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海盗克星”亨利·凯培尔(Henry Keppel)海军少将出任远东舰队司令后,极力向中国推广港英政府的商船注册制度,两广总督随即在广东开始试点,解除渔船武装,全面登记渔船,并从英国和法国购买轻型军舰,建立新式海军。 英中贸易飞速发展,1864年的贸易额就达到了惊人的2026万英镑,1866年则突破了1亿英镑大关,占到了中国外贸额的7/8左右,而且还不包括中国与印度之间的贸易。利益攸关,英国对于清剿中国海盗更为起劲,甚至想吸收更多国家参与到反海盗中来。 其它列强也看到了海盗问题带来的巨大政治和战略利益。法国驻华公使柏尔德密(Jules Berthemy)提议,英、法、俄、美四国军舰应有权对中国沿海和长江流域的所有中国船只实行检查,以便防范海盗。但这一计划过于赤裸裸,遭到英国方面的坚决反对,认为计划本身“比海盗还要有破坏力”。英国想牢牢掌握镇压中国海盗的领导权,在英国提议下,四大国的远东舰队司令们于1866年6月在日本长崎会商大计。随后,美国、荷兰、葡萄牙、德国等纷纷派舰加入英军的剿匪行动。吊诡的是,在十分详尽的英国战争文献中,很少出现这些军舰的名称,只有美国炮船“摩纳卡西”号(Monocacy)和中国水师的卓越表现受到了赞赏。 1865年7月和10月,发生了几起英舰误将长江上的中国官方沙船和客船当作海盗船进行检查的事件,双方闹得相当不愉快。为此,英国海军下令,除非发生了英国商船直接遭受袭击的事件,否则没有英国领事或中国官方的正式请求,英国军舰不得在中国内河主动对怀疑是海盗的船只发起攻击。在类似行动中抓获的海盗嫌疑犯,也应交给中国官方处置。这表明,当中国内战结束、局势稳定下来后,英国在中国海盗问题上,又开始回归不干预政策。 但此时的不干预政策已大不同于以往。英国方面将自己打扮成了“人权”和“法治”的卫士。伦敦的意思是,中国官方必须承诺,对于英国军方引渡的海盗嫌犯,即使被定死罪,也不得适用凌迟等不人道的处决方式;同样的,在审讯中,也不得采用酷刑逼供的方式;为了确保中国政府尊重人权,英国领事应有权旁听所有的审讯、宣判和处决。这些一相情愿的想法,被阿礼国(Rutherford Alcock)全盘否决。这位熟悉中国国情的公使,毫不留情地认为伦敦的那些政客们将人道主义用错了地方,只会添乱;英国对于大清国的司法运作,不应作任何干预。最后,作为平衡,英国政府明确,那些被英军俘获且已经被带到香港的中国海盗,将不再引渡给中国官方,而改在香港接受英国法律的审判。 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中英关系进入了长达30年的“蜜月期”,从内战的废墟中爬起来的大清政府,也开始了长达30年的改革开放,史称“洋务运动”或“自强运动”。海盗问题,从此在两国的对话主题中基本消失。 在遥远的南海,中国的海盗们依然过着撒网捕鱼、持刀杀人的简单生活。主角登堂入室后,他们便被重新“边缘化”为历史的龙套,在寂寞中等待下一场惊心动魄的演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