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对事理所见不明,使得人心对善恶见得不分晓,因而在处事之际难免隐微之间有所不实。然而从上述的例子来看,曾子之受杖,我们恐怕也不能说其用心不善,这说明即使用心甚善,也有可能导致处事之不妥。因此,止于至善之义,就不仅仅指用心无有不善,同时亦指处事的圆满无缺。心之无有不善,必须表现在事之无有不妥上,若单纯强调心无有不善,却对事理见得不透,就未必能真正地获得至善之效验,朱子工夫论有别于陆、王,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方面。《语类》载: 问:“‘因其已知之理推而致之,以求至乎其极’,是因定省之孝以至于色难养志,因事君之忠以至于陈善闭邪之类否?”曰:“此只说得外面底,须是表里皆如此。若是做得大者而小者未尽,亦不可;做得小者而大者未尽,尤不可。须是无分毫欠阙,方是。且如陆子静说‘良知良能,四端根心’,只是他弄这物事。其它有合理会者,渠理会不得,却禁人理会。”(卷16第52条,万人杰录) 欲使事事物物都能安排妥贴无误,除了要“做得大者”之外,“小者”亦不可忽视。所谓的“小者”,大体上指应事接物时的一些细节性问题,如朱子说: 且如“笾豆之事,则有司存”,非谓都不用理会笾豆,但比似容貌、颜色、辞气为差缓耳。又如官名,在孔子有甚紧要处?圣人一听得郯子会,便要去学。盖圣人之学,本末精粗,无一不备,但不可轻本而重末也。今人闲坐过了多少日子,凡事都不肯去理会。且如仪礼一节,自家立朝不晓得礼,临事有多少利害!(《语类》卷15第93条,吴雉录) 诸如一些仪文节目之类的东西,虽属细枝末节,却不可不备,否则事接物时就可能有偏差而不能臻于至善,是以朱子认为其事虽小却不能有分毫欠阙,而象王阳明那样批评朱子对仪文节目之关注,XXXI 在朱子看来,却正是“渠理会不得,却禁人理会”。而朱子之重视道问学,在相当程度上恐怕与此有关。 可见,至善须是“事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格物补传》)象王阳明所说的那样只要心纯乎天理就可以把握至善,在朱子看来不但是不可能的,而且始终对这一看法保持警惕,如他说:“有一种人思虑向里去,又嫌眼前道理粗,于事物上都不理会,此乃谈玄说妙之病,其流必入于异端。”(《语类》,卷16第55条,董铢录) 五 为了真正知得至善处,面对事物时能将之安排得妥妥贴贴,从而使得人心在至纤至细处无不至善,在事物之任何细微之处也都照管得周匝无遗,就必须在格物上下工夫。朱子作《格物补传》的旨趣在于此,朱子对《大学》之诠释而着眼于格物,其根据大概也在于此。 在某种意义上说,“止于至善”工夫的关键在于格物,然而格物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工夫呢?学者们往往认为,朱子之格物说具有强烈的知识论取向。XXXII 但如果这样理解的话,本文所认为朱子诠释《大学》的用意在于“止于至善”的说法恐怕就不能成立,因为“善”的问题毕竟不同于“真”的问题,由知识为进路而能进于“善”确实是可疑的,XXXIII 可以说,从古代的陆、王诸子到现代的牟宗三等先生对朱子之不満,都主要从这一角度出发。因此,本文虽不专门为了研究朱子的格物论,但鉴于格物论乃朱子在诠释《大学》中所着意表彰者,我们在此不得不对之作一简单的考察。XXXIV 朱子的格物论最经典的说法见于《大学》之《格物补传》,按照它的说法,所谓格物指的是:“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这也即是格物的方法。这里可以看出,格物虽然要即物而格,但更重要的是要“因其已知之理”: 穷理者,因其所已知而及其所未知,因其所已达而及其所未达。人之良知,本所固有。然不能穷理者,只是足于已知已达,而不能穷其未知未达,故见得一截,不曾又见得一截,此其所以于理未精也。(《语类》,卷18第12条,张洽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