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中国哲学史作为“学科”的合法性危机与意义 龚隽 一 中国哲学史究竟是一门什么性质的“学科”?如果从现有有关思想史的写作来看,中国哲学史学科的性质,其实更接近西方意义上介于“哲学史”(history of philosophy)和“思想史”(intellectual history)之间的“观念史”(history of idea)。有关中国哲学史学科的思考,首先必须考虑“学科”(discipline)或者说“学科研究”(disciplinary studies)究竟是指什么。近年来,西方学界已经结合对它们自身的学科反思而出现了所谓“学科学”(disciplinarity)的概念。“学科”成立的复杂性在于,很难以一个共同的标准来确定一门研究能否典范性地成为一门“学科”。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即使西方许多严格的古典学术,与其说是标准的“学科”,毋宁说是“准学科”(disciplinary2like)。那些过去被认为安全地建立在“学科历史”基础上的学术活动,其“合法性”现在也同样受到质疑,它们也被看成是一种“现代的系谱”(modernpedigrees)建构。就是说,许多“学科”的性质本身并不存在一种本质主义意义上的确定性或连续性,而是处在不断的变化和再解释中的。如有学者认为,哲学这个词的意义就非常游移不定,它经历了由技艺和非职业化的性质转移到一门意义发生了根本改变的职业性的“学科”的变迁。(Gomez) 一门“学科”的成立包含了一组被学术界认可的写作“规范”,一门“学科”的效力在很大意义上取决于它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接受这些“规范”的挑战。问题是“规范”本身并非固定不变。中国哲学史这门学科虽然自创立之日起就一直在中西“哲学”的不同定义中面对各种挑战(这在冯友兰哲学史的绪论和金岳霖的“审查报告”中有很明确的反映),有关这门“学科”的规范也还存在争论,但它曾经成为处理中国思想文本的一种比较成功的“典范”,甚至反过来影响了中国思想史的写作。所以,我们所说的中国哲学史“学科”危机的出现,只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关中国思想研究方式转向后的问题,这表明这一“学科”危机的出现主要地并不是源于学科内部的原因,而是源于邻近学科的挑战。 中国哲学史现在所面对的“合法性”危机之所以比其他相邻学科特别是思想史和学术史更明显,并不是因为那些学科不存在类似的问题,或者说它们更有自身的“历史”合法性,而是因为“中国哲学”这一概念本身表述的复杂性,以及近代以来中国哲学史“学科”写作背后的问题在当前学术史典范的“去哲学化”转移后再次浮上了台面。因此,不妨说,中国哲学史“学科”合法性的思考,必须纳入到世界和中国思想史研究范式的转移脉络中,才可以获得比较明确的了解。不容否认,国内近年来对中国哲学史“学科”规范的挑战,多少还是在北美、甚至包括日本思想史写作的流行话语中进行的,尽管出现的方式经常伴随着所谓“本土化”的问题观念。这里面有许多问题要作重新的读解,我个人认为,北美、日本思想史写作的转向是不能够简单转移到我们的语境中加以套用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