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大师!

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

宋学与--兼评余英时著(5)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思问网 佚名 参加讨论
三 
    王夫之对于宋学的评价之所以陷于偏执和苛刻,我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抱刘越石之孤愤”[48],即他心中的“夷夏之大防”成为《宋论》的主要情结,有此情结则可以置“希张横渠之正学”于不顾,又遑论其他。王夫之说:
    天下有大贞三:诸夏内而夷狄外也,君子进而小人退也,男位乎外而女位乎内也。(《宋论》卷七《哲宗三》)
    这里的“大贞三”即《宋论》之准衡,其首要者是“夷夏之大防”。王夫之心中的“孤愤”即:“汉、唐之亡,皆自亡也;宋亡,则举黄帝、尧、舜以来道法相传、人禽纪别之天下而亡之也。”(《宋论》卷十五《恭宗、端宗、祥兴帝二》)显然,这也就是顾炎武所谓:“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日知录》卷十三“正始”)王夫之虽然没有把“亡天下”的主要责任归于宋学,但他评价宋学的一个基本准衡就是看它是否有利于宋朝“保天下”。
    “大贞三”里面的第二条,即“君子进而小人退”,因服从于首条的“夷夏之大防”,所以在《宋论》中并非绝对的标准。从避免“宋政之乱”考虑,王夫之对于关乎君子与小人进退的所谓“党争”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朋党之兴,始于君子,而终不胜于小人,害乃及于宗社生民,不亡而不息。宋之有此也,盛于熙、丰,交争于元祐、绍圣,而祸烈于徽宗之世,其始则景祐诸公开之也。(《宋论》卷四《仁宗六》)
    “景祐诸公”即景祐年间(1034—1038)与吕夷简发生“党争”的范仲淹等人(参见《范文正公年谱》及《范公神道碑铭并序》)。庆历新政推行时亦因整饬吏治而“侥幸者不便”,以致“谤毁浸盛,而朋党之论,滋不可解”,石介就是在这次“党争”中遭夏竦报复而被诬陷致死,范仲淹、富弼也“恐惧不敢自安于朝,皆请出按西北”,遂使庆历新政夭折(参见《范文正公年谱》及《宋大事记讲义》卷十)。对于景祐、庆历的两次“党争”,王夫之虽然以范仲淹等人为“君子”,但对“争胜”的双方都持否定的态度:
    ……而范(仲淹)、余(靖)、欧(阳修)、尹(洙)遽群起以去国为高,投滴水于沸油,焰发而莫之遏。然则吕(夷简)、夏(竦)固不足以祸宋,而张逐虎之网,叫呼以争死命于麕兔,何为者邪?天子不慎于听言,而无恒鉴;大臣不自秉国成,而奖浮薄;一彼一此,以气势为枯荣,斯其以为宋之季世而已矣。(《宋论》卷四《仁宗六》)
    以仁宗之世为“宋之季世”,比所谓宋政之乱“自仁宗开之”批评得还要严厉。然而,倘若因仁宗之世发生“党争”便是“宋之季世”,那么从庆历新政发端的整个宋学或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此表述是把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作为宋学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都在批评之内了[49]。王夫之说:
