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屈原生活的年代,较之中原人讲求“男女授受不亲”、“男不亲求,女不亲许”的封闭婚恋观,楚人在婚姻方面则洋溢着更多开放、自由、充满浪漫的情调。 在最新一期《江汉论坛》学术杂志上,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文史所研究员李倩与中南民族大学研究员李杰合作发表了一篇研究论文《对楚婚俗的多维观照》。他们以史籍所载,对楚人联姻风习及其遗风流俗进行了梳理阐论。 论文说,《礼记·曲礼》云:“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说明相知有赖于行媒。《战国策》中甚至还出现了“处女无媒,老且不嫁”之语。可见,中原地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正统思想占据了统治地位。与中原不同的是,在楚国,虽有媒妁但不重媒妁,男女双方在婚姻上有很大的自主权。 专家举例,《离骚》中有三求女三不成的描写,当事者遣媒求宓妃、二姚、有娥之佚女,都因“理弱而媒拙”遭到失败。《九歌·湘君》中说:“心不同兮媒劳,恩不甚兮轻绝。”《离骚》中则说:“苟中情其修好兮,又何必用夫行媒。”可以看出,楚婚姻需要媒妁但不重媒妁,男女双方可以自遣媒妁。而彼此是否同心是遣媒缔婚的一个重要条件,若心异情薄,即使有媒撮合也是枉然。若彼此心同钟情,甚至可以不要媒妁。专家认为,这一特点在个体婚制已确立的时代是很令人注意的。 论文还认为,楚人极富浪漫主义情趣,而且大多感情细腻外露,缠绵多情,自由恋爱的风气比较浓厚。楚人男女恋爱场合往往是与民间的祭祀活动联系在一起的。楚国有个“云梦泽”,是祷神的场所,祈生育和丰收,更是楚国青年男女自由寻偶追欢的恋场。在祈神仪式中,男女相互戏谑,尽情欢乐,互相馈赠,毫无拘束。宋玉在《神女赋》中曾描写楚襄王与神女会于云梦的风流韵事的传说,应当就是这种古老习俗的曲折反映。而楚人自由婚恋的风气表现在先私合而后婚配的形式在文献中也是屡有记载。这与中原“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有很大差距。 专家认为,由于楚人有着特殊的社会制度、地理环境、历史背景和民族气质,所以,他们的婚俗同中原人也就有所不同。当时楚国的地域,僻在蛮夷,特别是在它的南方,仍然存留着浓厚的远古时期原始生活的意味。而到战国时期,楚人接受中原地区的礼法逐渐增多,其婚姻状况有了许多改变,渐趋重视礼仪和贞节、讲究男女的礼法之防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