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一词是现代词汇,在中国古代,与“需要”对应的词是“欲”或“利”。在中国早期思想史中,对人的“需要”问题做出全面探讨和系统阐释的是战国末期著名的思想家、中国早期思想文化的集大成者荀子。 荀子在承认“人生而有欲”的前提下,认为人的欲望在其展示过程中表现为人的各种不同的需要,需要有高低层次之分,因而它在社会中的地位也就不一样,概括说来,荀子关于人的需要学说,可概括为以下四个不同的层次: 第一层次是人的本能需要。荀子把这种需要视为人的最基本的生理要求,他说:“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是人人具有的生理本能,并且目之辨黑白美丑,鼻之辨芬芳腥臊,耳之分音声清浊,口之辨酸咸甘苦以及骨体肤理之辨寒暑疾痒等都是人本能的不同表现,对于人的这种最基本的需要,社会必须首先予以满足,谁也不能泯除剥夺人的正常需要。荀子针对早期许多思想家提倡的“无欲”、“去欲”、“寡欲”的观点提出了批评,他认为重要的在于导欲、节欲,而不在无欲、去欲,荀子甚至认为有些政策的制订和设计,正是以人的“多欲”本能为前提的。总之,荀子不否认人有满足自己生存需要的权利,但他强调指出,满足的方式必须严格限定在“礼义”规范制度的范围内,也就是说,人的需要欲望不能随意发泄,而要有一定的“度量界限”,符合一定的礼义规范,这种观点在现在看来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第二层次是人的享乐需要。在荀子看来,享乐需要虽比人的本能需要在境界上高一层次,但仍没有脱离本能需要的领域,所谓享乐主要是指物质方面的享乐。他指出,随着社会的变迁和时代的发展,人们已不满足于基本的生存需要,而是“食欲有刍豢,衣欲有文绣,行欲有舆马”,温饱问题解决以后,人们对衣食住行有了更高的要求,“重色而衣之,重味而食之,重财物而制之,合天下而君之,饮食甚厚,声乐甚大,台榭甚高,园囿甚广”,因此,荀子的享乐需要侧重于目好美色,耳好乐章,口好佳味,心好利益,骨体肤理好愉佚等方面。 前两个层次的“需要”,可称之为人的“自然需要”或“物质需要”。 人的自然需要都是天赋之禀性,是无法遏制的本能冲动,在此种意义上,人的这种需要与较高级动物的需要有相似之处,但又有本质性区别,荀子虽主张人们应满足这种自然需要,但他反对人们一味去追求它。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人还产生了一种对动物说来不存在的需要,就是说,“人除了有‘肉体’的需要外,也还存在着‘精神’的需要……,”而这种“需要”就其本质而言是由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 第三层次是人的政治权力需要。荀子说:“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臣使诸侯,一天下”。希望成为天子,臣使诸侯,称霸天下,是人人都有的愿望,但此愿望并非人人都能得到。荀子认为,一般人只能达到物质满足的程度,而精神的需要和满足只有圣王君子才能做到,君王都希冀能把国家治理好,最终实现自己政治上的目的,这就是他所谓的“为人主者,莫不欲强而恶弱,欲安而恶危;欲荣而恶辱”的含义。 第四层次是人的道德完善需要。这在荀子人的需要层次上位于最高层,也是荀子努力追求的理想境界。荀子通篇都在教导人们要加强道德品性方面的主观修养,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准,在荀子看来,这一修习砥砺过程就是道德境界不断完善、不断实现的过程。荀子树立的理想道德人格是“禹”,禹所达到的境界就是人们所追求的目标。荀子认为,人或许一辈子都不会成为圣人,但人人每时每刻都有成为圣人的可能。 这两个层次的“需要”是人类所特有的“需要”,可以称之为人的“道德需要”或“精神需要”。 那么,在荀子所谓的两种需要类型之间究竟有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这个问题用中国传统哲学的范畴术语表述就是义(后者)、利(前者)之辨问题。这个问题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长期以来一直争讼不休,孔子把义、利对立起来,主张“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则崇义贬利,以为“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荀子作为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在总体上没有超越孔孟思想的范围,其理论带有明显的崇义贬利倾向。他认为,“利”是包融于“义”之内的,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舍利取义,义与利相比更为重要,换言之,道德生活要高于物质生活。只要道德生活充实丰富,一切物质利益便可随之而来,礼义之重要甚至到了可以取代一切的程度。荀子把一味追求物质利益的人斥之为“小人”,于是在荀子思想中出现了一个不可调和的二律背反矛盾,这一矛盾是以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为其前提的,他先规定了君子是小人之反,然后指出,圣人君子在追求的价值目标上往往侧重于精神需要方面,而小人则拼命追逐物质需要,无形中,荀子把人的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对立了起来,可以说,荀子最终没有完全摆脱儒家崇义贬利思维模式的影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