    宋自仁宗以后,相胜之习愈趋于下,因以相倾,皆言者之气矜为之也。始以君子而求胜乎小人,继以小人而还倾君子,继以君子之徒自起相胜,继以小人之还自相胜而相倾。至于小人之递起相倾,则窃名义以大相反戾,而宗社生民皆其所不恤。乃其所窃之名义,固即前之君子所执以胜小人者也。言何容易哉?(《宋论》卷十三《宁宗五》)
    这段话概括了北宋和南宋的一系列“党争”,王夫之都统以“气矜”而给予否定。在王夫之看来,“知善政之不足恃,则非革命之始,无庸创立己法;知恶政之不可久,则虽苛烦之法,自可调之使驯。”“不善之政,未能以久贼天下,而唯以不善故,为君子所争,乃进小人以成其事,则小人乘之以播恶,而其祸乃延。”(《宋论》卷八《徽宗二》)若依此而论,则宋代士大夫的“回向三代”、“秩序重建”都是没有必要的;关键是君子在“恶政”之时不要与小人相争,俾免于延祸。其实,在“恶政”之时所谓“党争”往往又是诸君子与君主相争的一种形式[50]。王夫之认为,“上与下交相争,其国必倾。”(《宋论》卷九《钦宗三》)因此,他不但对熙宁以后的新、旧党争持批评态度,而且更认为在北宋将亡的靖康之年,陈东等太学生及市民数万人不应该伏阙上书,“蹙君门而为李纲鸣其不平”。他说:
    君子静天下之人心以靖国者,固有道矣。……已乱者先已其争,争不甚者危不亟,存乎任国事者之有道也。子曰:“君子无所争。”己且不争,况使君与民挟己以为争端乎?(同上)
    显然,“已乱者先已其争”或“君子无所争”,这不是把“君子进而小人退”作为准衡,而是为了“靖国”,避免因“党争”而引起小人祸延、其国必倾,乃至“亡天下”。
    “大贞三”里面的第三条,即“男位乎外而女位乎内”,一般来说,这是保障君主权力机制正常运行的一个基本原则。但是,君主制自身固有的弊病又常使这一原则遭到破坏,以致君主权力陷入危机。王夫之说:
    夫汉、唐女主之祸,有由来矣。宫闱之宠深,外戚之权重,极重难返之势,不能逆挽于一朝。故虽骨骾大臣如陈蕃者,不能不假手以行其志。至于宋,而其非伦矣。(《宋论》卷四《仁宗一》)
    其实,“女主之祸”在汉、唐两代要远比宋代深重,王夫之其所以说宋代“非伦”,主要是因为宋代不仅有“三世垂帘之陋”,而且它与宋代的“党争”联系在一起,是宋代的“党争”之源起,对其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并且使元祐诸公“终不胜于小人”。王夫之说:
    仁宗立,刘后以小有才而垂帘听政,乃至服兖冕以庙见,乱男女之别,而辱宗庙。方其始,仁宗已十有四岁,迄刘后之殂,又十年矣。既非幼稚,抑匪闇昏,海内无虞,国有成宪,大臣充位,庶尹多才,恶用牝鸡始知晨暮哉?其后英宗之立,年三十六,而曹后挟豢养之恩,持经年之政,盖前之辙迹已深,后之覆车弗恤,其势然也。宣仁以神宗母,越两代而执天下之柄,速除新法,取快人心,尧、舜之称,喧腾今古。而他日者,以挟女主制冲人之口实,授小人之反噬,元祐诸公亦何乐有此?而况母政、子政之说,不伦不典,拂阴阳内外之大经,岂有道者所宜出诸口哉?(同上)
    以上就是仁宗、英宗和哲宗时的“三世垂帘之陋”,并且“激君子小人相攻不下之势”。而元祐诸公“倒授宰制之权于簪珥,用制同异之见于冲人,以不正而临人使正,不已懵乎!”(同上)在王夫之看来,元祐诸公以母后制年幼的皇帝,就像刘琨“借夷狄以为强”一样,“不胜而祸不旋踵,小胜而大不胜,终以烖及其身,祸延于国”(《宋论》卷七《哲宗三》)。
