系进行分析,才能探究宗教信仰和宗教思想的构造方式和表达方式。象征分析派的代表人物之一维克多·特纳,写有《象征的研究》(1975)、《象征之林》(1976)等多篇有价值的论文,他指出宗教象征往往具有“多义性”。多义性使简单的祭仪象征充满了多重含义,从宇宙到各种社会关系。 史宗主编的《20世纪西方宗教人类学文选》一书,在绪论部分总结了宗教人类学的现代转向:“宗教人类学的研究一开始关注宗教的起源,随后又致力于阐明宗教的社会学功能和心理学功能,最后转向探究宗教信仰和宗教思想的构造方式和表达方式。”又说:“象征分析这一日益成长的领域包含了各种各样的探究,从维克多·特纳和克利福德·格尔茨所集中体现的对文化象征在社会生活中作用的解释,到列维·施特劳斯所发展的对象征系统的自足逻辑的分析,不一而足。其他许多人类学家也转向哲学、心理学、文学批评、美学、语言学、信息理论、符号学等不同领域,以期透彻地分析象征及其作用。” 三、其他方面的转变 1.动态的研究 早期宗教人类学家的主要工作是写民族志、宗教志,力图客观地将未开化民族的原始宗教活动一一描述出来。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是静态的研究。在人类学转向以后,宗教人类学家开始重视宗教变化、宗教动力以及宗教复振运动。英美人类学家研究文化变迁中的宗教运动,如美国印第安人的鬼舞运动和仙人掌教运动,南太平洋群岛土著人的千禧年运动和船货运动。美国人类学家华莱士写的《复兴运动》(1956)是这类研究的典型。他将本土主义运动、船货运动、千禧年运动等形式都概括为宗教复兴运动,并找出这类运动的共同特征。他认为,大部分宗教现象的历史起源都隐含于这些运动之中。 现代宗教人类学探讨这样一个问题:宗教世界不断被世俗化,但为什么世俗化加剧,却又不断产生新的宗教?这涉及宗教的动力问题。华莱士等人的研究,正是试图回答这一问题。回答这些复杂的问题,显然需要的是动态的研究。这种研究还要求关注世界范围内的新兴宗教运动。扎雷斯卡和马克·莱昂编辑的《当代美国宗教运动》(1974),对美国的新兴宗教作了广泛考察。弗朗辛·戴纳的《克里希那的美国儿女:国际克里希那运动的研究》(1976),对一类具体的新兴宗教进行了人类学探讨。华莱士的《塞尼加族的死亡和再生》(1970)一书深化了他在《复兴运动》一文中的宗教动力理论。我国台湾地区的人类学家李亦国运用宗教复振运动的理论研究台湾地区的“新兴民间宗教”以及朝圣进香活动。 美国人类学家恩伯夫妇合著的《文化的变异》一书中有一节“宗教变迁”,论述“西方社会影响的日益增大导致了世界很多地区的宗教变迁”,例如“我们对蒂科皮亚岛民改信基督教的过程进行考察”。香港地区人类学家乔健研究中国瑶族寻找、返回千家峒祖居地的运动,认为这一运动属于世界范围的本土运动或宗教复振运动。 2.综合的研究 当宗教人类学家离开未开化民族而回到西方本土时,他们更加需要综合地研究部落宗教与历史宗教。首先,他们可以研究本土未开化民族的宗教,例如美国宗教人类学家可以研究印第安人的宗教。但是他们肯定会发现情况变了,印第安人的经济文化有了很大进步,他们的宗教也融合到基督教和天主教的某些流派中。所以,必须采取综合的研究方法。其次,他们还会发现,原始宗教中存在着的巫师、萨满、致幻药、神坛、圣殿、魔力等等,在最发达的民族和国家中,在最繁华的都市里,也同样存在着,需要宗教人类学家去研究。第三,他们学会了用人类学和田野调查的方法去研究所谓历史宗教,即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制度化宗教。这些制度化宗教的教义教规与教堂庙宇中实际的宗教行为有所区别,人类学家通过田野调查可以了解到现实形态和民间形态的宗教行为。第四,宗教人类学家善于进行宗教的比较研究,在这个领域里他们可以进行更广泛的综合的研究,例如可以将未开化民族的原始宗教与发达国家的民间宗教进行比较研究等等。布林·莫利斯的《宗教人类学》已经是综合研究的尝试。书中所说的“宗教”并不局限于未开化民族的宗教,书中的宗教人类学家也不局限于那些专门研究原始宗教的学者。 3.哲理的研究 宗教人类学一直具有实证科学的特征,强调客观的态度,重视经验的检验。但是现代的发展,“使较传统的人类学中刻板而‘客观’的观点,转变为比较辩证的观点。这种辩证的观点在考察社会和文化时,尽可能地提醒人类学家和观察者注意到自己的主观性与文化的概念。” 20世纪中叶,传统的宗教人类学向哲理化方向转变。特别是50年代后期,西方哲学思潮不断更新,存在主义、结构主义、象征主义、解释学风行一时,各领风骚。宗教人类学受这些哲学思潮的影响,出现了一批新的流派。最著名的有列维·施特劳斯的结构主义图腾观、神话观,其代表作是《神话学》(1964)、《野性的思维》(1962)、《当代图腾制度》(1962)、《结构人类学》(1958)等。利奇和特纳接受象征主义哲学而从事宗教人类学的研究。利奇分析了原始民族割礼仪式和图腾制度的象征意义。特纳则以专门研究宗教仪式的象征意义而著名。格尔茨是解释人类学的创始人,他的《爪哇的宗教》(1960)一书关于“巴厘岛斗鸡”的分析与解释,是他运用解释主义分析宗教现象的典型实例。他的宗教人类学观点集中表述在《作为文化系统的宗教》(1965)一文中。此外,西方宗教人类学还受到符号学、现象学等哲学流派的影响,这里就不一一举例了。 总之,宗教人类学的现代转变,使它的研究对象和范围有扩大的趋势。美国出版的《宗教学百科全书》中说:“由于对研究主题与范畴的争论不休,致使宗教人类学保持不断扩张的趋势。”这一扩张的趋势不仅仅表现为哲理化,还表现为动态研究、综合研究等其他方面。宗教人类学的对象、范围、方法都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这种变化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事实。我们不能否认它,因为这是宗教人类学的进步。 (作者单位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来源:中国宗教文化交流网,引自佛教在线网) (责任编辑:张宗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