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标准:共同价值 没有哪个民族,会把仇恨当作核心价值观。 其实,儒学当中,可继承的东西很多,比如“仁”。 仁爱是儒家的核心价值,仁学是孔孟的卓越贡献。它的基础,是一种“人皆有之”,因此可以“不证自明”的“人性的善”,这就是“亲亲之爱”。既然是“亲亲”,那么,子女要爱父母,父母也要爱子女,这就是“对等相爱”。同样,亲兄弟要爱,堂兄弟、表兄弟、族兄弟,以及相当于兄弟的乡亲、同学、战友、少数民族和外国人,也要爱。这就是“顺序延伸”。于是,从纵向的孝和横向的悌出发,将心比心,推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就可以让世界充满爱。这是一个伟大的理想。 何况做起来也不难,不过“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或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就是“忠恕之道”。这是行得通的。自己不愿意的,也不强加于别人,有什么难呢?就算没能力帮别人立,帮别人达,不嫉妒,不破坏,不阻挡,总做得到吧? 如果连这也困难,那么,还有“恻隐之心”作为底线。前不久,许多媒体,都相继报道了当年的红卫兵向被迫害者道歉一事,很让国人震撼。其实反过来想,如果那时他们能有“不忍之心”,又怎么会对老师和长辈恶语相加,拳打脚踢?也就没有后来的良心谴责和内心煎熬了。“于心不忍”这“一念之善”,岂非极其重要? 这就是孔孟的“仁学体系”。它有一个靠得住的基础(亲亲之爱),一个行得通的方法(忠恕之道),还有一条做得到的底线(恻隐之心)。靠得住,行得通,做得到,就不是“空中楼阁”,也不是“空头支票”,这很了不起。 不过更重要的,还在于仁爱作为儒家的核心价值,同时也是人类的共同价值,体现了人类共同的理想和共同的追求。事实上,东方与西方,过去与现在,没有哪个民族,会把仇恨当作核心价值观。因此,尽管孔孟仁学当时就遭人诟病(比如墨家的批判),后世也遭人质疑(比如“五四”的批判);也尽管它的某些具体内容,包括父慈子孝和兄友弟恭,仍不乏可以商量之处,但它的基本内核是合理的,也是可以继承的。 符合人类共同价值的,就弘扬之;不符合,就抛弃之。这就是我主张的取舍标准。 一个方法:抽象继承 也许得把儒学 “放进洗衣机,再加漂白粉”。 有标准,还要有方法。标准,讲“继承什么”;方法,讲“怎样继承”。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继承? 照单全收是不行的,拿来就用是不行的,不加改造也是不行的。因为孔孟的所有思想,所有概念,都有时代的背景和历史的语境。比如“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就是在宗法制度的背景下说的。依照宗法制度,所有的贵族,包括天子之王族,诸侯之公族,大夫之氏族,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传嫡长子,世代相传,万世一系,是为“嫡系”,也叫“大宗”。大宗之子,世代为君,或为国君,或为家君。他们的儿子,就是“君子”,即“君主之子”。不是嫡长子的次子和庶子,分出去成为“小宗”。分到最后,最小的小宗,已经做不成贵族,只能做庶民,这就是“小人”,即“小宗之人”。 小人(小宗之人)在家族里,不能跟君子(家君之子)平起平坐。女人在家庭里,也不能跟男人平起平坐。这就叫“男尊女卑,嫡尊庶卑,君尊臣卑”。但是,大宗小宗,都是同宗;女人男人,都是家人。疏远女人和小人,他们当然要抱怨。这就是“远之则怨”。反过来,如果太亲近,他们又会没大没小,忘了规矩。这就是“近之则不孙(逊)”。亲近也不行,疏远也不行,所以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 毫无疑问,孔子这个说法,明显地带有性别歧视和阶级歧视的色彩。但是完整地看,却又有合理成份。什么合理成分?凡事都要有“度”。远了近了,都不合适。同样,快了慢了,多了少了,长了短了,也不合适。适可而止,恰到好处,才合适。 这就是中庸了。中庸作为思想方法,正如仁爱作为社会理想,都是孔子留下的宝贵遗产,可以继承,也必须继承。只不过,不能“直接继承”,不能“具体继承”,不能“全盘继承”。比方说,不能再讲“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那又怎么办?抽象继承,也就是把其中的合理部分抽离出来,不要“核桃壳”,只吃“核桃仁”。比方说,不要“为难养也”,只要中庸。 显然,这是一项挺费事的工作。看来,也许得把儒学“放进洗衣机,再加漂白粉”,冲了又冲,洗了又洗,一直洗成“灰色”为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