    在恪守和捍卫“男位乎外而女位乎内”这一“大贞”或“大经”的问题上,王夫之特别表彰了韩琦,说他像伊尹、周公“之所以靖商、周”一样,“三代以还,能此者,唯韩魏公而已”(《宋论》卷五《英宗一》)。这是指英宗时曹太后垂帘听政,帝、后两宫不和,韩琦最终说动太后撤帘还政。韩琦“且言:‘台谏亦有章疏乞太后还政,未审决取何日撤帘?’太后遽起,琦即厉声命仪銮司撤帘。帘既落,犹于御屏后微见太后衣也。”(《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二)王夫之评论说:“韩公一秉道,而革(仁宗、英宗)两朝之弊。”(《宋论》卷四《仁宗一》)“故‘决取何日’之言,如震雷之迅发,而叱殿司以速撤;但以孤忠托先君之灵爽,而不假片言之赞助……臣道之极致也。”这不仅非同朝的文彦博、富弼可比,而且南宋时“赵汝愚之未能此也,非韩侂胄不足以立功,而事权失矣,虽有朱子,不能善其后也”(《宋论》卷五《英宗一》)。
    宋代“韩(琦)范(仲淹)”并称,而王夫之有“扬韩抑范”的倾向[51]。在《宋论》中,王夫之没有提到最先反对母后垂帘的恰是范仲淹。天圣七年(1029年),仁宗为垂帘听政的刘太后祝寿,率百官朝拜于天安殿。范仲淹上疏云:“天子有事亲之道,无为臣之理;有南面之位,无北面之仪。若奉亲于内,以行家人礼可也。今顾与百官同列,亏君体,损主威,不可为后世法。”疏入不报。他又奏“请皇太后还政”,亦不报,“遂乞补外”,贬为河中府通判(参见《范文正公年谱》及《范公神道碑铭并序》)。范仲淹在仕途中曾经四“进”四“退”(其《岳阳楼记》有云“进亦忧,退亦忧”),此为他的第一“退”。
    明道二年(1033年),刘太后崩,仁宗始亲政。范仲淹被召赴阙,除右司谏。太后有遗诰,以杨太妃为皇太后,参决国事。范仲淹亟上疏言:“太后母号也,未尝因保育而代立者,今一太后崩,又立一太后,天下且疑陛下不可一日无母后之助也。”仁宗准其言,遂罢对杨太妃的“册命”。是年,范仲淹出使江淮赈灾,“使还,会郭皇后废,(公)率谏官御史伏阁争,不能得,贬知睦州”(《范公神道碑铭并序》)。这是范仲淹仕途中的第二“退”。
    仁宗之世的“垂帘之陋”是范仲淹首先加以反对,然后又制止了杨太妃的继续垂帘。“及(刘)太后崩,言事者希旨,多求太后时事,欲深治之。(范)公独以谓太后受托先帝,保佑圣躬,始终十年,未见过失,宜掩其小故而全大德。”(同上)当时的形势有如元祐、绍圣之际,王夫之评论说:
    而刘后方殂,吕夷简、张耆等大臣之罢者七人,王德用、章德象俱不以阿附故,而受显擢。……王曾幸而免此(如元祐诸公之灾)者,仁宗居心之厚,而范希文以君子之道立心,陈“掩小故以全大德”之言,能持其平也。观于此,而韩、范之外,可谓宋之有大臣乎?(《宋论》卷四《仁宗一》)
    这就是说,在刘太后死后,范仲淹制止了一次因帝、后不和而引起的“党争”,以致“其于政事无大变矣”(同上)。然而,在“废郭皇后”的问题上,范仲淹与吕夷简却发生了第一次冲突。《宋史·吕夷简传》载:
    太后崩,帝始亲政事……帝始与夷简谋,以张耆、夏竦皆太后所任用者也,悉罢之,退告郭皇后。后曰:“夷简独不附太后邪?但多机巧、善应变耳。”由是夷简亦罢……岁中而夷简复相。……郭后以怒尚美人,批其颊,误伤帝颈。帝以爪痕示执政大臣,夷简以前罢相故,遂主废后议。……夷简将废后,先敕有司,无得受台谏章奏。于是御史中丞孔道辅、右司谏范仲淹率台谏诣阁门请对。有旨令台谏诣中书,夷简乃贬出道辅等,后遂废。
    范、吕的这次冲突,就是景祐三年(1036年)范仲淹因献《百官图》而被吕夷简诬以“越职言事,荐引朋党,离间君臣”的滥觞。因景祐“党争”而使范仲淹的仕途有第三“退”,庆历新政的夭折则是其第四“退”。王夫之说景祐、庆历诸公“不自秉国成,而奖浮薄”,将仁宗之世说为“宋之季世”,实乃因元祐诸公之失而株连于范仲淹等人。
