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当指出的是,军队的给养要有后勤转输作保障。秦汉时期西、北边兵的大部分粮食要靠中原内腹地区支援。故此,传输任务显得颇为繁重。秦时蒙恬率兵驻屯北边,“使天下飞刍挽粟,起于黄陲、琅琊负海之郡,转输北河”;[2]《汉书·食货志》亦云:“中国善道餽粮,远者三千,近者千里,皆仰给大农”;又《汉书·王莽传》载:“募天下囚徒、丁男、甲卒三十万人,转众郡委输、五大夫衣裘、兵器、粮食,长吏自负海江滩至北边。”劳榦在《汉代之陆运与水运》一文中说:“运输之车运塞上者,且远自梁国魏国诸郡”,“今推汉简之文,山东之车率以若干车编队,行数千里,转运之难,大略可想。”由于运程遥远,转输之费巨大。《汉书·主父偃传》说,秦时“天下飞刍挽粟……转输北河,率三十锺而致一石”。师古注曰:“六斛四斗为锺,计其道路所费,凡用百九十二斛乃致一石。”《汉书·食货志》亦云:“道路之远,转将之难,率以数十倍而致其一。”当然,这些说法难免有所夸张,然按贾谊云:“输将自海上而来,一钱之赋耳,十钱之费弗能轻至也”,[3]则决非戏言。这在汉简材料中可以得到佐证: 凡五十八辆用钱七万九千七百一十四钱不适僦(505·20) 出钱四千七百一十四赋僦人表是万里吴成三两半已入八十五石少二石八斗三升(505·15) 出钱千三百七赋僦人会水宜禄里兰子房一两(506·27)据有人考证:“如汉简所记,从表是至金关,运粮25石,其‘僦’费约1360钱左右,表是至金关的距离与长安至表是的距离约为1:10,据此则长安雇一辆车往表是运粮,其僦费为1.35万钱,……若从关东起运以及转输至西域、居延,则僦费更高。”“所以,若靠从内地长途转输粮食,则消费十石而致一石大体是不夸大的。”[4] 如果上述的800万石粮食都靠如此转输,其费用是不可想象的。实际情况似不完全如此。边兵800万石粮食供给,其中有一部分可以靠边郡垦田就地解决。至于转输这一部分,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完成。当时边防转输方式主要有三种:其一是征调“更卒”转输,这是百姓的无偿劳役;其二是组织士兵转输,这是士卒本身的事,国家没有付给劳值;其三是雇佣民力转输,这部分却需付“僦钱”。所以,我们所论的转输费用则是指雇佣民力转输这一部分的费用支出。 至于边兵粮食供给有多少要靠雇佣民力转输,史无明文。我们姑且以边兵800万石粮食,有1/4要靠雇佣民力转输,即200万石,按每车载粮25石计,[5]则需雇佣民车8万辆次。如果按每辆车的平均运程为长安至表是的距离为准,那么,每一辆车的僦费为1.35万钱,8万辆次车载的费用则为: 1.35万钱×8万(辆次);10.8万万钱 这个数据相对于《史记·平准书》:“(武帝)兴十万余人筑卫朔方,转漕甚辽远,自山东咸被其劳,费十百巨万,府库益虚”的记载而言,尚显得相当保守。 总而言之,西汉边防军以30万计,其一年养兵费为:口粮800万石,军官俸禄、衣装和转输费用约22.7亿钱(军官俸禄4.98亿、衣装6.9亿、转输10.8亿)。平均每人消耗粮食27石,费用7600钱左右。 东汉的情况较为复杂,由于兵役有征有募,尚有刑徒兵和夷兵。各部分费用开支不尽一致。作为刑徒兵“皆赐弓弩衣粮”,[6]和西汉义务兵役制养兵费用相当。然稍有不同的是,东汉尚增加了更多的募兵费和夷兵的供养费用。[7]因此,东汉边防军虽不及西汉之盛,但其总体养兵费用支出是较之西汉有过之而无不及。故此,东汉筹边费用动辄“八十亿”甚至“二百四十亿”[8]是不足为奇的。 三、边防军的养兵费占国家财政之比重 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支柱。我们已经讲过,秦汉时期,军费的筹措,主要来自各种租税和赋敛,尤其是按丁、口征赋。