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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耆儒 魏了翁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拙风文化网 佚名 参加讨论

    鹤山耆儒 魏了翁
    (1178—1237
    作者:李刚兴
    魏了翁是南宋后期著名的理学家和进步的思想家,他一生的主要贡献,是经过他的努力倡导,使理学在遭受“伪学之禁”以后,取得了正统地位,成为在封建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的学术思想。作为进步的思想家,他具有重民思想,关心民众的疾苦。他批评了当时的弊政,提出了社会改良的方案,是一位热情实践儒家政治理想的思想家和社会改良主义者。
    一、神童早登金榜 终生服膺程朱
    魏了翁字华父,邓州蒲江(今四川蒲江县)人。生于南宋孝宗淳熙五年(1178年),卒于宋理宗嘉熙六年(1237年),自称出生于一个“贫贱”的家庭。他的曾祖父魏大昕,祖父魏苹,父亲魏士行都未作过官。魏了翁原不姓魏,其生父为高孝(王寿),与魏士行是亲兄弟,因魏了翁的祖母高氏之兄无后,乃将孝(王寿)过继高家,孝(王寿)生有六子,了翁排行第五。后又因魏士行无子,再将了翁过继给魏士行为子,又改姓魏。
    了翁自幼聪明端重,“年数岁从诸兄入学,伊如成人。少长,英悟绝出,日诵千余言。过目不再览。乡里称为神童。”(《宋史》本传)15岁时,他就写出了很有见解的《韩愈论》,其文“抑扬顿挫,有作者风”(同上)。由于他学有造就,才华出众,21岁应省试,就在《易经》科中居经生之冠。庆元五年(1199年),22岁的魏了翁又中了进士,并且名列第三,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之职。
    自青少时期开始,魏了翁就接受了理学思想,他17岁拜章寅臣为师,学习义理之学。当其成年入仕的时候,正是理学遭受打击,被定为“伪学”,严令禁止的时期。朱熹等59人被判为“逆党”,受到严重打击。26岁担任学官的时候,他“获接四方之士而取师友”,就在这时,魏了翁在临安结识了朱熹的门人辅广、李燔等著名学者,与之结为学友,经常和他们共同探讨学问。自此以后,魏了翁便逐步加深了对程朱理学的了解。他从辅广和李燔那里受赠了一些朱烹的著作,开始系统研究朱熹的思想。魏了翁非常崇拜朱熹,称其为“集濂、洛之大成”的学者,并颂称“朱子之功不在孟子下”。(《鹤山先生大全文集·朱文公年谱序》,以下简称《文集》)
    公元1207—1210年间,魏了翁回到故乡,其间三次辞去朝廷之聘召,筑室于白鹤山下,与诸友研习经书。宋宁宗嘉定三年(1210年),在家乡蒲江创建了著名的鹤山书院,开门授徒,传授程朱理学。在这时,四川的读书人“争负笈从之。由是蜀人尽知义理之学。”(《宋史》)与此同时,他又将辅广所赠之朱熹著作大量地加以刊印,使其广泛地流行于四川各地。经过魏了翁的讲学授徒活动,理学就在四川各地传播开来。加之他于较长时期在四川一些地方作官,所到之处积极从事讲学活动,对理学在四川的振兴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宋理宗宝庆元年(1225年),魏了翁因上疏言事得罪了权贵,遭受贬谪。在他谪居靖州(今湖南靖县)期间,又在当地办了一所鹤山书院。由于他的名声很大,一时各地学者云集,“湖南江浙之士,不远千里负书从学。”(同上)谪居靖州期间,他还撰写了《九经要义》100卷。从公元1225年到公元1231年,达6年之久的谪居时期,他几乎将全部精力投入了授徒讲学与著述活动。绍定六年(1233年),来理宗亲政,56岁的魏了翁才被召回朝廷,担任了中央政府的要职,这段时期,宋理宗对于他的理学治国主张和政治改良意见表示欣赏,并被进爵为临邛郡开国侯,又面赐御书“鹤山书院”四个大字,用以表彰他的讲学活动。