    神宗去世后,年仅十岁的哲宗即位(1086年),神宗母宣仁太后垂帘听政,“越两代而执天下之柄”。她“别用一番人”,任命司马光、吕公著为左右仆射(宰相),“凡熙宁以来政事弗便者,次第罢之”(《宋史·后妃传》)。王夫之认为:
    (熙宁、元丰)新法之为民病,甚矣。诸公顺民之欲,急起而改之,不谓其非贞也。即疑于改父之非孝,而奉祖宗之成宪,以正先君之阙失,亦不可谓非孝之贞也。乃改之者,诸公不自任其责,嗣君不与闻其谋,举而仰听于太后。……天子与后敌尊,而母后之贤,不可以制道法。非是者,自丧其贞,而欲以胜物,匪徒小人之反噬有辞也;天所弗佑,祖宗之灵所弗凭依,天下臣民亦怀疑而其情不固。不贞者之不胜,古今之通义,不可违也。(《宋论》卷七《哲宗三》)
    这就是说,元祐诸公最大的失误是在急改熙、丰新法时“举而仰听于太后”,违背了“男位乎外而女位乎内”这个“大贞”,当宣仁太后去世,哲宗亲政后,其被“小人之反噬”是必然的[52]。王夫之又批评元祐诸公“皆与王安石已死之灰争是非,寥寥焉无一实政之见于设施”。“进一人,则曰此熙、丰之所退也;退一人,则曰此熙、丰之所进也;兴一法,则曰此熙、丰之所革也;革一法,则曰此熙、丰之所兴也。……未见其有所谓理也,气而已矣。……是故通哲宗在位十四年中,无一日而不为乱媒,无一日而不为危亡地,不徒绍圣为然矣。”(《宋论》卷七《哲宗四》)这实际上指出了哲宗时酿成以后的徽、钦之祸,元祐与绍圣应该“两分其罪”,此评价不失为公允。
    庆历新政以后,经熙宁变法的转向,新、旧两党成水火之势:“始以君子而求胜乎小人,继以小人而还倾君子”,此为从熙宁到元丰时期;“继以君子之徒自起相胜”,此为元祐时期旧党不仅排斥新党,而且内部又有洛、蜀、朔三党之争;“继以小人之还自相胜而相倾”,此为绍圣以后新党以“元祐党案”把旧党禁锢,而章惇、蔡京等又“自相胜而相倾”。这是庆历新政以后宋代政治文化的大势。元祐、绍圣时期的母后垂帘,继而哲宗亲政,对新、旧党争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终至君子“不胜于小人,害乃及于宗社生民,不亡而不息”。王夫之对于这一历史教训的总结有其深刻之处,但他说:“气一动而不可止,于是吕、范不协于黄扉,洛、蜀、朔党不协于群署,一人茕立于上,百尹类从于下,尚恶得谓元祐之犹有君,宋之犹有国也!”(同上)把对元祐诸公的批评上延到景祐诸公,就又陷于偏执和苛刻了。
    王夫之说:
    国家当创业之始,由乱而治,则必有所兴革,以为一代之规。其所兴革不足以为规于一代者,则必速亡。非然,则略而不详,因陋而不文,保弱而不竞者,皆有深意存焉。君德、民心、时会之所凑,适可至于是;既至于是,而亦足以持国于不衰。乃传之数世而弊且生矣。弊之所生,皆依法而起,则归咎于法也,不患无词。其为弊也,吏玩而不理,士靡而亡实,民骄而不均,兵弛而不振;非其破法而行私,抑沿法而巧匿其奸。(《宋论》卷四《仁宗二》)
    以上从“非然”以下就是王夫之对从宋初到庆历时期形势的判断。他看到了当时诸种之弊“依法而起”,但他认为治理这些弊,只要“任得其人,而法无不可用”;即使这些弊得不到解决,“匹夫匹妇祁寒暑雨之怨咨,猾胥奸民为鼠为雀之啄龁”,这些弊也不足以“坏纲纪而伤教化”,“有天下者,无容心焉可矣”(同上)。这就是说,当时不是“合变的时节”。然而,在仁宗之世,鉴于当时的诸种之弊,“有志者愤之,而求治之情,迫动于上;言治之术,竞起于下。听其言,推其心,皆当时所可厌苦之情事,而厘正之于旦夕,有余快焉。虽然,抑岂必归咎于法而别求治理哉?”(同上)当时士大夫群体的“回向三代”、“秩序重建”、“革新政令”,都是“归咎于法而别求治理”,这是宋学与王夫之《宋论》的最根本的冲突。因有此冲突,所以王夫之不仅否定熙宁变法,而且否定庆历新政:“神宗君臣所夜思昼作,聚讼盈廷,飞符遍野,以使下无法守,开章惇、蔡京爚乱以亡之渐者,其风已自仁宗始矣。”(同上)这种批评构成了对整个宋学或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否定。
