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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薪就业”早该曲终人散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红网 佚名 参加讨论

    时至今日,竟然还有大学生自愿接受零薪就业,这不能不引发社会深思。4月27日《新闻晨报》消息:调查显示部分应届生愿接受零薪水,更重潜力薪金。相对于去年应届毕业生的薪酬状况,今年上海大学生的“薪情”不错,呈现出小幅上扬的走势。另外,应届毕业生的薪酬期望值却节节下跌,有的甚至可以接受“零薪水”。
    以“零”打头的花样不少,譬如零风险、零故障、零首付等等,所谓零薪就业,就是没工资白干活。在劳动力买方市场的现实语境下,零工资实际上是卖家向买家作出的促销让利。问题是,应届生尚未到达资本雄厚的境界,哪来的底气与魄力标出“零薪”之价呢?联想到前几日,《重庆晚报》报道说,在重庆一个人才交流大会上,招聘方有不少是世界五百强企业。荷兰银行看上一位英语口语表达能力、财经知识都很出色的女生,问及待遇时,该女生表示:“月薪低于4000元我不干。”结果不仅简历被当场退回,还被扣上了“将物质看做了工作的动力源,求职心态浮躁”的帽子。可见,不是大学生疯狂,而是就业市场逼人疯狂。 
    按理说,一个劳动者进入单位之后,薪水是底线的保障,首先能满足员工最低层次的温饱需求等,在此基础上才能激发员工更高层次的追求,譬如实现个人价值、企业价值等等。零薪就业之诡异,恰恰在于其突破了劳动谋生的规则底线,悖逆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比照相关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否则单位将面临按应付金额50%-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处罚。合法的劳动关系除了要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还得讲求“诚实信用”,干活不给钱,无论是否自愿,都涉嫌违法。 
    对于求职者而言,零薪就业无异于商业领域的恶性竞争,有悖公平正义,不仅“贱卖”自己,同也给其他求职者无形的压力,逼迫大家都“跳水”。任何劳动力都有社会价值,带有技术含量的劳动力尤甚,别人固然不可践踏,自己也不能例外。无论零薪就业的动机如何,事实已然贬损了劳动力的正态价值,损害了同行的合法利益,难免引发“多米诺效应”,颠覆社会劳动价值体系。 
    早在2006年,一份关于“大学生就业力调查”的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1.26万人中,“零薪就业”者已占被调查者的0.8%左右。这个比率在劳资博弈复杂的当下,仍有不断增长的迹象。结果有二:一是放纵了雇主对劳动力价格的压榨,廉价用工成为普遍性现象,蚕食人口红利而不思结构升级;二是扰乱了大学生就业市场,反过来放大了劳动力的培养成本,使得高等教育越来越成为“赔钱的买卖”,无益于知识价值的彰显。 
    零薪就业的本质还是失业,同时也加剧了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而促使求职者引发了“零薪疯狂”的,既要归咎于“骡马市场”般粗放型人才供销模式,也有高等教育职业设计缺位之因,当然,劳动监察与权益保护机制的乏力也无可卸责。劳动力价值不彰,劳资关系就很难和谐,饮鸩止渴式的劳动力过剩表象迟早会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零薪就业早该曲终人散了。(作者: 宋桂芳)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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