    嘉熙元年(1237年)魏了翁逝世,终年60岁。卒后十日*诏以资政殿大学士,通奉大夫致仕。”(同上)这个职称,在宋代只授给罢政之宰相或其他地位显要的大臣,是从政官员的最高虚衔。后来,魏了翁再“诏赠太师,谥文靖,赐第宅苏州,累赠秦国公。”
    魏了翁一生的著作很多,其大部分被后人汇编为《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共110卷。另外,他还著有《九经要义》多卷,《古今考》1卷,《正朔考》1卷。
    二、适应政治需要 树立理学权威
    产生于北宋时期的理学思潮,在其初步发展时期,虽然对社会有重大影响,但并未受到当时统治阶级的特别重视。理学的基本思想是以儒家的经典为依据,又以其精巧的哲学思辨来论证“三纲”“五常”的至高无上性,竭力为中国后期封建社会的中央集权政治服务。然而,它又继承了儒家的“王道”政治思想,主张对大地主、大官僚的过分骄奢淫逸和无限制的横征暴敛、腐败贪残等伤天害理行为进行适当的限制。基于这个原因,它必然要受到特权阶层的限制和压抑,虽然有一些崇尚或支持理学的官僚士大夫竭力为之提倡和争取,但仍得不到顺利的发展,乃至在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中受到牵连或压抑,其倡导者甚至遭到打击排斥。南宋前期出现的“庆元党禁”,曾使理学遭受厄运。宋孝宗淳熙年间(1174—1189年),理学势力相当可观,当时有朱熹、张栻、吕祖谦和陆九渊等著名理学家聚徒讲学,其影响很大,理学发展十分迅速。朱熹等人还借助于给皇帝讲书的机会来干预朝政,因而引起了一些官员的敌视和反对,如郑丙、陈贾、林栗等人就十分敌视理学人士,先后奏请禁止理学。到来宁宗庆元年间(1195一1200年),在统治集团内部,发生了以赵汝愚同韩囗胄为代表的两派政治势力的权力之争。当时身居相位的赵汝愚,引用了朱熹等理学家担任要职,而韩囗胄则在朝中一批反理学官员支持下,与赵汝愚争夺权力。结果是韩囗胄得势,赵汝愚被迫下台。这就使理学势力在政治上受到了沉重的打击,理学被定为“伪学”而被严令禁止,又将朱熹等59人列为“过党”加以打击排斥。此后,理学便开始处于低潮时期。
    魏了翁在上述情况下,于1199年考中进士。到了庆元年间(1205—1207年),韩囗胄为了提高自己的声望以巩固自己的权势,冒然发动了对金战争,结果失败被诛。嘉定改元(1208年),史弥远为相,以韩囗胄为代表的主战派势力受到挫败。在这种政治气氛中,理学又重新抬头。魏了翁和真德秀就是在理学处于低潮时期从事学术和政治活动的。他们二人“志同气合”,共同为“嗣往圣,开来哲”——为接承“道统”,振兴和发扬理学而共同奋斗。
    嘉定九年(1216年),当时正在四川做官的魏了翁开始上疏宋宁宗,请求表彰理学开山周敦颐,请为之赐封谥号。其奏疏说:
    盖自周衰孔孟氏没,更秦汉魏晋隋唐,学者无所宗主,支离泮涣,莫这其归。……敦颐独奋乎百世之下,乃始探造化之至赜,建图著书,阐发幽秘,而示人以日用常行之要。使诵其遗文者,始得晓然于诛泅之正传。……又有河南程颢、程颐亲得其传,其学益以大振。虽三人皆不及大用于时,而其嗣往圣,开来哲,发天理,正人心,其于一代之治乱、万世之明暗所关,盖甚不浅。(《文集》卷15,《奏乞为周濂溪赐谥》)
    对理学家的褒赠,在当时已有先例,如嘉定二年(1209年),宋宁宗曾下诏,赐朱熹为“文公”,嘉定八年,又谥张栻为“宣公”,嘉定九年,再谥吕祖谦为“成公”。然而,请为周敦颐和二程赐谥号,则是一桩不寻常的事件。按照历史惯例,死后有资格受封谥号者,都是在生前地位特高、受到皇帝敬重的人,周敦颐和二程,生前并未显耀于朝廷,社会地位不高。再则,史弥远之表彰朱熹等人,实出于政治需要。因此,朝廷对魏了翁请给周、程赐封谥号和定理学为正宗的建议,一时难于作出决定,因而迟迟不能表示可否,更未得到施行。
