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又称“上元节”,是汉族的一个非常隆重的传统节日。“元”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意思为“开始”、“第一”,正月即为元月,且古人称夜为宵,因此,正月十五是指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一年明月打头圆”。如果说春节是一台走亲戚、串朋友的年度大戏,那么除夕夜便是这台大戏的高潮,而元宵夜则是这台戏的压轴好戏、落幕节目。相对于除夕夜的合家团聚,元宵夜则是“灯火阑珊不夜城,火树银花满天飘”。在这热闹、喜庆的气氛中,春节大幕徐徐落下,拉开新一年紧张忙碌而又充满希望的新篇章。 关于元宵节的起源传说很多,是非莫明。但史书确切记载的材料只有汉武度和汉明帝说。且从汉代以来,经过唐宋明清的洗礼,形式变得更加丰富多彩,赋予了更多的意义。元宵节一直都是汉民族极为重要的传统节日,每逢正月十五,大街小巷张灯结彩,全国各地均用自己本地的风俗、习惯来欢庆。在浙江省台州市的椒江、临海、三门、仙居等六地和宁波的宁海、象山(原属于台州府)的元宵节皆是正月十四,比全国各地都提前一天。关于元宵节期之所以提前一天,在民间存有多种说法。 临海民间有说秦鸣雷,生弥月丧母,五岁丧父,出嗣于伯父秦文,未几亦亡故,由其伯母杨夫人抚养长大。嘉靖二十三年(1554),秦鸣雷27岁中进士,阁臣进呈拟第三,时方明世宗祈雨效坛,看其名,大喜,亲擢第一,为状元。秦返乡,看伯母杨夫人,对其极为孝顺。因杨夫人信佛,每逢初一、十五都要戒荤戒素,为使其伯母也能和家人一起享受节日的口福,特将元宵节、中秋节提前一天庆祝。 三门民间相传有一年正月十四,戚继光带兵进驻临海桃渚城,粮草紧缺,为了不使城中百姓增加负担,解粮官想出一顿饭两顿吃的办法,他带领士兵把剩下的粮食磨成粉,熬成糊状,再加入各种蔬菜、豆制品和调味品,混合煮成一大锅,来填饱肚子。消息传出以后,桃渚城百姓非常感动,为纪念此事,就把元宵节改为正月十四,提前一天庆祝,而这种混合煮成一锅的“糟羹”也成为当地元宵节的传统食品。不过也有说戚继光在台州抗倭时,因作战机密被泄露,于是将计就计把元宵节提前一夜,从而一举歼灭敌人。从此,元宵节改为十四。这个说法在民间最为主要和普遍。 天台民间有说,元末黄岩人方国珍起事,占领了台州、庆元(今宁波)、温州三路,方国珍为了防止元朝官兵和朱元璋的军队利用节日来袭,因而将元宵节、中秋节提前一天庆祝。 在各地也有唐初建城一说,相传筑城当天恰巧是正月十四,天寒地冻,大雪纷飞,滴水成冰,冻得筑城的百姓双脚麻木,无法正常工作,无论筑城的官员如何催促,工作效率依旧无法提高。为了能尽快完成工程,有一民工心想天气寒冷,只有喝酒才能御寒。可是民工都是穷人,没有钱买酒,于是他向筑城官建议:老酒糟里有多余的酒,去酒坊里弄来酒糟,加上米粉和蔬菜,煮几锅羹给大家吃,来抵抗寒冷。于是,城官派人到酒坊弄了几担酒糟,烧了大批的“糟羹”给民工食用,民工吃了以后,果真不再感到寒冷,干活也越发有劲,工程的进度也大大地提升。城造成以后,城中百姓为了以志纪念,就保留了正月十四过元宵、食糟羹的习俗。 关于元宵节的起源,五花八门,孰真孰假,是非莫明。关于元宵节的孝子改节一说。查阅相关的史料可知:嘉靖二十三年(1554),秦鸣雷在27岁中状元后,被授为翰林院修撰。二十九年升左春坊渝德,后历任南京国子监祭酒、太常卿,礼部右侍郎等职。四十五年,改任南京吏部左侍郎,总校《永乐大典》。隆庆五年(1571)起为南京吏部右侍郎,后任尚书。秦鸣雷中状元后担任中低级的文官,以这样的职位在当时的现实条件下,即使秦鸣雷再孝顺,以这样的职位要改变州级区域的风俗习惯,似乎显得影响力不够。即使在隆庆五年(1571)他担任了尚书一职,但那时他的伯母杨夫人早已亡故二十几年了,更不会因为孝顺伯母而改变节日。 