    王夫之其所以陷于如此的偏执和苛刻,其所以认为“有天下者”对于“匹夫匹妇之怨咨,猾胥奸民之啄龁”可以“无容心焉”,正是因为《宋论》之情结是“夷夏之大防”,“诸夏内而夷狄外”是《宋论》之首要的“大贞”。从这个首要的“大贞”来判断,王夫之认为庆历新政和熙宁变法都开启了宋朝的政乱、灭亡之路,这不仅是“亡国”,而且是“亡天下”;与其变法而亡天下,还不如“慎持”“谨守”,“见小害而不激,见小利而不歆,见小才而无取,见小过而无苛”,这样庶几可以衰而不亡,甚至可能因“君德、民心、时会之所凑”,“足以持国于不衰”。
    王夫之虽然以是否“亡天下”来评判宋学,但没有把“亡天下”的主要责任归于宋学。他认为,宋朝的“私天下”才是其“亡天下”的主要原因。无疑,这是《宋论》思想的最闪光之点。王夫之在《黄书》中说:
    生民以来未有之祸,秦开之而宋成之也。是故秦私天下而力克举,宋私天下而力自诎。祸速者绝其胄,祸长者绝其维,非独自丧也,亦丧天地分建之极。(《黄书·古仪》)
    对于宋朝如何“私天下而力自诎”,王夫之在《宋论》中作了展开的论述。
    宋太祖是通过“陈桥兵变”而得天下的。王夫之说:“宋无积累之仁,无拨乱之功”,“乃乘如狂之乱卒控扶以起”,这不同于“商、周之德,汉、唐之功,宜为天下君者,皆在未有天下之前”。宋之所以能有天下,王夫之认为,是因“天之所以曲佑下民,于无可付托之中,而行其权于受命之后”,“当世无商、周、汉、唐之主,而天可行其郑重仁民之德以眷命之,其宜为天下之君也,抑必然矣”(《宋论》卷一《太祖一》)。显然,这里的“天”是取《尚书》中的“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阴骘下民”之意。在经过唐季、五代的兵革战乱、军阀割据之后,民心所向是结束战乱,实现天下的统一。宋太祖之能得天下,是适应了这样的天心民意。而宋朝的“一统天下”之所以能“垂及百年”,王夫之认为,“唯其惧也”,因为惧怕失掉天下,所以“不敢以兵威劫远人……不敢以诛夷待勋旧……不敢以智慧轻儒素……不敢以苛法督吏民”,“惧以生慎,慎以生俭,俭以生慈,慈以生和,和以生文”(同上)。于是,宋朝不仅“垂及百年”,而且在文化上超越汉、唐。
    宋太祖因其“惧”而“不敢以智慧轻儒素”,突出地表现在他的“勒石三戒”。王夫之说:
    太祖勒石,锁置殿中,使嗣君即位,入而跪读。其戒有三:一、保全柴氏子孙;二、不杀士大夫;三、不加农田之赋。呜呼!若此三者,不谓之盛德也不能。(《宋论》卷一《太祖三》)
    余英时先生在其书中引有宋人笔记《避暑漫抄》,述宋太祖的“勒石三戒”与王夫之所说略同,惟第三戒云“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53]。这“三戒”中的核心一条是“不杀士大夫”(《避暑漫抄》作“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如果在春秋以前确曾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规定的话,那么宋太祖立下“不杀士大夫”的宋朝“家法”,确是超越春秋以后历朝历代的“盛德”。因有此“盛德”,为宋代士大夫提供了一个不那么严酷的政治环境,故宋代士大夫亦不负此“盛德”,使宋代文化超越汉、唐。