    嘉定十年(1217年),魏了翁再次上疏申言前奏,请为周敦颐和二程赐封谥号。在此次上书中,他把这件事看做是关系“学术之标准,风俗之枢机”的大事,要求把他们的思想学说定为指导思想,“以风励四方,示学士趋向之级,则其于崇化善俗之道,无以急于此者。”(同上,《奏乞早定周程三先生谥议》经过魏了翁的一再奏请和强调,加之一些朝臣如真德秀等人的有力支持,到了嘉定十三年(122。年),宋宁宗终于决定下了诏书,谥周敦颐为元公,程颢为纯公,程颐为正公,并向全国褒扬了周、程开创理学的功绩。以此为契机,崇尚理学之风很快就在国内各地兴起。各州郡纷纷为周程等理学家建立祠堂。魏了翁也应各州郡之请,为各处的周、程祠堂作记,表彰宏扬,大张理学旗帜,如他在《长宁军六先生祠堂记》中说:“不有周程诸学为图为书,振聋发瞽,如是而为极、为仪、为性命,为仁义礼智、为阴阳鬼神,即躬行日用之常,示穷理致知之要,则人将泯泯愦愦,无所于闻。”(《全集》卷48)这些话,将周敦颐和二程同他们开创的理学推崇到了无以复加的地位,在魏了翁看来,有了周、程三人的出现,世人才得以从“泯泯愦愦”中清醒过来,否则文明将会趋于纸灭,人们只能懵懵懂懂地处于野蛮状态之中。这种看法未免夸张过分。
    周、程等理学家及其所开创的理学受到朝廷的公开褒扬,这是中国儒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自此以后,以理学形态出现的新儒学,不仅成为南宋后期在意识形态中居于支配地位的官方哲学,并且一直为后世的统治阶级所尊崇,成了长时期居于支配地位的思想理论基础。由此可见,在使理学从“伪学”变为官方正统学说的过程中,魏了翁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魏了翁当时竭力倡导理学,虽然是为了帮助南宋王朝维护其封建的中央集权制度,但也是为了解决当时的社会危机。那时的南宋小朝廷苟安东南一隅,统治集团中的权贵们,甘心忍辱事敌谋和,不思进取复仇,恢复失地。他们之中的多数人,只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于巩固既得利益,以维持自己的统治地位。他们为了满足自己贪得无厌的欲求,不断加深了对人民的压迫和剥削。魏了翁曾对当时的社会状态有所揭露,他指出:“富者连阡陌,贫者厌糟糠”(《文集》卷43,《谭州惠民仓记》),“俗流世坏,士大夫以官为市,与民为仇。”(《文集》卷37,《江陵别安抚》)“以渔猎为学问,以辍辑为文章,以操功为实才,以贪刻为奉公”(《文集》卷16;《论敷求硕儒开阐正学》)。他揭发上述士人将“六经之书仅为记览辞辩之资,而鲜有以施诸政。”(《文集》卷43,《谭州惠民合记》)正是由于上述腐败之风,激化了社会阶级矛盾,加深了统治危机,使南宋王朝处于岌岌可危之中。作为地主阶级中有识之士魏了翁,清醒地看到了这种危机,他企图以理学为国号,使之作为指导思想,用以整治人心,扭转政风和士风’达到挽救危机之目的。这就是他和真德秀等人要极力为理学争取地位的目的。
    三、政治思想开明 积极倡言改良
    在南宋时期的理学家之中,魏了翁的政治思想是倾向于进步的。作为一个封建社会中的进步思想家,其主要标志是看他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能否关心人民疾苦,是否能大胆地揭露剥削制度下的不合理现象,并提出有利于社会进步的社会改革方案。在这几个方面,魏了贫都有一定程度的表现。作为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他算是一位头脑比较清醒的。魏了翁在政治思想上的进步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观民以察我道”的重民思想。
