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个人做点好事也很难”? 所谓自由主义主张性恶论,这个说法是不对的。自由主义者并不认为人必定自私,更不认为人应当自私。而且,我们可以说,许多自由主义者本人的利他和自我牺牲精神并不亚于其他主义者。比如比尔?盖茨,他可以把自己的东西捐献出来。但是,自由主义认为,你不能把别人的东西抢过来归公。 西方人提倡志愿者、慈善和义工精神也不遗余力。大概是2002年吧,联合国搞了个“国际志愿者年”,就是提倡大家去做义工。当时,北京电视台的“第七日”这个节目,可能大家都知道,那个主持人叫袁园,所以又叫“园园说话”。她主持节目就提到一件事。在那个志愿者日,有两个很热心的人就想去做好事。做什么好事呢,他们想到某个街道去给孤寡老人洗衣服、做家务。然后,他们就到了北京的很多街道、居委会,他们说,你们这里有没有孤寡老人啊?我们要给他们做好事。结果,据说是在北京跑了整整一天,没有一个居委会愿意接待他们。于是,他们就发了感慨:毛主席说,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他们说,现在看起来,一个人做点好事也很难哪。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过去“学雷锋做好事”都是组织上安排的。组织上可以拔你一毛,乃至许多毛,可是没听说你自己可以献出来。难怪居委会狐疑:做好事?你哪个单位的?拿介绍信来!没有?谁派你来的?没人派,你自己来的?怎么会有这种事?谁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别说我们不会给你介绍什么孤寡老人,就是你自己找到了,那些老人也不会让你们进门的,谁知道你想干什么? 显然,那些居委会根本就不相信居然有人会主动“做好事”。而在现代的西方,国家不会垄断“做好事”的资格,也不会强制公民“做好事”,但“我之一毛我做主”的国民“利天下而为之”的热情,却是我们难以想象的。像这样的一种文明,其实并不是认定人必定是自私的,更不认为人应当是自私的。但是,他们对人性的局限有深刻的理解,明白慈善可遇而不可强,利他精神可以自律,但不能律人。你利他当然很好,但你无权要求别人。人人都利他,是不能指望的。强迫人利他,不仅做不到,而且是不该做的。因此,这个制度安排就是先小人后君子,以人有可能自私作为预设。 从这种预设出发,政治上就要强调权力制衡。所谓强调制衡,不是说我们就不希望或不相信我们的领导是一个好人。现在有人说,中国的政治是贤人政治,说西方的政治是能人政治。据说西方人好像对他们的领导没有道德要求,是个能人就行,哪有这回事啊?恰恰相反,那里是领导人不能要求国民高道德(只能是“要求守法,提倡道德”),国民对领导人的道德要求却很高。老百姓私生活上的事政府不能议论,但总统的私生活却被老百姓盯得很紧,他的隐私权实际上小于平民,即便老百姓的议论有误差,总统可以解释,但很难指责百姓“诽谤”。 所以,政治上强调制衡,尚贤但不迷信人贤,则不贤者亦无法害人。经济上肯定交换,慕义但不强求人义,则不义者也不能抢劫。对于那些奉行“我的就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原则的那些人,就是要绑住他的手脚,让他明白你只有你的那一份,别人的你都不能动。这些做法,先小人后君子,是不相信大家能够成为君子吗?是希望大家都当小人吗?当然不是,这样的制度安排,正是为了保护君子不受小人之害,真君子不受伪君子之害,正是为了尽可能的使君子变得更多、更真。 因此,我们才能理解像斯密这样的人,一方面写了《国富论》,另一方面他又写了《道德情操论》。大家知道,斯密是苏格兰人,他的坟墓在爱丁堡。我有一次在爱丁堡的大街上逛来逛去。不知道怎么回事,在一条小巷里面,看见有一片墓地,一看,就是他的坟墓,很不起眼。这个墓碑上写着:这里长眠着《道德情操论》的作者亚当。斯密。这是斯密自己写的墓志铭。可见,他自己认为《道德情操论》这部著作要比《国富论》更重要。也就是说,斯密本人是个非常注重道德的人,但是,这和经济学这门学问的经济人预设是完全没有矛盾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