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物有灵与多神信仰 在原始社会时期,侗族产生了“万物有灵”观念。他们认为天地间的一切都由鬼神主宰,山有山神,水有水神,树有树神……整个世界都充满了神灵。侗族所信奉的神灵可分为保护神(善神)与邪神(恶神)两大类。祖先神、土地神、山神、水神等为保护神;瘟神、妖、魔、鬼、怪等为邪神。侗族对各保护神的祭祀有一定的仪式,其目的是祈求平安、消灾减难;对邪神通常是采取先礼后兵的办法,先请法师作法供祭,若无效,则采取驱、打、撵等法与之斗争,如丧葬仪式中的开路。侗族人“对自家成员的鬼魂既是当成祈求保佑的对象,同时也是惧怕的对象,表现出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比如对死人,一方面通过祭典、葬礼来安抚死者,使其鬼魂‘安居乐业’不来扰乱活人,并保佑全家。另一方面又十分惧怕鬼魂回家作祟扰乱”。因此,家中有人死了,必须请道士来超度死者。 (二)自然崇拜 基于“万物有灵”观念,侗族人民又渐渐产生了自然崇拜思想。“正是从这种‘万物有灵’的原始观念中,产生了最初的原始宗教崇拜,即自然崇拜。”我们知道,“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历史的初期,首先是自然力量获得了这样的反映”。侗族大多聚居于崇山峻岭之中,土地是侗族人民赖以生存、生产、生活以至万物生长的重要条件,因此,土地是侗族人所崇拜的对象之一。在侗族地区随处可见的“土地公”以及丧葬活动中送葬时所撒的“买路钱”和下葬时所烧的纸钱就是最好的例证。 (三)灵魂不灭观念 受“万物有灵”观念的影响,侗族先民又认为人有灵魂,并且人的灵魂可以脱离肉体永恒存在,自己的始祖和列祖列宗的灵魂都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一阴间。因此,丧葬仪式中的点青油灯、开路、引魂幡等一系列仪式就是为了达到避免死者的灵魂四处游荡而与祖先团聚的目的,这些都是灵魂不灭思想的体现。“既然灵魂不但不死,还可以左右活者的生活,出于敬畏心理,因此就要愉悦它、讨好它,致使整个丧葬活动都围绕着‘灵魂不死’观念而进行。”侗族人认为,对死者只要虔诚崇敬和经常地祭祀,死者就会保佑子孙幸福,于是产生了祖先崇拜。 (四)祖先崇拜思想 侗族在丧葬仪式中还体现了浓重的祖先崇拜的观念。侗族人民崇拜的对象除了全民族共同信奉的女祖先——“萨神”外,每个家族和家庭还各自奉祀自己的先人。如侗族人家的堂屋都修有一个神龛,以祭奠祖先之用,而丧礼中屋堂神龛上祖先的牌位用纸贴上,表示死者的灵魂不与祖先神灵冲撞,这就是祖先崇拜的直接体现。 (五)天人合一思想的影响 中国传统文化比较重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主张天人协调、天人合一。“庄子‘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追求的正是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易·乾》则提出了精湛的天人合一思想:‘夫大人者,与天地和其德,与日月和其明,与四时和其序,与鬼神和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侗族对天人合一的思想虽然难以全面把握和认识,但汉文化对侗文化的影响是不可否认的。侗族人认为,入土为安、叶落归根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如“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土”(《礼运》)。“人死日鬼,鬼者归也。精气归于天,肉归于地。”(《韩诗外传》)笔者认为,这是侗族实行土葬的认识论根源。 (六)其他宗教的影响 “道士”这一职业,是道教传入侗族地区后与侗族原始宗教相结合的产物。黔东南侗族地区丧葬礼仪受道教的影响比较大,丧葬礼仪中开路、超度亡灵等丧葬仪式都是道士在组织就是最好的例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