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 张海晏 汉字中的“和”,渊源有自,其来尚矣,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均有所见。有关“和”字,《说文解字》口部书作“咊”,解为“相应也”,系与入口之饮食有关;龠部有“龢”字,解为“调也”,本是乐器的象征,皿部有“盉”字,解为“调味也”,原指调味器。“咊”、“龢”、“盉”三字,同音同源,字形虽异,却都以“禾”字为旁。“禾”乃是“和”的观念的基本喻象,这透露出农耕文明的历史特点。 历史上“和”的概念经历了由实转虚的演变过程,它逐渐从形而下的具体器物与感官经验抽象而为形而上的价值理念和精神诉求,用来表达协调、调和、协和、和谐、和睦、和平、平和等思想观念。尤其是处于雅斯贝尔斯所谓“轴心时代”(AxialPeriod)的先秦诸子们,开始对“和”的意蕴、价值、实现途径和理想状态进行理论阐发,使之成为中华民族精神之自觉。“和”成为涵盖自然(天地人)、社会(群家己)、内心(情欲意)等层面与音乐、绘画、饮食和养生等领域的基本原则,以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本质规定。可以说,一个“和”字,差不多道尽了中华文明的精神特质。 “和而不同” 先贤所谓“和”,是“异”中之“和”,无“异”就无“和”。用今人的流行话语说,“和”讲的就是“多样性的统一”。“和”的精神是以承认事物的差异性、多样性为前提的;而“同”则不然,它旨在排斥异己,消灭差别,整齐划一。“同”的这种单一性、纯粹性的倾向,最终必然导致事物的发展停滞直至灭亡;而“和”对多样性的坚守,不同事物或对立因素之间的并存与交融,相成相济,互动互补,是万物生生不已的不二法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