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补习教育 绥远省教育厅在1941年为救济失学青年及收容战地员生起见,“呈准主席筹设省立补习学校共收学生六十人”。另外,为补充民众应用知识,传授实用技术,增加生产能力,“特于(民国)三十二年在陕坝成立职业补习学校一所。分服装、工业,对学生给以职业补习教育。(民国)三十三年办理农业及职工补习班四班,计招收农业补习学生一百八十四人,职工补习学生一百三十八人。共补习学生三百二十二人”。补习教育的开展,收拢了一大批青年人员,经过各种职业补习教育,为残酷的抗日战争提供了急需人才,服务了绥远地区的抗战事业。 (六)特种教育 绥远省自1937年秋间沦陷后,原有中等学校学生大都分散,陷于失学境地。省政府为培植抗战力量计,培养边地党务政治干部,“经秘密派人前往已沦陷各县,设法招致热血青年。陆续集合于河曲一带,其有他处青年学生流亡绥远省者亦一律收容,施以训练。并各就其志愿派往敌区担任情报宣传工作;或派在北路军各部队中担任政训工作,其有志愿升学者,即予保送。此项青年之培植,前后总计达二百余人之多”。此类特种教育,严格意义上属于军事教育,他为军队培养了一批有知识的军事人员,积极投身抗战,为抗战作出了贡献。 二、绥远省政府教育机构的进一步完备 抗战以前,国民政府曾设有蒙藏教育司管理蒙藏及其他边疆教育,但因蒙藏委员会、中央政治学校等机构随后也介人民族教育事业,兴办学校,以致“各自为政,不相统帅,事权不一,方针各异,流弊滋甚”。有鉴于此,国民政府逐渐加强了对民族地区教育的控制与管理。同时为促进民族教育的兴办,1939年,国民政府实行“管教养卫合一”、“政教合一”和“三位一体”的“新县制”,规定县长为县政府负责教育行政的长官:县教育局一律改为教育科。由于战争的影响及绥远省政府内部实施教育的具体问题,绥远省政府于1942年6月在河套地区实施“新县制”。 1940年,国民政府制定了《边远区域教育督导员暂行办法》,根据民族分布,划归为蒙、藏、回和西南4区,推行教育视导制。规定民族地区得分区设置督导员,进行督学视察。绥远省府教育厅在抗日战争未发生以前,“原本设督学二人,专负视察全省教育之责。现在省府合署办公,各厅原有组织,已大更变,督学尚未设置,值此抗战时期,各县局教育工作之促进与指导,至为重要,为督察周详计,特请准教育部设置教育视察员六人,年支经费共洋三千六百元,分驻五原、临河、安北、东胜、清水河、固阳六县局,专办视察督导各该地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县局教育、行政教育事宜”。 1940年,国民政府教育部还公布了《边远区域劝学暂行办法》,规定边疆民族地区各级教育行政机关根据本地区实际,聘请当地负责政教人员或地方热心民族教育人士担任劝学员,劝导地方兴办教育。其规定的劝学员职责有:关于边远区域教育法令之解答及宜传事项;关于地方政教人士之联络及劝导兴学事项;关于地方经费来源之调查及劝募事项;关于地方学龄儿童之调查及劝导事项;关于学生待遇之考查及建议事项;关于当地师资之调查报告事项;关于主管机关委办事项;关于其他有关劝学事项。按照上述规定,绥远省有关各县都聘请有劝学员约有18人,劝导区域有分别在达拉特旗、鄂托克旗、杭锦旗、乌审旗、准噶尔旗、郡王旗、札萨克旗、乌拉特前旗及乌拉特后旗。 1941年,国民政府又公布了《边地教育视导应特别注意的事项》,规定督导员视导学务应特别注意的事项有:边教行政、国立各边校状况、边地环境调查、边地文物搜集等。根据上述规定,绥远省有关地区各县均聘请有督学人员,定期视导各教育部门的学务。同年,根据教育部要求设立边疆教育委员会以及公布的《边疆教育委员会章程》。绥远省边地教育委员会于同年8月I日成立,设主任委员播秀仁担任,当然委员苗英、金荤沂担任,委员9人。边地教育委员会成员都是各教育机构、各学校校长的负责人,这些人员在教育界工作多年,具有较为丰富的教育工作经验。 抗战时期,绥远省教育行政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对西部现代民族文化教育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绥远省政府按照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的教育法令及章程,相继成立了各种教育行政机构,设立了各项制度,挑选在教育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人负责各项事宜,推动了本省内现代文化教育的发展,为战时教育的延续,教育人才的培养莫定了基础。在绥远省的民族教育史和民族政策上都具有进步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战时绥远省政府推行的学校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存在着诸多的缺陷与不足,落后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绥远省政府在未沦陷地区创办了一批学校,但是由于教育经费投人不足,受过教育的人口总数依然很少,相对于其广襄的地域和众多的人口而言,学校数量仍是相当魔乏,教学质量也普遍不高。主要原因: I.在政治方面,从国民政府具体到教育部在抗战期间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来看,其对边疆教育还是比较重视的,但由于绥远省政府在推进边疆教育时,大多采取强迫的行政手段;学校条件一般都非常差,有的仅具形式,有的旋办旋停;战前长期实行的歧视和分化少数民族的政策虽在战时有所缓和,政府也确实有意改善当地文化教育的落后状况,但毕竟是积重难返。 2.经济方面,战时绥远省政府各项开支都很大,且由于战争的破坏,加之土豪劣绅横行,匪患严重,当地人民生活异常穷苦,本省生产陷于困境,造成人不敷出,对教育的投人严重不足;再者中央财政的补助也因战争的持续扩大日渐减少。对地方的教育投人越来越有限。这从战时绥远省岁出教育经费数及占总岁出百分比统计表可看出,1941年,岁出教育经费146 685,占总岁出百分比2.10;1942年,岁出教育经费832 888,占总岁出百分比11. 02; 1943年,岁出教育经费477 244,占总岁出百分比2. 35 ;1944年,岁出教育经费1 018 661,占总岁出百分比3.79;这组数据中除了1942年教育经费支出略高外,其余几年支出在全国各省中都处于最低点。在这样的经济条件下,推行学校教育自然会遇到诸多困难,而当地不少儿童还未成年就得担负家庭重担而无法上学,高质量的师资和学校设备更是难以保证。 3.在文化方面,由于新中国成立之前,西部少数民族同胞长期被排斥在正规学校教育之外,对学校教育缺乏了解,虽然国民政府在抗战时期对其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但他们却往往视上学为畏途;学校所开课程及使用的教材都搬用内地的一套,并用汉语教学,严重脱离了民族地区的社会实际,所以,始终没有也不可能完全达到实施教育计划的预期目的。(作者:王海峰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