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寿康(1895—1983),中国现代著名教育家和哲学家。浙江上虞人。早年入私塾肄业,14岁考入宁波府中学堂,1912年,应试入浙江省立医学专门学校。1913年东渡日本,入东京第一高等学校,1919年升入东京帝国大学文学部,主修教育与哲学。1923年学成返国,入商务编译所,任哲学教育部编辑,主编《教育大辞书》。1926年,被聘任上虞私立春晖中学校长。1932年任安徽大学教授兼文学院院长,1933年转任国立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兼任《文哲季刊》主编。抗日战争爆发后,毅然辞去教职,投入军委会政治部,在郭沫若任厅长的第三厅任第七处处长,主持对敌宣传,后调升第三厅副厅长。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他应台湾行政长官公署之邀,赴台湾参加接收工作,任长官公署教育处处长。针对日本帝国主义在台湾实行的奴化教育,他以一切“中国化”为号召,组织国语推行委员会,普及国语教育;创立师范学院,积极培养合格教师;提倡讲中国话,看中国报,发扬祖国文化,宣扬血统一致。1947年,从政界引退,到台湾大学哲学系任教授,兼任图书馆馆长。1970年,正式退休。1982年,从台湾辗转取道美国返回祖国大陆,被增补为全国政协委员、常务委员。1983年在北京逝世。 范寿康著作甚丰。从20年代初在日本东京帝国大学读书的时候,就已经研究教育问题,在长达60余年的学术生涯中,写作了教育与哲学方面的专著20多部,论文(包括辞条)200多篇。其主要论著有:《教育哲学大纲》(1923年)《教育与哲学的关系》(1930年)《中国古代教育史略》(1932年)《中国哲学史通论》(1936年)《朱子及其哲学》(1964年),等等。 范寿康的教育著作中着重论述的是教育哲学。他系统地介绍,评介了西洋的以及我国古代的几位哲学家的教育思想和许多教育家的哲学观点。他是我国较早的一位研究教育哲学的学者。 《教育哲学大纲》,范寿康著,1923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是我国第一部教育哲学著作。 该书概述康德以后哲学与教育哲学的发展,从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出发,对教育与伦理学、伦理学及美学的关系作了阐述。全面论述了在教育中如何体现真、善、美的问题。全书共分六章,其主要内容如下: 范寿康在《教育哲学大纲》中运用康德的先验哲学来分析教育问题。康德是重视自然科学的,认为它们的许多根本规律,都是具有绝对的普遍性和必然性的。但是根据休谟的论证成果,我们不能从经验中找到科学的普遍性和必然性的依据。于是康德就把它的依据归之于纯粹理性中的先验的范畴。范寿康力求将这一原则贯穿于该书之中。 关于教育学的概念,该书认为,教育学是一种科学,是一种规范的兼事实的科学。因为如教育目的的一部是从人生哲学——伦理学—演绎出来,所以教育学是规范科学。因为如教育方法的一部以人类性质的研究为根据,以心理学的事实为出发点,所以教育学是事实科学。教育学乃研究教育目的及方法的科学,教育学的目的乃在于研究人类的教养。培养一个人,使他从未成熟的状态达到成熟状态,换言之,培养一个善良的人,这就是教育学研究的问題。 关于教育哲学,该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认为,各种科学都有共通的假定及固有的假定,而这种假定的研究,就非依赖哲学不可。为检察教育科学的根本原理及根本观念起见,哲学的观察实在是很紧要。教育哲学是应用哲学的一种,而这种教育哲学,与经济哲学、政治哲学及法律哲学一样,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教育哲学的重要部分有3部,即(1)教育论理学,(2)教育美学,(3)教育伦理学。 关于教育哲学的研究方法,该书指出,教育哲学的研究方式共有两种:有几个学问家将教育学的根本观念或根本原则来哲学的攻究;也有一些学问家则将哲学的规范来应用于教育学上面。从一方面讲来,譬如在霍恩及麦克文纳,教育哲学与做教育学的基础科学的哲学似乎有些差别,而从另一方面讲来,譬如在那笃尔及杜威,这两者是完全一样。 关于教育的价值,该书认为同别种文化现象一样,有他的形式价值及内容价值,形式价值是与教育的形式相关,内容价值是与教育的内容相关。价值又可以分作两种,就是主观的价值及客观的价值。 该书十分重视美育及感情陶冶在教育中的作用。认为我们所谓教育倘指将现实的人类提高到理想的人类的陶冶;而我们所谓人类的精神倘不单指知的作用一面,兼及情意两面;那么施教育的当局者应该将学生的各种能力发展,使其全都达到完全的地步。感情是人类精神的一部,那末教育为造成完人起见,当然不应该将感情的教育忽视。在发达的路上的人类当然非受美育不可。教育没有美育的时候,他的不完全正与不能享乐及创作高尚艺术品的人相同。受过感情陶冶的人方才能够体验调和及均衡。高尚的艺术是人类文化生活的表征,可是对于盲目者流毫无意义。 该书把伦理学作为规定教育方法的基本原理。在康德哲学中,道德问的探讨十分突出,力求在实践理性中去找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先验的伦理规范,认为道德行为应该遵照实践理性的“绝对命令”,应该培养我们的义务感和“善的意志”,不管行为效果如何,不顾利害得失,都要按照“绝对命令”行事。这是一种严格的“自律主义”的道德。范寿康是把“个人的完成和他人的福利”作为先验的道德规范的。个人对社会贡献大于所享社会的恩惠者为善人,反之为恶人,两者相等为常人。伦理的规范是由两部分合成的,就是由主观的和客观的部分合成的。良心──就是感觉感情和意志所合成的统一的意识──有二重的作用,就是(1)良心命令人类做各人所自认为善的行为,(2)良心同时又作善恶的评价,“做你所自认为善的行为!”普遍妥当性是伦理规范的关键。一项法则所有的妥当性范围愈小,这项法则的权威也就愈减。假若只有先验的法则才能够普遍地适用,那末,先天的形式实在是唯一的道德规范。该书强调,做教育基础的人生观不应该为超自然主义,却应该是自然主义。那种宗教的教义现在决不能再做今日科学的教育学的基础原理。个人应该做社会的一分子,而社会的系统又应该是有机的和平等的。也就是说,人生的最总括的目的是个人的完成和他人的福利。 《教育哲学大纲》体系比较完整,论述清晰,论证较为详实。这本书所建立的体系与后来的现代实用主义、三民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各种教育哲学体系相互有别,自成一家。但由于作者当时尚未接受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而秉承康德的唯心主义先验哲学,使一些论述陷入绝对化。(宋德民) 来源:《中外教育名家名著介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