    在儒家经典之中,很早就提出了“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敬德保民”主张,特别是孟子“保民而王”的“仁政”思想,可算是儒家学说中的进步思想成分。魏了翁出身于平民家庭,他对这些优良的思想成分自然容易有所继承,“观民以察我道”的重民思想就表明了这一点。他说:“抑不知民与天一也,安有欺民之事而可以应天?亦安有为欺天之事而可以助民?”(《文集·特班奏事》)这个说法虽然带有浓厚的天命论色彩,然而结合当时流行的思想意识来看,这个“天”无疑是指天理。在魏了翁看来,天意与民意是一致的,欺民就是欺天,欺天就是欺民,这种行为是天理所不能容的。他警告统治者不可作欺民之事。因此,他强调:“为政不害于民”。他说:“为政不害于民,得使尽力耕耘,自事生产,故百姓和而年岁丰也。”(《春秋左传要义》卷7)这种把民和天看得同等重要的观点,在当时的封建士大夫中,确实是难能可贵的。虽然其出发点是为了巩固封建政权,但他毕竟认识到,首先必须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才能达到使国家巩固,只有不害于民,才可能使劳动人民得以积极从事生产活动,从而做到民和岁丰。为此,他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在上位,思利于民,欲民之安饱,是其忠也”(《春秋左传要义》卷7)。这就为“忠”的内容赋予了新的含义,他不认为仅仅把对君主的愚忠看做是“忠”的全部内容,而把关心民众疾苦,改善他们的生活,使之得到安定和温饱也看做是“忠”的一个重要标志。当然,这也是与忠君有着直接联系的。
    从上述观点出发,魏了翁大胆而深刻地揭露了南宋王朝的“欺民之事”,他说:“今钱荒、物贵、赋重,敛烦,独仰岁以为生,将救民于垂死。”(《文集》卷99,《天庆节祈雨醮词》)他对当时社会上的贫富两极分化之原因也进行了揭露,魏了前指出:“富者弥富,骄奢而难治;贫者益贫,饥寒而犯法。且贫者资富而至贫,富者削贫而为富。恶民之富乃是愍民之贫。”(《春秋左传要义》卷27)。他提出消除这一恶果的办法是“使贫富均而劳逸等”(同上)。这种“均贫富,等劳逸”的说法,竟然出自一位封建地位阶级思想家魏了翁之口,其与当时农民起义军“均贫富,等贵贱”的革命口号几乎同出一辙,确实值得加以玩味,从这个观点来看,我们更可以了解到魏了翁重民思想的可贵之处。对于当时农民群众反抗地主阶级的斗争,魏了翁同样是站在地主阶级统治者的立场上加以反对,他也把起义的农民称之为“盗”,然而,他又认为,农民之所以为“盗”,是因为那些贪官污吏用暴力逼迫所至。他说:“民非自暴,吏诲之盗。”(《文集》卷20,《处士高君墓志铭》)所谓“吏诲之盗”,意思是认为那些贪官暴吏本身就是残害人民的盗贼,他们就是强盗们的老师,老百姓之所以为“盗”,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他又说:“使民无所蓖,是为盗而寇民者,吏也。而民贫贼兴,则善良受其害,此千载一律。”(同上)短短的两句话,对封建剥削阶级统治下“官逼民反”的根源揭露得十分深刻。从历史经验上讲,“民贫贼兴”,历来如此,民为什么贫?归根结底是剥削和压迫造成的。上述言论反映了魏了翁敢于面对现实,不回避矛盾,能够仗义直言,大胆地批判封建制度下的主要弊端,表现了他的重民思想的可贵之处。
    (二)针对南宋弊政的社会改良思想。
    为了挽救社会危机,魏了翁提出了他的社会改革方案。他针对当时南宋政权的弊政,提出了以下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实行裕民政策。他建议“先修裕民之政,请薄敛、省债、振荒、救饥。”(《文集》,《问兵民财吏之弊今日何以为革之方》)魏了翁鉴于当时由于政府和大小地主对农民的沉重剥削造成的严重的社会问题,已经威胁着政治统治的稳定,他认为,解决危机的首要任务应该是稳定人心,争取人民的支持。而要得到人民的支持,就应做到孔子提出的“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如果能使这一“圣人之言字字服行,未有不明效大验者,特患不能实下功夫而徒假外饰。”