关于三门民间流传的戚继光抗倭而改节一说,虽然广为流传,但根据笔者查阅相关的史料,嘉靖年间,倭寇最活跃、猖獗的时节,并非在正月里,一般在每年清明节后的农历三至五月间。而查明史、台州有关地方志也并没有戚继光在元宵节前后在台抗倭的记载: 明景泰六年(1455),倭寇进犯键跳所。 明嘉靖二十七年(1548),倭寇进犯三门湾境内,是年开始至三十一年(1552)倭寇连岁入侵娄坑、海游、沙柳等处,大肆抢夺。 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倭寇盘踞石马林(即今沙柳),抗倭名将、台州知府谭纶会同参将牛天赐剿平之。 明嘉靖四十年(1561)四月,倭寇进犯龙山。抗倭名将宁绍参将戚继光战败之,取得台州首战大捷。 另外,关于方国珍改节之说。有资料记载:至正十四年(1354)九月,方国珍攻下台州。至正十五年(1355),又攻下温州、庆元(今宁波)。根据现今各县市存有十四过元宵节、食糟羹的民俗,只有台州市的临海、三门、天台、仙居等六县和宁波的宁海、象山两地而已。由于宁海自晋太康元年(280)起,一直属于台州(临海郡),在明朝时,附属于台州府(台州府下辖:临海、黄岩、天台、仙居、宁海、太平,共六县),直到1958年划属宁波。而象山自唐神龙元年(705年)分宁海和时属越州的鄮县置,立县时属台州,到广德二年(764)改属明州,开元二十六年(738)分越州置。 方国珍为了防止元朝官兵和朱元璋的军队利用节日来袭,因而将元宵节、中秋节提前一天庆祝,但其攻陷的三地与元宵节流传的区域很不相同,故可以排除。 如此,关于十四过元宵节的民俗就只剩下唐初的筑城一说,台州原为临海郡,在唐武德四年(621)十一月,江南一带进入唐版图,继而州县重新设置并命名,原临海郡的地域从州分出设置为台州,并马上组织筑城。台州城最初建于东晋末年,系郡守为抵御孙恩义军依托龙顾山而筑,范围较小,唐初大规模扩建。其筑城的时间与民间传说和以正月十四为元宵节习俗的流传区域较为吻合。 且在饮食方面更是相似。台州流传着“正月十四是元宵,家家糟羹蛤蜊调”的言语。在这些地方,每逢正月十四,他们所吃的并非是传统的元宵(即汤圆),而是糟羹,相传是用酒糟与蔬菜等兑成的。过去由于家里贫穷,只求温饱,糟羹的食材只是简单的豆制品、蔬菜而已。而随着地方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人们不再只满足于温饱。糟羹的食材一变再变,越来越丰富。如鲜猪肉、蛤蜊、冬笋丝、香菇、木耳、鱿鱼等等,用米粉调水,烧开,调成糊状,出锅以后,还要放鞭炮来告诉别人这家的糟羹可以吃了。最有意思的是,元宵节晚上,当地人吃糟羹是全免费的,什么人都可以到另一户家里吃上一碗鲜美的糟羹,且主人都以来自己家吃糟羹的人多为豪。如果这户人家上一年有结婚的新娘子,还得烧上几锅甜糟羹,民间称为“新娘糟羹”,以表示日子过得甜甜美美。所谓的“新娘糟羹”就必须是新媳妇亲手做,也可知晓这位新媳妇是否心灵手巧,然后鸣鞭炮请全村的人来吃,如果味道好,大家吃得高兴,那么这位新媳妇就基本确立了在这个村的地位了,如果做得不好,大伙儿就会在背后唠唠叨叨的。其实,即使在21世纪,人们对妇女的要求依旧是较为严格的,如果作为一个媳妇,不会最基本的洗衣烧饭,即使夫家不会嫌弃你,村里的舆论压力也会压着你,敦促着你不得不“变”得“贤良淑德”。 元宵节的夜晚,注定是灯火通明的,挂彩灯,放烟火,食糟羹,家家户户还要在每间房间点灯,称“间间亮”。一来为热闹的元宵灯会添上一笔,二来出门看灯会时可以防偷盗,真所谓是“一举两得”。在以前,人们还会将灯送至各家祖坟,称为“照坟墩”。而后男女老幼皆上街观灯,直至深夜。此风俗一直沿袭至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