    王夫之对宋太祖的“勒石三戒”又有如下评论:
    德之盛者,求诸己而已。……以忠厚养前代之子孙,以宽大养士人之正气,以节制养百姓之生理,非求之彼也。……逮庆历而议论始兴,逮熙宁而法制始密,舍己以求人,而后太祖之德意渐以泯。……儒之驳者,滥于申、韩,恶足以与于斯!(《宋论》卷一《太祖三》)
    在王夫之看来,宋朝有了“求诸己”的“三戒”,就可以“保天下”,而庆历新政和熙宁变法都是“舍己以求人”,后者更是“滥于申、韩”,故“宋政之乱,自神宗始之”,又“自仁宗开之”。此论之偏执在于,宋朝的“不杀士大夫”正为庆历时期的“议论始兴”创造了条件,庆历时期提出的士大夫与君主“共治天下”正是要求君主不仅“求诸己”,而且也要求诸士大夫。因有庆历时期的“议论始兴”和“共治天下”的主张,所以宋学始兴,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乃超越汉、唐。如果只有宋朝的“不杀士大夫”,而没有宋代士大夫的“议论”,那不过是孟子所说“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孟子·滕文公下》)。
    王夫之把宋太祖之得天下说成是“天之所以曲佑下民”,但他对宋太祖自言“有天命”却揭露其欺诈和自私:
    太祖数微行,或以不虞为戒,而曰:“有天命者,任自为之。”英雄欺人,为大言尔。其微行也,以己之幸获,虞人之相效,察群情以思豫制,私利之褊衷,猜防之小智,宋德之所以衰也(《宋论》卷一《太祖六》)
    我认为,这才是《宋论》中的正论!武人得天下,以“有天命”欺人,东汉末年的仲长统早已言之(见《汉书·仲长统传》),但历朝皇帝仍沿用此诈术而不改,而历朝的士大夫也乐于藉“天命”之说以“把揽”人君[54]。无论如何,“私利之褊衷,猜防之小智”正是宋德之衰乃至“亡天下”的主要原因。
    宋朝的“私利”“猜防”之祸,始于宋太祖和赵普阻止曹翰攻取幽州。王夫之对此再三言之:
    曹翰献取幽州之策,太祖谋之赵普。普曰:“翰取之,谁能守之?”太祖曰:“即使翰守之。”普曰:“翰死,谁守之?”而帝之辩遂穷。是其为言也,如春冰之脆,不待凿而自破,而胡为受普之御也!……故普之说,口诚给也;以其矛,攻其盾,破之折之,不待踟蹰,而春冰立泮。然而以太祖之明,终屈于其邪说也,则抑有故矣。谓谁能守者,非谓才不足以守也;谓翰死无能如翰者,非谓世无如翰之才者也。普于翰有重疑矣。而太祖曰:“无可疑也。”普则曰:“舍翰而谁可弗疑也?”(《宋论》卷一《太祖八》)
    宋太祖与赵普关于“曹翰献取幽州之策”的谋议,又见于朱熹编《五朝名臣言行录》卷一,当是无可怀疑的史实。此君、相二人因为对曹翰以及其他将领的猜疑,竟致使曹翰之策不行,宋朝失去攻取幽州的机会。王夫之认为,宋朝之“亡天下”即始于此。他说:
    幽燕者,士马之渊薮也。天宝以来,范阳首乱,而平卢、魏博、成德相踵以叛。不惩其失,举以授之亢衡强夷之武人,使拊河朔以瞰中原,则赵氏之宗祏危矣!呜呼!此其不言之隐,局蹐喔嘶于闺闱,而甘于朒缩者也。不亦可为大哀者乎!……险诐之人,居腹心之地,一言而裂百代之纲维。呜呼!是可为天下万世痛哭无已者也。(同上)
