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藤原经资,赵良弼斥其无礼;藤原经资请罪后,索要国书以便转交政府。赵良弼说,国书将亲献于国王,若不允,呈大将军亦可。藤原经资辩解说,自大宰府以东,上古使者未有至者,今汝国使臣至此而不出示国书,何以示信?赵良弼说,隋文帝遣使来,曾郊迎成礼,唐时遣使皆得召见,王何独不见我朝使臣?赵良弼的质问,义正词严,藤原经资无言以对,但依旧不肯令赵良弼进京。最后,赵良弼以国书抄本交与藤原经资,藤原立即呈报幕府与朝廷。国书中说,历次遣使通信皆为边吏阻扰未得结果,特命少中大夫秘书赵良弼充国信使持书以往。希望遣使同来,不然发生战争将是不幸的。 这次国书较上次口气稍微委婉,将日本坚决不通好之责任,推给边吏,给日本朝廷留下回旋余地。但是,日本把信尾的战争威胁和在高丽境内驻扎大军,以及进攻南宋的军事行动联系起来,很难相信忽必烈通好的诚意。加之,逃到日本躲避战祸的南宋僧侣所表现的反对蒙古族入侵的民族情绪,以及具有巨大影响的日本僧侣非常同情南宋反对蒙古入侵的斗争,这一切都对幕府执权的北条时宗产生影响。在廷议中,幕府坚持不作任何答复,但日本公卿对于蒙古军进驻高丽、在金洲集结军舰的高压姿态,感到极度惶恐。在这种形式下,赵良弼使团留在大宰府一日,日本国的舆论就一日不安。因此,幕府命大宰府守护,将赵良弼送至对马岛,令其回国。同时派出一个级别低下的十二人代表团,由弥四郎带领,以镇西守护所使团名义,随赵良弼去高丽。至元九年(公元一二七二年)九月,日使弥四郎等入京后,忽必烈怀疑日使为国王所遣诈称镇西守护所使,遂不予以接见,令其回国。 至元十年(公元一二七三年)三月,赵良弼由高丽再次来到大宰府要求进京面见国王,大宰府守护所再次拒绝,不得以被迫回国。出使日本的国信使赵良弼回国,宣告与日本通好的努力失败,这对于雄心勃勃,扩张欲望极强的忽必烈来说,是难以容忍的。当时,元帝国已经向东征服高丽,向南平定大理、西藏和安南,向西由中亚进入欧洲,席卷俄罗斯、波兰、匈牙利,放眼天下,视线所极,也只有一个弹丸岛国日本了;而且当时的日本与苟延残喘的南宋政权关系十分密切,官方往来和民间交往十分频繁,对南宋的抗元战争有较大的帮助。征服日本,就可以卡断南宋的外援之路,使其坐以待毙。 但是,这种强烈的征服欲望,只是忽必烈决定发动征日作战的众多原因中的一个。公元一二七三年二月,元军占领南宋屏护江南半壁天下的重镇襄阳,蒙宋之间历时五年之久的襄樊攻坚战结束,南宋的战略防御体系被彻底打破,南宋的灭亡已指日可待。在军事上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元朝受降了大批的南宋军队,如何处理这些降兵降将,成了忽必烈的一块心病。全部编入元军,必然会影响全军的整体战力,而且忽必烈对这些南宋降兵根本就不敢信任;杀降,史已有鉴,忽必烈不想象白起坑赵降卒四十万或项羽杀秦降兵二十万那样,给自己留下骂名,何况当时正是打江山的关键时刻,滥杀降兵,必然会招致汉人更猛烈的抵抗。最终,解决问题的途径只有一个,就是发动新的战争,在战争中去消耗这些元帝国的包袱。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传说中日本极为富有。根据《旧唐书》记载:“倭国献琥珀、玛瑙,琥珀大如斗,玛瑙若五斗器。”《新唐书》也记载:“永徽中,倭献琥珀,玛瑙若五斗器。”掠夺财富,对于游牧民族来说,本来就是一个根本的特征。 从至元十年(公元一二七三年)起,忽必烈开始着手部署征日战争。 ◆第一次东征日本 至元十年(公元一二七三年)四月,耽罗岛林衍起义,反对高丽王的统治,忽必烈乘机派元军驻高丽统帅忻都、洪茶丘和高丽将军金方庆,率军攻入耽罗岛镇压林衍。之后,元军于耽罗岛设招讨司,驻扎镇边军一千七百人,从而控制了日本与南宋间的海上通道,由此可以使元军可以全力进攻日本。随后,忽必烈召忻都、金方庆等至元大都(今北京)商议征日事宜。至元十一年(公元一二七四年)正月,忽必烈命令高丽王造舰九百艘,其中大舰可载千石或四千石者三百艘,由金方庆负责建造;拔都鲁轻疾舟(快速舰)三百艘,汲水小船三百艘,由洪茶丘负责建造,并规定于正月十五日动工,限期完成。 六月,九百艘军舰完工,上报世祖忽必烈,忽必烈遂命令由蒙、汉、高丽三族军队组成的联军,东征日本。联军的核心是蒙古族部队,计有蒙汉军两万人、高丽军五千六百人,加上高丽水手六千七百人,共三万二千三百人,由征东都元帅忻都、右副帅洪茶丘、左副帅刘复亨统帅,八月出发。 当时的蒙古军队经过成吉思汗的训练,军纪森严,每十人、百人、千人、万人各为一个战斗队,每队设一长率领,组织极为严密,因此英勇善战,战斗力很强。此外,元朝当时的火器使用技术在世界上处于领先水平,曾经威镇欧洲,所以火炮作为此次征日作战的秘密武器,出现在元军的战斗序列中。 而日本武士部队的基础是守、介地头制(庄头制)。这市是源赖朝建立幕府时期形成的兵制。任守、介地头职的武士,多为有功于历代将军或执权的家臣,即“御家人”。守,是掌握某一地方兵马大权的最高行政长官,但从其品秩看,也不过是从五位上到正六位下的中下级官员;地头,是管理公私土地进行征税的官吏,并对其管理的土地拥有警察权,其职位更低,隶属于守。他们按其管理的土地面积大小,蓄养私兵。某一守率队出征,其一族的家人、族人即成为该守部队的骨干随同出阵,守所辖的地头,亦率其家人、郎党自成一队,归守指挥。这种主从关系构成的部队,组织巩固,不易溃散,散而可以重聚。家臣以死于君主马前为荣,因此战斗力颇强。但是,这种队伍又各自为战,指挥不统一,战斗时偏重于一骑对一骑的单打独斗方式,因此战斗几乎是混乱、无组织、无纪律的,不易于指挥,无战术可言,根本无法和元军相抗衡,整体战力相当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