(《文集》卷34,《答曾参政》)他向皇帝上书,要求实行履亩之令以宽民力。具体办法是“督上户(大地主)贵近之家(享有免税特权的权贵之家)”入税,“借上户气势以振作椿币(纸币),或可望其指日增价”(《文集》卷20,《奏乞审度履亩利害以宽中下户》),期望用这一措施来解决货币危机。对“下户(自耕农)或可略与蠲减或又全免“其应纳之赋税”。他认为,这样就可以“让中下户宽得一分,则受一分之赐,人心不摇,弊事可革,天下幸甚。”(同上)这一改良措施完全是针对当时大地主逃避赋税,农民承受不起过重负担而造成的财政空虚而提出来的。魏了翁的裕民薄敛主张,虽然是为了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但在客观上也是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的。
    第二,针对当时的政治危机,魏了翁提出了“治国之本始于正君”的主张。
    这条主张是根据朱熹“正君心是大本”之说而来。它包含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皇权的思想。如何正君心?就是要求皇帝做到“正心诚意”,不能以一人之好恶为用舍。(《文集》卷42,《安少保果州生祠记》)他认为这是管理好国家的根本。而要达到这一要求,就必须广开言路以通下情。他对皇帝说:“岂有言脱诸口,必使心同声并谈而莫予违也,此风一成而依阿者得志,正直者屏远,尤非国家之福。唯陛下亟图之。”(《文集》卷19,《奏议第四扎》)他甚至要求最高统治者“亲贤而远色,清心而寡欲”(《文集》卷19,《奏事第三札》),更要做到“舍己以从众,举贤而逊能”(《文集》卷18,《应诏封事》)。这些言论,表现了魏了翁敢于“犯颜直谏”,不同于那些处处投人君之好恶,一味阿谀逢迎以求得志的鲜廉寡耻之徒,表明了他的正直无私的性格。这种提出限制皇权的大胆言论,在历史上曾有董仲舒提出过,他企图用“天人感应”的神权说教来限制皇权,结果是差一点丢掉脑袋。朱熹和魏了翁企图用“正君心”的办法限制皇权,其目的也是为了维护封建政权的长治久安。然而这个主张同那个至高无上的皇帝是相抵触的,对他来说,无非是缘木求鱼,不可能产生良好的效果。
    第三,针对南宋政权的机构痈肿、官俸开支庞大,提出了裁减冗员的方案,同时还提出省用、理财,讲求实功的建议。在理财的问题上,魏了翁不象其他理学家那样,把义理同功利对立起来,相反,他主张把义理和功利统一起来。如他说:“众寡强弱可不计,然本诸义理之是非,则事功之利害从之。”(《文集》卷47,《黔阳县学记》)只要是从义理出发,凡符合义理之是非标准的事功,其所产生的利害关系,就应该予以计较。
    此外,他还提出了解决兵制腐败、军队庞大而缺乏战斗力的一些建议,如要求令军队屯垦戍边以开发边疆农业、增加军粮储备、加强边境防卫力等等。
    四、兼收各家之长 创立一家学说
    魏了翁的理学思想虽然是从程朱那里继承下来的,但由于他具有求是治学的态度和比较开放的治学方法,所以能够扩展视野、广览博收众家之长,使之为己所用。前文述及了翁服膺程朱,早年从朱熹弟子辅广、李燔处接受了朱熹的学说,并称朱熹“集濂洛之大成”,又说“朱子之功不在孟子下”,他用了大量的精力学习、研究和传播程朱理学。然而,在他的学术活动中,并未以此为满足。魏了翁的学问,强调“道贵自得”,他在《答周监酒》中说:“本书乃谓只须祖述朱文公诸书”,文公诸书读之久矣。正欲不愿于卖花担上看桃李,须树头技底见活精神也。”(《文集》卷36)他不固守门户,其治学途径是以研习朱熹之学开其大端,继而独以穷经学古,自为一家。此外,他还善于采纳各家之长,使之为我所用。魏了翁于公元1225年谪居靖州后,在那里主办了鹤山书院,各地来此求学之人很多,在此期间他结识了陆九渊之子陆持之的门人叶元老,并留叶在靖州客居数月。共同读书论学,他还和陆九渊的后学如陈和仲,以及袁广微兄弟等人结为密友,从他们那里得到了陆九渊的大弟子杨简的《慈湖问答》,在这些活动中,受到了陆九渊思想的影响。此后,魏了翁便开始把理学和心学融为一体,构建了一个具有自己特色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
