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君子成仁之路与权力的占有 孔子道德的实践主体是君子,是占据统治地位的“仁者”、“善人”;而君子实践孔子道德的活动有赖于一个小人阶层的存在。小人虽然不是道德实践的主体,但小人为君子成就圣人的事业提供了经济基础和实践对象。有学者认为,“孔子的着眼点并不是社会政治,他孜孜以求的是人的实现。”这一观点由于忽视了孔子所处的时代背景以及孔子对社会、对人的基本理解,因此很难说它触及了孔子思想的本质。儒家伦理中的人不是纯粹意义上的自然人,而是处于一定伦理关系中的社会人。包括孔子在内的历代儒家思想家,他们的思维视角始终是站在社会的角度来认识和规定人的行为的。因此儒家把社会既存的等级关系看成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亘古不变的“道”和“理”。也正因为孔子及其学生将不平等的社会等级结构作为他们思考一切社会问题的出发点和理论归宿,所以他们不是站在个人的立场上对社会提要求,而是站在社会的立场上对个人提要求。道德的具体规定由古代的圣王为全体人民制定,而不是个人作为天性自由的理性存在物为自己制定。而为着使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按照社会事先分配给他们的义务行事,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政治统治机器的存在就成为落实孔子道德理想的必要条件。道德的起源决定了道德自身的不自由以及处于这一道德约束之下的人的不自由。这样,道德就具有了压迫的性质。同时,对于“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圣人事业的追求,也使得孔子及其学生将政治活动看成是实践儒家道德的主要形式。道德与政治的合而为一,不仅是孔子道德思想的逻辑结果,而且也是孔子及其学生所孜孜以求的最终目标,按照儒家的一贯说法就是“内圣外王”。所以,通过实践儒家道德而实现的“人”不是我们今天所追求的全面发展的个人,而是作为某一道德观念的载体和特定政治秩序的环节的道德人与政治人。 西方的传统政治观点将政治活动看成是社会共同体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向着某个共同价值目标趋近的过程,而中国自古就将政治看成是对被统治者进行管治和教化的过程。由此道德灌输构成了中国传统政治活动的主要内容,对道德的关切也相应地结合着对政治目的的认知来进行。在《论语》中,凡涉及道德价值与道德内容之处,无不着眼于道德的社会功能和政治作用。道德的目的不是自律,而是治人。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在《论语》中俯拾皆是。如: 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论语·学而篇第一》)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篇第一》)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篇第二》)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篇第二》) 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论语·泰伯篇第八》) 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论语·子路篇第十三》) 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论语·子路篇第十三》) 羿善射,奡荡舟,俱不得其死然。禹稷躬稼而有天下。(《论语·宪问篇第十四》) 上好礼,则民易使也(《论语·宪问篇第十四》) 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篇第十五》) 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论语·阳货篇第十七》) 如果我们只是个别地来研究这些论述,那么它们似乎只不过是一些源自于生活经验的道德训诫。但把这些散见于各章并包含有大致相同意义的语录编排到一起,孔子道德思想中所蕴含的价值倾向和实践目的就非常突出地展现在我们眼前。由此我们发现,对孔子而言,道德的价值只在于它能体现社会各等级阶层的地位和彼此间的界限。由于道德能使一个人知道他在社会中所占据的等级地位和相应的行为规范,因此道德就成为统治者据以驯化被统治者精神的最佳手段。正如孔子所指出的那样,仅仅通过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只能使被统治者表面上显得很顺从,而要真正使被统治者心甘情愿地接受统治,就必须使他在内心深处认同既存政治秩序的合法性和统治者的优越性,从而自觉地接受社会强加给他的地位和行为规范。“上好礼,则民易使也”;“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这里我们看到,尽管中国古代思想家由于偏重于直觉而在逻辑思辨能力方面逊色于古代希腊的同行,但无所不在、无时不在的逻辑依然默默地发挥着它的支配作用。不管孔子如何看重道德在人的生命活动中的意义,由于他把道德看成是内在于统治权力本身的一种属性,因此他的道德思想必然以等级制和统治关系的正当性作为理论的前提和归宿,他所倡导的道德必然要以一个庞大的被统治阶层的存在作为统治者解决自身生计的必要条件和从事道德实践的中介。站在我们今天的角度,一种将道德作为统治他人工具的道德观是否还属于道德的范畴、美德能否成为一个人凌驾于另外一个人之上的充分条件是大可商榷的,而对孔子及其学生来说,这显然不是一个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