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理本为了明人理,如格草木之理,是为了非其时不伐;格禽兽之理,是为了非其时不杀。可见,朱子既使是说要穷格某些具体事物之理,其所说亦不是知识的需要,而是道德的要求。XL 通过上面简要的分析,我们基本上可以得出如下几个结论:首先、朱子对《大学》之诠释,始终不离“止于至善”这一立足点。《大学》之意义,即是要人止于至善。大学工夫之进于于小学,就在于小学只成就善,而大学则要“止于至善”。而所谓“止于至善”,一方面表现为将自己本有的明德推至极致,使人心不受一毫私欲之沾染,即“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同时又表现为应事接物之际体察入微,不仅不受事物千变万化所左右而保持吾心之贞定,而且更能将事物之方方面面照管得周匝无遗,无不妥当合理,即“事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其次,要“止于至善”,工夫上要无所不用其极,一节接一节而止于至善。而在这一层层递进的工夫论体系中,最重要的是格物致知论,它是“止于至善”最重要的保证,朱子诠释《大学》之所以以重视格物工夫为特色,应落实在这一点上予以考虑。第三,与之相应的是,朱子格物的目的不在于博学多闻,而在于实践领域的止于至善,单纯以知识论的立场来看朱子的格物论恐怕有所偏差,陆、王“义外”、“支离”之批评也要重新予以审视。王阳明对朱子的批评除了对格物的误读之外,更根本的分歧在于他与朱子对“至善”理解之不同,从朱子的立场上看,阳明的工夫学说只能达于善,尚未臻于至善。 注释: I 朱子曾自称“某于《大学》用工甚多”,(《朱子语类》,卷14第51条,郭友仁录)又曾言“平生精力尽在此书”。(《朱子语类》,卷14第50条,叶贺孙录)按:朱子十一岁正式受学于家庭,其父朱松“日诵《大学》《中庸》之书,以用力于致知诚意之地”,则我们可以断定朱子其时必有闻于《大学》之书(参见王懋竑:《朱子年谱》卷一上,绍兴十年庚申);而其晚年于逝世前三日,犹在修改《大学章句》之诚意章(《朱子年谱》卷四下,庆元六年三月辛酉)。则称朱子毕生用力于《大学》,不为过也。 II 参见周予同:《周予同经学史论著选集》,朱维铮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二版,第169页。 III 《周予同经学史论著选集》,第169页。 IV 《周予同经学史论著选集》,第169页。 V 陈来:《朱子哲学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修订版,第283页。 VI 牟宗三:《心体与性体》,第三册,台北:中正书局,1969年版,第367页。 VII 参见艾柯等著:《诠释与过度诠释》,王宇根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 VIII (德)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下册,附录,《在现象学与辩证法之间》,洪汉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50页。 IX (美)戴维·E·林格(David E. Linge):《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编者导言》,载《哲学解释学》,伽达默尔著,夏镇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导言第12页。 X 主要集中于《语类》卷七。 XI 朱子对此论述极多,如他曾说:“疑古人直至小学中涵养成就,所以大学之道只从格物做起。”(《答林择之》,《文集》卷四三)反之,朱子又说:“今人不曾做得小学工夫,一旦学大学,是以无下手处。”(《语类》,卷14第19条,魏椿录)在朱子看来,若自小不得已失学无教者,“顾以七年之病,而求之三年之艾,非百倍其功,不足以致之。”(《大学或问》)这里所说百倍之功,即是“持敬以补小学之阙”,(《语类》,卷17第3条,廖德明录)也即所谓“涵养需用敬”之意。 XII 朱子将持敬工夫作为小学工夫之关键,如有学生问为何格物补传中不入敬意,朱子则答之以“敬已就小学处做了。”(《语类》,卷16第61条,徐宇录)但我们应当注意的是,敬在朱子的体系中并不仅仅只是指小学工夫,敬是贯彻始终的工夫,如《语类》载:“器远前夜说:‘敬当不得小学。’某看来,小学却未当得敬。敬已是包得小学。敬是彻上彻下工夫。虽做得圣人田地,也只放下这敬不得。如尧舜,也终始是一个敬。如说‘钦明文思’,颂尧之德,四个字独将这个“敬”做擗初头。如说‘恭己正南面而已’,如说‘笃恭而天下平’,皆是。”(卷7第11条,叶贺孙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