    在这里,王夫之的“亡天下”之痛,出于忠肝义胆,宣泄不已,动人心肺。他又说:“宋之君臣匿情自困,而贻六百年衣冠之祸,唯此而已矣。”(同上)“六百年”正是从宋初到明亡,此“衣冠之祸”是由宋朝君臣“私利之褊衷,猜防之小智”所铸成。其原因如果“唯此而已”的话,那么迁怒于宋儒之“议论”就更没有道理了。
    王夫之又指出:
    夫汉与唐,未尝不偃戈息马以靖天下也,未尝不制功臣使蹲伏而不敢窥天位也;特不如赵普者惴惴畏人之有功,而折抑解散之,以偷安富贵。……一得一失之机,决于君、相之疑信,非由天下之强弱,其亦审矣。以普忮害之小慧,而宋奉之为家法,上下师师,壹于猜忌。狄青、王德用且如芒刺之在背,惟恐不除焉。故秦檜相,而叩马之书生知岳侯之不足畏。则赵普相,而曹翰之策不足以成功,必也。(《宋论》卷一《太祖九》)
    这就是说,宋朝对武臣的猜忌超过了汉、唐。自宋太祖“杯酒释兵权”(此策也出自赵普,见《五朝名臣言行录》卷一)以来,宋之猜忌武臣成为“家法”,其“偃武而修文”(《宋史·赵普传》),虽使宋代文化超越汉、唐,但其代价却是猜忌武臣也超过了汉、唐,遂致山河不整,外有强敌,内有忧患。不仅曹翰之策不行,而且岳飞收复中原,也因高宗、秦檜循用此“家法”,功未成而身已先死囹圄。
    王夫之认为,靖康之祸的直接原因是“徽宗之闇、蔡京之奸”,而其根源则是“自赵普献猜防之谋,立国百余年,君臣上下惴惴然,唯以屈抑英杰为苞桑之上术”(《宋论》卷八《徽宗三》)。当宋高宗惶惶然逃避到江南时,“窜身而不耻,屈膝而无惭,直不可谓有生人之气矣”。当时“虽有广土,而无绥辑之人,数转运使在官如寄,优游偃息,民不与亲,而无一兵之可集、一粟之可支”,“国之一败而不可支者,唯其孤也”。然而,“宋本不孤,而孤之者,猜疑之家法也。……稍自树立,而秦檜又以是惑高宗矣。……岳飞诛死,韩世忠罢,继起无人,阃帅听短长于文吏,依然一赵普之心也。……故坏千万世中夏之大闲者,赵普也。”(《宋论》卷十《高宗二》)在这里,“赵普献猜防之谋”不仅是宋朝“亡天下”的根源,而且成为其私心常在的“本体”。
    王夫之认为,宋朝至高宗时“天下之大势,十已去其八九”,但它仍能苟延百余年者,尚有赖于宋太祖立下的“不杀士大夫”的“家法”。“其于士大夫也,亦几失其心矣;然而诛夷不加也,鞭笞愈不敢施也。祖宗之家法定,奸邪虽逞,而天子不为之移,则奸邪亦知所禁而弗能播其凶德。其于武臣也,猜防之而不使展其勇略,是以弱也;然而有功而未尝故挫抑之,有过而未尝深求之,危困而未尝割弃之,败衄而未尝按诛之。”但是到了南宋末年,“史嵩之、贾似道起,尽毁祖宗之成法,理宗汶弱而莫能问,士心始离,民心始散。将帅擅兵,存亡自主,而上不与谋,然后望风瓦解。蒙古安驱以入,晏坐以抚,拾天下如一羽而无所疑。”(《宋论》卷十《高宗五》)这也就是说,如果“不杀士大夫”的“家法”不被破坏,南宋仍可苟延。“斩刈亟,则小人易激;鞭笞用,则君子亦离。”(同上)南宋末年,刑罚酷烈,“腥闻于上天,亟剿其命,不得已授赤子于异类,而冀使息虐,亦惨矣哉!”(《宋论》卷十四《理宗六》)当宋朝统治者尽失民心、士心时,蒙古之铁骑就能“拾天下如一羽”了。
    宋太祖立下的“不杀士大夫”的“家法”,的确是春秋以后君主专制下的“盛德”。因有此“盛德”,士大夫的“议论”始兴,宋学的精神始立,宋代文化乃超越汉、唐。但是,士大夫的“士气”在宋代也受到了压抑和摧残。如王夫之所指出:
    宋自王安石倡舜殛四凶之说以动神宗,及执大政,广设祠禄,用排异己,其党因之搏击无已。迄于蔡京秉国,勒石题名,锢及子孙,而天下之士,有可用者,无不入于罪罟。……高宗越在江表,士气未复,秦檜复起而重摧之……取天下之士气抑之割之者且将百年矣。(《宋论》卷十一《孝宗三》)