    在魏了翁的学术思想中,同时还接受了浙东事功学派的一些影响。在当时,除朱陆的学说在社会上具有较大影响力之外,浙东事功学派著名学者陈亮、叶适的功利主义学说也比较流行。魏了翁主张把事功同义理统一起来,如在理、欲关系上,他不象程朱那样,把二者视为水火之不相容,他认为只要是合理的欲望,就是不可“灭”的,如“饮食男女”之欲、即人们求生的欲望,是无可非议的。这就说明,他在理欲关系上也有事功主义的倾向。
    下面介绍魏了翁的学术思想。
    (一)由“理学”转向“心学”。
    魏了翁的学术思想发展经过了三个阶段:最初是笃信朱熹的客观唯心主义理学。他于公元1205年在临安结识了朱熹门人辅广、李燔之后,常常同他们在一起“同看朱子诸书,只数月间”,便从过去“只喜记问词章,所以无所不记”,转而认为这种方法“不足以为学”。乃取朱注《论语》、《孟子》等书,“字字细读”(《文集》卷35,《答朱择善》)由此便服膺了朱熹的客观唯心主义理学。在宇宙观上,他断言“理”是“参天地、宰万物”的最高本原。魏了翁说:“自有乾坤,即具此理……是乃天地自然之则,古今至实之理,帝王所以扶世立极,圣贤所以明德、新民,未有不由此者。”(《文集》卷42,《简州四先生祠堂记》)因此他又说:“此理”乃是“天下万物之学”。这就是说,作为世界本原的理,是“参天地、宰万物”,决定社会变化发展的唯一根源,是整个“天地自然之则”,因而是“万世之学”。由此可知,在其理学活动的第一阶段,他是一个客观唯心主义者。
    随着时间的向前推移,善于独立思考的注重实际的魏了翁,发现了程朱理学的一些弊病,如它的烦琐、迂阔和空洞不实,不但使学者难于掌握,而且它被一些人用作“藻饰词辩之资”和“给取生利之计”。这些人标榜理学,讲论理学,实际上是把理学作为沽名求利的一种工具和手段。因此,魏了翁便逐渐抛弃了朱熹理学中的那些烦琐,迂阔和空洞的东西,着手重起炉灶,将理学与心学融为一本。企图用陆九渊“切己反省”、“发明本心”的易简功夫来整治人心,以克服朱学的弊病,以期达到挽救统治危机之目的。为此,他发展朱熹理学中的心学成分,以其同陆学接轨。朱熹说过:“心者,人之所以主乎身者也,一而不二者也,为主而不为客者也,命物而不命于物者也。”(《朱文公集》卷67)又说:“心者人之神明,所以聚众理而应万事者也。”(《四书集注·孟子·尽心上》)以此为中介,魏了翁把朱熹理学中的客观唯心论转化成为主观唯心主义的心学,把心、理融为一体,提出了“义理之说”是“千百载而一目,千万人而一心”(《文集》卷65,《题周子靖理斋铭后》),“民心之所同则天理也”(《文集》卷52,《达贤录序》)等等,强调心、理融合的说法。这个思路,就是把程朱所讲的理或天理加以主观化,断言理只存在于千万人的心中,只要他们能够“推是心也,见善而迁,有过而改”,天下国家“必将如风厉雷迅,不晷刻安也”(《文集》卷50,《邛州白鹤山营造记》)。魏了翁发现了理学对维护和巩固封建秩序的不足之处,发现了它难以真正奏效,所以他才转而企图用心学去整治人心,以达到挽救危机的目的,这就是他从理学转变到心学的主要原因。
    然而,魏了翁所讲的“心”同陆九渊又有不同之处。其不同点之一就是他强调心理合一。即所谓“民心之所同,则天理也”。“民心所同则天理”之说同他的“民与天一”之说是一致的。不同之二表现于他讲的“心”是超脱个人主观意识的“千百载而一日,千万人而一心”的心,是一切人的共同之心,它超越了个人的主观意识,是具有客观性的“心”。
    不过,从实质上讲,魏了翁的世界观仍然属于主观唯心论,这是因为,他是把“心”作为其哲学最高范畴来使用的。他说:
    心者,人之大极,而人心又为天地之大极,以主两仪,以命万物,不越诸此。……抑天地神明,不越此心也。(《文集》卷16,《论人主之心义理所安是谓天》)
    大哉心乎,所以主天地而命万物也。(《文集》卷15,《论人心不能与天地相似者》)
