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关中的木材运输 隋唐时期为了在长安城及其周围地区修建各种宫殿寺观和宅院,利用一些渠道和河流,向长 安城运输了许多木材。此外,长安城内外的百官僚属,也需要定量配给木材,用作薪柴。这 些燃料用木材,有时可能也要利用水路运输。 升原渠是运输木材的一条主要渠道。历史文献在记述武德八年姜行本开浚这条渠道的时候, 只是记载为“通运”或“通漕”[16]卷87《漕运》,没有明确交代用来运输什么货物。岐州和陇州一带是 唐代关中地区重要的木材产区,所谓“陇坻之松”,作为优良建筑制作用材,备受当时人称 赞。唐高宗咸亨三年,在陈仓东南引渭水入升原渠后,文献记载渠道中有“船木伐”通行 ,由岐州直抵汉长安故城[18]卷497《邦计部•河渠》。“木伐”就是木筏,木筏和木排在形式上也没有什么区别。不 可能在这样长的距离内用木筏运送什么货物,这应当就是顺渠道向下流漂放木排。至武则天 垂拱初年,又有记载由升原渠运输岐陇木材到京城长安据欧阳修等《新唐书》卷37《地理志一》,凤翔府虢县下记作“运岐、陇水入京 城”,此据《玉海》(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影印清光绪浙江书局刻本)卷22《地理志• 河渠》“唐升原渠、高泉渠”条,“水”当为“木”字形讹。。到了开元年间,京兆府和岐、陇二州每年固定征募役夫7 000人,每人各向京城输送木木童80根,于春、秋两季送到[19]31 。同时,在陈仓也设置了固定的采伐营造用木材的百工监[5]卷44《百官志》。升原渠这时依然完好使用,当然也仍在用于运输木材[13]102。 天宝元年韩朝宗分引渭水开挖的运输渠道,根据前文所做推测,其引水地点应当在今陕西周 至县终南镇一带,而这里正是唐朝将作监下设的主要木材采集机构就谷监的所在地,就谷应 当就是今终南镇西面的山谷山就峪据刘等《旧唐书》卷44《职官志》三记,就谷监“在王屋”,而《大唐六典》 卷23“将作监”条则记作“在周至”,当以《大唐六典》所记为是,《旧唐书•职官志》文 字有讹误。。显而易见,通过这条渠道,可以直接把就谷监采伐 的木材运到长安城内的西市西街。只是这条渠道后来再未见到记载,可能使用期限很短,实 际没有发挥太大作用。 唐代长安城附近设置的采伐营造用材的机构,除了陈仓的百工监和周至的就谷监外,还有库 谷监和斜谷监,“皆在出材之所” 。唐代县有斜谷,在今陕西眉县境内,称作斜峪, 即秦汉以来褒斜道北段所经由之终南山北坡谷地。有斜水出斜峪,经今眉县北注渭河。 西汉试图沟通褒斜水道时,就是想开发斜水河道,从事航运。但是,当时经过一番整治,水 流还是太急,河床中又有岩石阻碍,没有能够如愿行船。不过,溜放木材却不大受河道限制 ,完全可以顺流而下,直入渭河。显而易见,唐斜谷监就应当设在斜谷口外的斜水岸边,利 用斜水、渭水水运通道漂运材木至京城。 《大唐六典》和《旧唐书•职官志》都记载“库谷监在县”,但这种说法却应当存有讹 误。县有库谷不见于其他史籍记载,清人毛凤枝逐一考核陕西南山谷道古代的名称,也没 有能够找到这个“库谷”一丝一毫痕迹,只好以“未详所在”作罢[19]31。另一方 面,很多文献都记载在蓝田县东南有一库谷,即今陕西长安县东南界的库峪据欧阳修等《新唐书》卷37《地理志》一京兆府蓝田县所记;宋敏求《长安志 》卷16蓝田县“库谷水”条所记;又据毛凤枝《南山谷口考》(陕西通志馆1934年版)。。因此,按照常理,库谷监就应当设在这里,与县没有任何关联。 那么,《大唐六典》和《旧唐书•职官志》的记载又何以会出现这样荒唐的谬误呢?这两部 书的相关记载,都是先列举“百工、就谷、库谷、斜谷、太阴、伊阳”六监,然后逐一说明 上述诸监所在的地点,可是,《大唐六典》和《旧唐书•职官志》在这些具体说明中,却都 缺失有关斜谷监所在地点的记述。清人刘毓崧早已发现《旧唐书》这一处文字有违其常例, 不过,令人遗憾的是刘氏并未能识破问题所在,他只是很随意地推测说:“按自百工至伊阳 凡六监,注中备列五监所在之地,独不言斜谷监,《六典》亦然。