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人把酒作为饮食之最来重视,所以,不仅有饮用它的固定礼节,而且,还有许多方面的禁忌礼节。忌讳随意的过分饮酒,酩酊大醉。蒙古人提倡“四十岁时只可品尝,五十岁出头放开一点儿喝,六十岁才可用酒取乐”或“过分饮酒等于活受罪”的深刻认识。所以在耐日那达慕上忌讳酒过三杯。饮用阿日哈、达日苏(达日苏、蒙语、汉意为黄酒)之后,忌讳谈话说它为“苦的”或“烈性的”,因为,蒙古人视为酒是饮食之最,所以,不能说它是苦的或烈性的,在蒙古人的心目中酒只是香的或甜的。忌讳站着品酒或饮酒。忌讳沉湎于酒里面,否则成为酒鬼,伤身体,误事情,重则丧命。忌讳在父母、长辈跟前喝酒吸烟。如果实在有应酬则给父母许可后,便可礼节性的喝一点。敬酒的时候,忌讳在客人的手上斟酒,必须把酒杯接过来,斟好后用双手敬上,否则等于轻视客人(对方)。 蒙古民族以豪放剽悍著称,尤其喜好饮酒,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成年男子是否能喝酒会直接关系到他与人相处的密切亲疏程度。但是饮酒也是分场合的,在有些情况下,卫拉特蒙古人非常忌讳喝酒娱乐: 一是在举行点祖鲁仪时不能喝酒。因为蒙古人在阳历十月二十五日要点灯,而这一天正是宗喀巴神逝世的日子,出于对这位宗教大师的尊崇和怀念,这一天便忌讳喝酒和大声喊叫,也不允许进行歌舞娱乐活动。 再有就是给死者送葬时不能喝酒。我们知道,通常都是在庆祝活动上才饮酒狂欢助兴,而举行葬礼是比较严肃和沉痛的事情,出于对死者的怀念和对死者家属的尊重都不应该在送葬仪式上喝酒作乐,否则就会被认为是不礼貌和没有家教的行为,是极端愚蠢的做法。 敬酒斟酒敬客,是蒙古族待客的传统方式。他们认为美酒是食品之精华,五谷之结晶,拿出最珍贵的食品敬献,是表达草原牧民对客人的敬重和爱戴。通常主人是将美酒斟在银碗、金杯或牛角杯中,托在长长的哈达之上,唱起动人的蒙古族传统敬酒歌,客人若是推推让让、拉拉扯扯不喝酒,就会被认为是瞧不起主人、不愿以诚相待。宾客应随即接住酒,接酒后用无名指蘸酒向天、地、火炉方向点一下,以示敬奉天、地、火神。不会喝酒也不要勉强,可沾唇示意,表示接受了主人纯洁的情谊。(要是你前头的人都不得不喝下这碗酒,那你也非得喝下不可,这时最好方法是多给天、地、火神敬献一点。) 另外,在父母、兄长、亲友面前,不满35岁的孩子也是不能吸烟喝酒的,如果不遵守这些蒙古族礼节和规矩,不仅其本人会横遭指责,就连他父母的名声也会受到损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