    心焉者,理之会而气之帅,贯通古今,错综人物莫不由之。(《文集·杨纯公杨忠襄公祠堂记》)
    此心之神明则天也,此心之所不安,则天理之所不可。人心之外又所谓天乎?(《天集》卷56,《跋师原卿遇致仕十诗》)
    上面的引文,充分说明魏了翁是把“心”作为他的哲学的最高范畴,在他那里,“心”是宇宙的本原,也是产生天地万物的最终极之根源。“心”是理与气的统率者,它贯穿于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总之,心外无天,心外无理。作为宇宙本原的“心”,不仅是天地万物的总根源,是支配一切事物运动变化的根本,而且具有超时空的特性。他说:“心”昭昭者,固不与气形俱为斯尽也。”(《文集》卷84,《知威州陆君坚复墓志铭》)。虽然魏了翁讲的心不仅指个人主观的“心”,但从他把“理”融于“心”,以此为宇宙本原来看,应该属于主观唯心论,因为主观与客观毕竟是不可等同的,况且,这个“心”的内涵,主要是指纲常伦理一类的东西,这些东西归根结底仍是主观意识的产物。只是他自己将其加上了一层薄薄的客观外形而已。因此,魏了翁的哲学是以“心理合一”的特殊形式出现的主观唯心论。
    (二)“致其知而明其明”的认识论
    在认识论上,魏了翁提出了“致其知而明其明”的方法。他和朱陆一样,认为“心”既是宇宙的来原,又是认识的对象和主体。在魏了翁看来,做学问不需认识外物,主要是向内用功,以发掘自己心中固有的“知”和“明”。他说:“人之一心,广大而精微,学问之道,所以致其知而明其明也。”(《文集》卷47,《张行父忠恕拙斋记》)既然“心”能“主天地”,“命万物”,能“贯通古今”和“错综人物”,是宇宙万物之本原,所以认识的对象就是主体的“心”。“致其知而明其明”的意思,就是通过对内心固有的“知”加以发掘光大,以达到通晓一切之目的。怎样达到这一目的呢?魏了翁提出了一个“以敬为主”的方法。他说:“以敬为主,则圣门传心之要也。是故敬焉者,所以此心而根万善者也。”“主静”是二程和张栻的修养方法。所谓“主敬”,是通过自我修养和抑制,使自己固有的善良之心保持专一不二、不为外物所动的修养方法,它类似于佛家的“定功”。所谓“致其知而明其明”的方法,实际上是陆九洲“发明本心”的修养方法和认识方法。魏了请也主张“先应乎其大者”,他说:“大者立,则小者达焉”(《文集》卷49,《均州尹公亭记》)。不过,他讲“先立乎其大者”主要目的是为了克服朱熹学说的烦琐、迂阔之病。其实,魏了翁在治学方法上并不赞成陆九渊不读书、不穷理,静坐而论道的治学方法。他主张“循环读经,亦以此明此心”,这是要求把朱熹的“格物致知”同陆九渊的“自存本心”结合起来,主张通过“致知”的途径去“发明本心”。他既主张以明本心为根本,又要求熟读经书,既抛弃了朱熹“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的支离无所归宿的方法,又否定了陆九洲“六经注我,我注六经”的态度。这就是魏了翁“致其知明其明”的认识论之基本特点。
    (三)“欲有善不善存”的“理”“欲”关系论。
    同其他理学家一样,魏了翁也重视对人欲问题的研究。他认为,人欲产生于外物对人心的影响,如他认为,心体本静,“感于物而心遂动,是性之所贪欲也。”(《礼记要义》卷19)但他又认为,不是人的一切欲望皆恶,他说:“人之有欲,即从心出,……欲虽人之所有,然欲有善不善存焉。”(《文集》卷32,《答虞永康》)把人欲分为善与不善,是魏了翁不同于程朱和陆九渊之处。从这一区分出发,他肯定了饮食男女是人心之最大欲求,他说:“饮食男女是人心之大端绪也;死亡、贫苦是人心所恶之大端绪也。”(《礼记要义》卷9)这就是说,他肯定了人们维持自身生存欲望的合理性。因此,他不像其他一些理学家那样笼统地反对人欲,对于人民正当的欲求持肯定态度。所以他主张“为政不害于民”,在其改革方案中还提出了“先修裕民之政”的要求。对于不合于义理的“人欲”,魏了赣也不主张“灭”,而是进行“节制”,他说:“物俗强时心节制”(《文集》卷96《即斋次的权县约客》)。