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时期战士的武器是自己筹备。“无论何时,只要抗敌和平叛的任务一下来,他们便征发需 用的种种东西,从十八般武器——直到旗帜、针钉、绳索、马匹和 驴驼。人人必须按所属的十户或百户供应摊派给他的那一份”。出征之前要集合军队进行检查。“检阅的那天,他们要摆出军备,如 果稍有缺损,官长要受到严厉制裁”。 蒙古军和汉军土兵都实行自备军需的制度。为保证汉军士兵有能力提供军需装备,签军时 即考虑财产状况,尽量以中户之民为兵。怯薛军的装备,由所在蒙古干户、百户帮助准备。随着战争规模的不断扩大,光靠士兵自备鞍马器仗应付不了战争的需求,蒙古汗廷则自备一批工匠,制造炮仗、弓矢和盔甲,同时在战争中尽可能地掳掠敌方马匹和军 需物资,补充己方的物资不足。各降财国和蒙古政权届下的汉军 将领定期输送的军需物资,也是一个重要纳来源。由蒙古汗廷筹 集的军需装备和粮草,往往作为出征全军的尽需储备,以供不时之需。到窝阔台汗和蒙哥汗时期,大军出动之前往往先要派人出 去督办军需,调运粮草。窝阔台时还在新卫设立军储所,收贮山 东、河北钱粮,以供军用。宪宗二年(1252年),忽必烈奏改为军 储都转运使司,又在京兆设置从宜府,筹集军粮、物资,转送四 川各军。但这些都是临时性的措施,当时还没有形成固定的军需 供应制度。蒙古各投下在中原地区以征调军赋为名,肆行搜刮,更是扰民的一大弊政。 12世纪末至13世纪韧,成吉思汗在统一蒙古各部后,即大力 发展蒙古军的武器装备。他一方面组织蒙古各部学习汉族、女真 人等民族的先进生产技术,另一方面把从战争中缴获的武器装备 进行仿制和改进,装备部队。到l3世纪末至14世纪初,则已经创制了金属管形射击火器——火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