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梭人
民族概况:摩梭人生活在云南省西北部,四川、云南交界处风光秀丽的泸沽湖畔,人口约五万,有自己的本民族语言,但没有文字。 民居建筑 | | 摩梭人房屋的四壁用圆木垒成,俗称“木楞房”。屋顶用木板叠盖,房屋主要结构为“井架式”、“人字顶”四合院形式,分为祖母房、经堂楼、女儿楼(阿夏房)、男儿楼,一般楼上住人,楼下放杂物。 |
宗教信仰 | | 摩梭人信仰本族原始宗教“打巴教”,口诵经称“打巴经”,摩梭人还信奉后来传入的佛教。 |
| 礼仪习俗 | | 摩梭人至今还保留着母系氏族家庭习俗,一个大家庭有20人左右,均由一个母亲的后代组成。兄弟姐妹永远生活在母亲身边,一家之主是外祖母。家庭财产的保管和家务管理由母亲和姨妈负责,家庭主要经济来源靠舅舅赶马帮或做生意获取,自古以来保留和延续着“舅掌礼仪母掌财”的奇特习俗。 |
| 婚俗 | | 摩梭人的婚姻非常独特,是“男不娶,女不嫁”的阿夏走婚制。摩梭人青年男女结为夫妻,不会单独组成家庭,男方也不会把女孩娶回家,只是通过“走婚”的形式来建立婚姻关系,男的晚上到女方家里留宿,第二天一早又返回自己家里。走婚男女互称“阿夏”和“阿注”,男人是“阿注”,女人是“阿夏”。摩梭人走婚既不需要履行登记手续,也不举行任何结婚嫁娶仪式,但走婚是固定的“一夫一妻”制。青年男女恋爱要经过“眉目传情、歌声传情、信物传情”三个阶段,彼此之间了解喜欢,有了一定的感情基础后才会建立走婚关系。摩梭青年男女恋爱自由,不存在包办等外来因素的干扰,走婚以后虽没有登记和法律的约束,但会受到家规、族规和社会道德的约束。如果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之后感情出现了分裂,可以自行解除关系,不存在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复杂的问题,也不需要去法院判决。因为这种走婚制度,摩梭人夫妻之间没有独立的家庭和独立的财产,孩子生下来之后在大家庭里抚养,由舅舅来管教,孩子的亲生父亲基本不用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但他要回去自己家里管教和抚养姐妹的孩子。两人感情一旦破裂,男方就不会再到女方家,女方也会忘记这位前“阿注”,这段婚姻就算结束了,可以在今后的生活中再寻找自己钟意的人。 在摩梭人的母系家庭中,家里没有外来人员加入,家庭成员彼此之间都是兄弟姐妹关系,所以大家庭一般都非常和睦,家庭矛盾相对较少,避免了婆媳、妯娌和姑嫂之争,永远过着自给自足,与世无争的生活。 |
| 服饰 | | 摩梭人男女在十三岁前都穿长衫,进入十三岁便要举行隆重的“成人礼”。“成人礼”一般在农历大年初一举行,表示小孩已长大成人。成年女子的服饰为金边上衣、百褶裙、花腰带、大头饰;成年男子的服饰为狐皮帽和呢毡帽、大金边衣、红腰带、宽脚裤,还有长统皮鞋。 |
饮食 | | 摩梭人主业是农业,也有少部份从事牧业和渔业,主粮是稻谷、玉米,以燕麦做粑粑,奶酪、酥油茶为佐食,“酥里玛”酒是摩梭人必备的饮料,是待客的佳品。 |
节日 | | 摩梭人传统的节日有春节、端午节、转山转海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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