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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对西藏的治理:没人可以篡改的历史(2)

http://www.newdu.com 2018-01-15 中华网论坛 佚名 参加讨论
明永乐帝给尚师哈立麻的信 
    到永乐皇帝时,随着明朝对藏族地区情况的进一步了解,明朝对西藏的掌管一方、具有一定实力的高僧的分封也日益增多,其中地位最高、最为著名的有阐化王、护教王、赞善王、辅教王、阐教王等五个王。对于这些王的地位和性质、职权,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分析。明代,在汉族地区只有皇帝的亲属朱姓男子才有可能被封为王,他们分散在全国各地,被称为“藩王”,享受丰厚的物质待遇,但是一般不参与地方和国家的行政事务。其他的功臣即使功劳再大,最多也只能封为候爵。对少数民族的政治首领,在他们表示臣服明朝的条件下,可以被封为王,例如塞北的蒙古各部的首领,有一些人拥有强大的政治军事力量,曾被明朝封给王号。而明朝在藏族地区所封的王则与他们有所不同,这些王是掌管一方的地方首领,但是他们又往往具有佛教僧人的身份。因此,他们的继承有的是师徒相传,有的是侄子继承,也有的是父子传承。因此他们的地位可以说是在世俗的王和明朝所封佛教首领的法王之间,既有掌管一方地区行政的世俗的王的成分,也与宗教的法王相类似的成分,因此明朝给他们的封号都带有佛教的内容。
    
    明永乐帝所赐“如来大宝法王之印”印及印文
    
    明帝赐“乌思藏宣慰司分司”印
    永乐四年(1406)三月壬辰,明成祖派遣使者赍诏封乌思藏怕木竹巴吉刺思巴监藏巴里藏卜(扎巴坚赞)为灌顶国师阐化王,赐螭纽玉印、诰命,仍赐白金五百两、绮衣三袭、锦绮五十匹、彩绢百匹、茶二百斤。以后帕竹政权的历任第悉,都拥有阐化王的封号。永乐四年(1406),明成祖令智光和尚出使乌思藏,灵藏僧人著思巴儿监藏遣使随智光来朝,被封为灌顶国师。第二年又被封为赞善王,并赐金印、诰命。赞善王的辖地在今天四川德格一带。永乐四年(1406),馆觉地方的政教首领宗巴斡即南哥巴藏卜遣使入贡,被永乐皇帝封为灌顶国师,并赐以诰命。第二年(1407),宗巴斡即南哥巴藏卜派遣使者入朝谢封,又被明成祖封为护教王,并赐金印、诰命,仍享有国师称号。馆觉地方即是今天昌都地区的贡觉县。赞善王和护教王的教派不详,可能与帕竹噶举、噶玛噶举和萨迦派都有密切关系。永乐十一年(1413),明成祖封思达藏地方(在今天的西藏日喀则地区境内)萨迦派首领南渴烈思巴(按《萨迦世系史》,他是款氏家族成员,全名为南喀勒贝洛追坚赞贝桑布)为辅教王,并赐诰印、彩币。此后贡使双方往来不绝,杨三保、侯显都曾被派往颁赐,而辅教王辖下的许多僧人也都前来朝贡,有的还留在北京任职。景泰七年(1456),南渴烈思巴派遣使者来朝贡,上陈自已年老,请求以其子喃葛坚粲巴藏卜代替,得到皇帝允许,赐以诰印、金册、彩币、袈裟、法器等。永乐四年(1406),止贡地方的止贡噶举首领锁南藏卜派使者朝贡,成祖封锁南藏卜为灌顶国师,赐予衣服、钱币等优厚的赏赐。十一年(1413),成祖又加封他为灌顶慈慧净戒大国师,并封其僧人领真巴儿吉监藏为阐教王,赐以印诰、彩币,命其管理止贡地方。
    明朝除在藏族地区设置卫所,委任藏族僧俗首领外,还利用藏传佛教在藏族地区的深远影响,大力封授各派宗教首领和人士,推行僧纲制度,通过宗教加强明朝对广大藏区的影响。在明朝对这些藏传佛教的宗教首领人士的封授中,以永乐年间封噶玛噶举派黑帽系活佛为大宝法王,封萨迦派首领为大乘法王,封格鲁派高僧释迦也失为西天佛子(宣德年间加封为大慈法王)最为重要;其次是封藏传佛教的高僧为大国师、国师及禅师等。
    
    明帝所赐“灌顶国师阐化王”之印
    
    明帝封赐“噶玛巴”印及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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