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体认、担当“道义”,乃是先秦儒家的生命和灵魂。所谓“士志于道”、“君子忧道不忧贫”、“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造次必如是,颠沛必如是”之类标榜,即是有力证明。故而又有“儒以道得民”之评。 先秦儒家道义承担的精粹,是确立“道义”高于一切的政治伦理。所谓“以道事君”(《论语·先进》)、“乐其道而忘人之势”(《孟子·尽心上》)、“志意修则骄富贵,道义重则轻王公”(《荀子·修身》)、“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孟子·公孙丑下》引)、“荡然肆志,不诎于诸侯”(《史记·鲁仲连邹阳传》);乃至“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荀子·子道》)惊世之论,就均是其代表性观点。 不过需要指出,这种高扬“道义”的胆识,实由特定历史条件所促成。春秋战国之际的列国竞争,急需道义、智力支撑,提供了广阔的知识买方市场。而“士无定主”的“游士”,恰能提供这种支持。因此,权贵大多重视“养士”,乃至互相争夺。这正是众王侯尊崇道义、礼贤下士的社会条件。而儒士对“利克义”之“乱世”(《荀子·大略》)的憎恶,对“先王之道”合理性的坚信,乃是其主观条件。 但儒士的这种道义承担却遇到了多种挑战。儒家妄图以传说中的“先王之道”规范剧烈变动的社会秩序,往往被统治者视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在孔门弟子中,则存在“出见纷华盛丽而悦,入闻夫子之道而乐”(《史记·礼书第一》)的义利冲突。到荀子时代,“无礼义而唯权势之嗜者”(《荀子·非十二子》)更是比比皆是。儒士的“道义”真诚则为王公的利用所亵渎。孟子就感慨于权势者“悦贤不能举,又不能养”(《孟子·万章下》);认为对儒士的某些馈赠,不过是“君之犬马畜伋”。普通百姓,也并不理解其“安贫乐道”,而是极尽其嘲讽(《孔子世家》)。其他诸子更对儒家予以激烈抨击,称儒士“坐而言义”(《墨子·贵义》),“以巧言虚道”(《商君书·农战》),为“离法之民”和“奸伪无益之民”,极力反对“布衣循私利而誉之,世主听虚声而礼之”(《韩非子·六反》)。 因此,先秦儒家的“志道”虽适应了某种社会需求,产生过一定感召力,但其社会作用毕竟极为有限。 在古代中国,儒家往往充当道义承担者角色。他们自认对社会承担“教化”责任;不断“为民请命”,张扬“仁政”;又力求对帝王实施政治监督和制约,抵制“暴政”。其最大困境,是极难解决“道”与“势”的冲突。本文尝试概括剖析儒家道义承担几大历史关节,总结其经验教训,庶几能为当代知识分子担当道义提供若干借鉴。 作者:刘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