疑此监即在斜谷,故耳。 ”据罗士琳、刘文淇等《旧唐书校勘记》(岳麓书社1994年版《二十五史三编》 影印清道光岑建功原刻本)卷26。斜谷监固然应当是设在斜谷,但正如刘毓崧对《旧唐书》这部分内容所做校勘显现 出 来的那样,该书说明百工等诸监所在,都只是注明其设在某县境内,因此,斜谷监也不应位 居斜谷便不再注明其地处何县;况且《旧唐书•职官志》下文记“伊阳监在伊阳”,也没有 因为监名与县名相同而省略不记,刘毓崧所说并不合乎情理。结合库谷监位置的明显讹误, 可知《大唐六典》与《旧唐书•职官志》对这两个监位置的记述,显然存在着文字脱佚和舛 误。 案《旧唐书•职官志》记述百工等六监位置全文为:“百工监在陈仓,就谷监在周至(原作 ‘王屋’,如前文所述,系据《大唐六典》订正),库谷监在县,太阴监在陆浑,伊阳监 在伊阳。”[5]卷44《职官志三》依据这一段话上下文的通例,和上文有关斜谷监 位置的论述,可以推测,《 旧唐书•职官志》原本应当是相继记述库谷监和斜谷监的位置,书作:“库谷监在蓝田,斜 谷监在县”。而现今所见文本则是脱漏了库谷监的后半部分和斜谷监的前半部分;复又 因“”、“”二字形近,将“县”讹作“县”。于是,这两句话就被误连为一句, 成了“库谷监在县”这个样子。估计《大唐六典》和《旧唐书•职官志》所依据的史料, 都已经同样存在上述舛误,所以,在这两部书中才会出现大致相同的问题。 蓝田县的库谷有溪水出山谷后下注河,库谷监采伐的木材,可以通过河向下游溜放,运 送到长安城附近。 其实,不仅是斜谷监和库谷监,百工监和就谷监的木材,也都可以利用渭河溜放漂运。直到 北宋时,还通过渭河向东都开封大量输送岐、陇一带的木材,“以春秋二时,联巨筏,自渭 达河,历砥柱以集于京。期岁之间,良材山积”据徐松《宋会要辑稿》(中华书局1957年版)《食货》第四十三之三;又据脱脱等 《宋史》卷276《张平传》。。由此看来,唐代当然不会不利用渭河 漂运木材到长安城。由升原渠向东运来的木材,在升原渠下口进入渭河之后,也要再逆水向 上游运输一段路程,才能运到长安城北禁苑中的汉长安城故城处。从咸亨三年时船木伐由升原 渠运抵汉长安故城这一点来看,这些木排应当是运到了北太仓下的中渭桥码头附近。因而, 这里不仅仅是粮食运输的港口,还是木材运输的码头,而且作为木材码头的作用似乎还要更 大一些。 渭河上的木材运输,不仅限于长安城以西河段,在长安城以东的河段上,也有木材运输。前 面叙述的开元年间朝廷到岚、胜二州采伐的木材,在顺黄河运送到渭河口后,或许是改用陆 运,但也有一定可能是再转入渭河,使用拉纤式的方法,溯源而上,拖运到京城。唐末昭宗 天元年,朱全忠逼迫昭宗迁都到洛阳,拆毁长安城宫室百司以及大量民间庐舍,收取木材 ,“浮渭沿河而下”[20]卷264。这是这一时期规模最大的一次木材运输。唐长安 城范围广大,与 今西安市区相差不多,隋唐两代,经营多年,宫殿壮丽,寺观和达官贵人的宅邸也都很奢华 ,所使用的良材巨木,数额巨大。 关中运输木材的河流和渠道不止上述这些,只是文献记载有缺漏,有些已经不能清楚地复原 当时的状况。譬如前面讲过的长安城西的南山漕河,显然也是用于输送终南山的薪炭。另外 ,开元、天宝年间在蓝田县城附近也修过一条渠道,兼用于木材运输和灌溉农田[13] 13。长安城以西的渭河河道和升原渠,除了木材以外,一般很少运输其他物资;而且在渭河和升 原渠上,也只是漂运木排或是较为粗大一些适于溜放的木材,普通薪柴有时也不便漂运,只 能用车陆运。相传唐朝时就有人在凤翔给京城里的友人送去数车薪柴。薪柴这样的重物 还要用车来运,那么,其他一些轻货通常就更不会用船水运了。出现这种情况,显然是由于 渭河和升原渠水量有限,只能在特定的季节漂放木材,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适宜船只航行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