这就是说,他不主张一概地灭人欲,而是先把人欲分为“善”与“不善”两种,对于前者,如饮食男女之类的人类基本欲求,他不但不主张“灭”,反而认为这是合理的、应该予以承认和适当满足的要求,对于不善的欲望,要用“心”去加以节制,不使其恶性发展就可以了。魏了翁赞成其老师胡宏的看法,他说:“五峰谓天理人欲同体异用,同行异情,此语最完备。”(《文集》卷109,师友雅言》)胡宏认为,天理和人欲同出于一个本体“天性”,只是各自所发生的作用不同。胡宏不笼统地排除人欲,他主张“欲而不淫”,只反对“饮而不止”(《知言》卷3,《纷华》)。魏了翁进一步把人欲分为善与不善的思想,是受胡宏之启发提出来的,他还从孟子那里找到根据说:“圣贤言寡欲矣,未尝无欲也。”(《宋元学案·鹤山学案》)考《孟子》七篇,确实只讲“寡欲”,不曾要求“无欲”。
    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人欲之合理性的前提下,魏了翁不赞成程颐反对寡妇再嫁而提出的“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极端主义思想,他说:“先儒有言:‘妇适不再,妇适而饥寒之害,然饥寒之事小而失节事大。’此岂妇之责也,亦为士也之诚。”(《文集》卷73,《顾夫人墓志铭》)在魏了翁看来,处于饥寒交迫的寡妇如果改嫁,这种“失节”的罪名不该由再嫁的妇女来承担,这倒是那些作为“士”的男人应该引以为戒的。在这个问题上,表现了魏了翁对深受封建压迫之苦的妇女的同情,对不合理和道德说教的批判,这说明他比同时代的其他理学家的思想开明和进步。
    五、倡导理学功过 应有公正评说
    作为中国后期封建社会中居统治地位的理学思潮,在其形成和发展的初期,并不像后来那样备受封建统治的重视,其创始人如周敦颐等,在其生前也并不像后来那样名声显赫,南宋前期集理学之大成的朱熹也不像后来那样走红,在当时地主阶级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斗争中,朱熹等人甚至遭受过沉重的打击,理学曾一度被定为“伪学”而加以禁止。魏了翁作为一位具有卓识远见的地主阶级代表人物,就是在理学遭受厄运而处于低潮时期,站出来奋力为之恢复名誉、争取地位的关键人物。经过他同真德秀等人的积极努力,终于使理学恢复了名誉,并且取得了官方哲学的崇高地位,勿庸置疑,他在理学发展史上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
    魏了翁倡导理学并使之取得显赫地位,并不只是靠给皇帝上疏,请求褒扬理学先贤、宣扬理学之如何高明那样简单的事,他之所以能够使理学在中国学术思想领域中占居正统地位,成为官方哲学,主要是适应了当时统治者阶级在政治上的需要,还在于他同真德秀等人对理学进行了苦心孤诣地进行了创造性的研究,特别是魏了翁对理学的创造性贡献。他的创造性研究,主要表现于他不死守陈说,不依傍门户,能够兼取各家之长。他能够摆脱程朱学说脱离现实生活和烦琐支离的弊病,对儒家思想的精华部分,如忧国忧民的忧患意识和“天民一体”的重民思想,在他的思想中体现得十分明显,对这些东西,他不但有所发挥,而且还竭力争取付诸实行。魏了翁和那些常常被人嘲笑的道学先生不同,他不迁不腐,没有过多的书呆子气,而是一位学识渊博、思想比较开明的进步思想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提倡和宣扬理学的主观愿望,虽然是为了维系人心和挽救封建统治危机,但也包含了符合于大多数人民安定生活与救国救民的善良愿望。至于理学在客观上对中国社会发展的不良影响,是魏了翁本人始料不及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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