东汉时期除“三十税一”的田租及各种末业税外,按丁、口征赋的项目,通常是算赋、口钱和更赋。[1] 汉代边防军的养兵费用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再分配。《续汉书·百官志》:“大司农……掌诸钱谷金帛诸货币。郡国四时上月旦见钱谷簿,其逋未毕,各具别之。边郡诸官请调度者,皆为报给,损多益寡,取相给足。”一般来说,士卒的口粮,主要来源于田租的收入。如《汉书·高帝纪》汉元年:“留萧何收巴蜀租,给军[粮]食。”《后汉书·光武帝纪》也载:“顷者师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十一之税,今军士屯田,粮储差积。其令郡国收见税田租三十税一。”《后汉书·寇恂传》:“收租四百斛,转以给军。”这都是田租支付军粮的例证。而军官俸禄、士卒衣装和粮谷运输之费则多来源于大司农的赋敛分割。如《汉书·食货志》:“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后汉书·西羌传》亦云:“兵连师老,不暂宁息。军旅之费,转运委输,用二百四十余亿钱,府币空竭。” 那么,秦汉时期边防军的养兵费用在国家赋税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如何呢?这是一个有待研究的问题。于此,权以西汉的情况为例,试作一个大概的测算。 如前所述,西汉通常的边兵为30万。则其一年的养兵开支是:粮食800万石,军官俸禄4.98亿钱,士卒衣装6.9亿钱,为解决给养问题的粮谷转输费用10.8亿钱。共计22.7亿钱左右。而这一时期政府赋税收入有多少呢?据《汉书·王嘉传》载:“孝元皇帝,奉承大业,温恭少欲。都内钱四十万万,水衡钱二十五万万,少府钱十八万万。”《太平御览》卷627引桓谭《新论》云:“汉宣以来,百姓赋敛,一岁为四十余万万,吏俸用其半,余二十万万,藏于都内,为禁钱。少府所领园池作务之八十三万万,以给宫室供养诸赏赐。” 王嘉和桓谭都论及都内(大司农)赋敛钱四十余万万。若以此推算,边防军官俸禄、士卒衣装和转输费占去近23亿,再加上百官俸禄近15亿,[2]若不计国营工商业的收入,则大司农赋钱几乎用尽。何以有其他事业,包括农田水利、文化教育、宗庙祭祀、灾荒赈济等费用的开支呢?确乎财政赤字过大,国家机器难于正常运转。 不过,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王嘉和桓谭所说的40亿钱,似是指地方财政实际上交到中央大司农的赋敛钱,当不包括用于地方行政开支的截留部分。为说明问题,我们仍以元始二年的人口、垦田数为依据,而对当年的赋税收入来作察看。 据《汉书·地理志》:西汉平帝元始二年,有民户12233062户,人口59594978人,垦田数为827053600亩。按当时的赋税征收标准,可得知,这一年赋税收入的概数是: 田租:当时全国垦田面积为827053600亩。按亩产量2石,田租率“三十税一”计算。则当年田租为: 827053600(亩)×2(石)×1∕30=55136900石 赋敛:当时全国人口数59594878,户数12233062。平均每户4.78人,约合五口之家。若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似是二大三小,我们以二人出算赋,一人出更赋,当时岁收赋敛: 算赋:59594978×2∕5×120(钱)=2860558944(钱) 口钱:59594978×3∕5×3(钱)=107270960(钱)[3] 更赋:59594978×1∕5×300(钱)=3575698980(钱) 三项常制赋目总计为:6543528584钱[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