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某高校1名女大学生1人交4份住宿费租下整间寝室,并添置冰箱沙发等家具,将大学寝室改闺房。据介绍,为了独享这间寝室,这名女生缴纳了4800元/年,相当于原本标准间4个人的住宿费。学校工人帮助把原先的上下铺床抬了出去。(10月9日《华西都市报》) 如果这是一所私立大学,对于这种市场行为,我无话可说。但如果这是一个公立大学,此举大大不妥。 因为“这名女生缴纳了4800元/年,相当于原本标准间4个人的住宿费”,所以学校就把这个4人宿舍变成1人宿舍,表面上似乎学校没有损失什么、这名女生也没有占到什么便宜———多占床位多付费了嘛,符合市场规律。但事实并非如此。这名女生掏了4800元/年,说明该校住宿标准应该是1200元/年。但请注意,1200元/年并不是该校学生宿舍真实的市场价格。对于公立大学,国家都有财政补贴,大学宿舍亦属于国家财政补贴的范围,学生住宿费用是在国家补贴后的收费标准。换句话讲,这名女生以4800元/年的标准,是挤占了原本不属于她的另3份国家财政补贴。 最妥当的办法是,假如成都这所高校的确有多余的宿舍,这名女生又愿意包下整个宿舍,那么,学校完全可以按照市场住宿价格,即完全将国家公共财政补贴部分剔除,让这名女人以市场的价格包下整个宿舍,才是公平合理的。而且,学校出租宿舍的费用也不能作为学校的私利,而应该作为改善其他学生住宿条件的费用。这就好像国外一些大学对学习成绩不好、破格录取的富家子弟高收费,以此对学校好的、家境不好的困难学生进行补助一样。 至于这名女生包住整个宿舍是不是炫富、是不是影响别人、是不是利于她成长等都不是重点考虑的。(王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