    这说的是熙宁变法、特别是“元祐党案”以后的情况,南宋的道学或理学就处在这样的境况下。这种境况不能不影响到理学家的“经世”或“外王”之心。王夫之说:
    朱元晦、张敬夫、刘共父三君子者,岂非旷代不易见之大贤哉?乃呈奸邪之已淫,故崖宇必崇,而器使之途或隘;鉴风波之无定,故洁身念切,而任重之志不坚。正报仇复宇之名,持固本自强之道,亦规恢之所及,而言论之徒长,其洗心藏密之神武,若有不敢轻试者焉。呜呼!能不为乱世所荧,而独立不闷;然且终为乱世之余风所窘,而体道未弘。……即使孝宗三熏三沐,进三君子于百僚之上,亦不敢必其定命之訏谟,廓清九有也。藉其摧抑之不深也,则岂但三君子之足任大猷哉?(同上)
    这里对朱熹、张栻、刘珙“三君子”有褒有贬,而说其“任重之志不坚”,“终为乱世之余风所窘”,倒也是实际情况。余英时先生在《朱熹的历史世界》中引述朱熹在《与龚参政书》和《答韩尚书书》中所说“误有济时及物之心,然亦竟以气质偏滞,狂简妄发,不能俯仰取容于世”,“加以忧患,心志凋零,久已无复当世之念矣”,“二十年来,自甘退藏,以求己志”,“所愿欲者,不过修身守道,以终余年”,“今若不辞而冒受,则宾主之间,异同之论,必有所不能免者;无益于治,而适所以为群小嘲笑之资”[55],这些恰好说明南宋的理学家虽然没有忘却“得君行道”之本怀,但“任重之志不坚”,“终为乱世之余风所窘”。所谓“余风”就是熙宁变法、元祐党案以后摧抑“士气”的“余风”,故王夫之说:“……日消月衰,坐待万古之中原沦于异族。追厥祸本,王安石妒才自用之恶,均于率兽食人;非但变法乱纪,虐当世之生民已也。”(《宋论》卷十一《孝宗三》)
    关于南宋时期的“庆元党禁”,王夫之说:
    以道学为名而杀士,刘德秀、京镗、何澹、胡纮等成之,韩侂胄尸之,而实不自此始也。高宗之世,已有请禁程氏学者。迨及孝宗,谢廓然以程氏与王安石并论,请禁以其说取士。自是而后,浸淫以及于侂胄,乃加以消夺窜殛之法。盖数十年蕴隆必泄之毒,非德秀等突起而遽能然也。(《宋论》卷十三《宁宗二》)
    这就是说,“庆元党禁”不是偶然突发的,而是高宗以来进一步摧抑“士气”的必然结果。如果再寻高宗以前之源头的话,那么,王夫之这一次不是将其归咎于王安石,而是归咎于苏氏兄弟,因为最先称道学为“伪”,“视伊川如安石者,(苏)轼也”(同上)。
    王夫之虽然对熙宁变法以来对“士气”的摧抑进行了批评,但他对“士气”本身也持批评态度。他说:
    世降道衰,有士气之说焉。谁为倡之?相率以趋而不知戒。于天下无裨也,于风俗无善也,反激以取祸于士,或死或辱,而辱且甚于死。故以士气鸣者,士之荑稗也,嘉谷以荒矣。……激天下之祸,导风俗之浇,而还以自罹于死辱,斯其为气也,习气而已矣。且夫气者,人各有之,具于当体之中,以听心中所使,而不相为贷。……所谓士气者,合众人之气以为气。呜呼!岂有合众气以为气而得其理者哉?……故气者,用独者也。……乃忧其独之不足以胜,贷于众以袭义而矜其群,是先馁也。于己不足,而资閧然之气以兴,夫岂有九死不回之义哉?以为名高,以为气盛,惟名与势,初无定在,而强有力者得乘权以居胜地。于是死与辱及其身,而益彼之恶,以为天下害,斯岂足为士气之浩然者乎?宋之多有此也,不审者以为士气之昌也,不知其气之已枵也。(《宋论》卷十四《理宗七》)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国学理论
国学资源
国学讲坛
观点争鸣
国学漫谈
传统文化
国学访谈
国学大师
治学心语
校园国学
国学常识
国学与现代
海外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