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老婆与民主自由 ——胡适的温和自由派形象 刘旭俊 众所周知,五四一代学人对传统文化的反叛与颠覆是毋庸置疑的。譬如,鲁迅就曾激进地反对中医和古书,声称“中医不过是一种有意的或无意的骗子”,向青年人呼吁 “不读中国古书”。诸如此类的豪言壮语几乎就是当时《新青年》杂志主创人员的口头禅。胡适也不例外。 然而,比之于鲁迅金刚怒目的斗士形象,胡适则完全是一派谦和君子的名士作风。在颠覆传统上,鲁迅向来激烈而决绝,胡适却显得有些“两面派”。当然,我所谓的“两面派”并不要将他等同为当下知识界那些犬儒主义者的形象,绝不含任何贬义色彩。尽管在学理上,五四一代知识分子认同如今被称为普世价值的观念,譬如自由、民主、平等、科学等等,然而,他们毕竟多年浸润在传统文化的社会环境之中,因此他们的观念与行动难免产生分裂。 就以婚恋问题为例。他们素来以抵制传统的封建家庭伦理为己任,甚至还提出过激的理论口号。但是,理论与实践的不对等却成了他们“有贼心没贼胆”的致命伤,其中尤以胡适最为典型。对于胡适而言,他的婚恋观念似乎奉行着这样的原则:理论上支持婚恋自由,理论是现代的好;实践上听命于包办婚姻,老婆是传统的好。他早年因为“退还庚款”而留学美国,在康奈尔大学期间,曾有人请他去演讲中国传统的婚恋问题。由于文化上的隔膜,西方人实在无法理解“中国式结婚”为何如此之荒谬,胡适接到邀请后对此尴尬万分,因为他本人的婚姻就在这不被理解之列。最后,他在演讲中争辩道:“贵国人结婚,男女事先恋爱,恋爱热度达至极点乃共缔姻缘。敝国人结婚,从前多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素未谋面,结为夫妻后,始乃恋爱,热度逐渐增加。是故贵国人之婚姻是爱情之终也,敝国人之婚姻则爱情之始也。” 凭借着能言善辩,胡适终于幽默地替自己成功解围。在传统和现代的婚恋观念上,他两边都不得罪,并且面对这种自相矛盾的观念还泰然自若。他支持别人的婚恋自由是事实,固守着自己的“婚恋不自由”也是事实。胡适14岁时就与年长他一岁的江冬秀订婚,27岁从美国学成归国后与她完婚。按常理来讲,一个是留美博士,一个是农家妇女,一个才高八斗,一个目不识丁。这八杆子打不到一起的婚姻既与传统的才子佳人模式不符,也与现代的恋爱自由无关。更加难以想象的是,这竟然就是“新文化运动”旗手的婚恋。可是,诸多的匪夷所思却最终成为现实。 胡适一生实践着中国的传统家庭伦理,即便无法抗拒“自由恋爱”的诱惑,时常惹出些花边新闻,却也没有如他的好友徐志摩一样离婚另娶。早年在美留学期间,他就与后来成为小说家的陈衡哲暗生情愫,但因为自己已经订婚,不得不就此中断,回国后立即与江冬秀成婚。此后也常有其他女子令他心动,可大多都是止步于理论,而没有什么实践。 胡适不但毕生遵守传统家庭伦理,还是当时学界中出了名的“妻管严”,即便在众人面前他也从不避讳自己怕老婆。他在担任北大校长期间,曾经发表过一番宏论,认为一国中“怕老婆”男人的多寡与该国民主化程度的高低成正比。“一个国家,怕老婆的故事多,则容易民主;反之则否。德国文学极少怕老婆的故事,故不易民主;中国怕老婆的故事特多,故将来必能民主。”不仅如此,胡适还经常向他的朋友推广“怕老婆民主论”,号召他们效仿古代妇女恪守“三从四得(德)”——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说错了要盲从;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太太花钱要舍得。另据《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记载,胡适非但自己怕老婆怕得不亦乐乎,还衷情于收集世界各国各民族的“妻管严”故事。有一次,一位朋友从巴黎寄给胡适10枚铜币作为留念。钱币上面铸有“P.T.T”字样。于是,他会心一笑,说这三个字母就是“怕太太”的谐音,满心欢喜地收下了它,还将铜币分送给同道中人,作为“怕太太会”的荣誉勋章。 不论如何,从婚恋观这个传统与现代的交叉路口上,可以探寻出五四时期知识分子内心的一些蛛丝马迹。作为一个著名文化人物,胡适的身份相当暧昧。他身上显现出新文化运动过程中的文化转型——知识分子在思想与行动上的“两面派”倾向。当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两面派”的形象并不完全是胡适等知识分子自主选择的产物,更像是两种异质文化在交流的过程中无法完全融合而在互相妥协中得以共存的现象,正是这两种婚恋思想兼容并存,才导致了他思想与行动的脱节。或许,这也是使他成为一个温和的自由主义者的原因之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