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钓鱼岛主权归属的历史性根据——《琉球国志略》审读意见书 作者:张新民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时间:孔子二五六五年岁次甲午年十一月初三日己巳 耶稣2014年12月24日 《琉球国志略》十六卷,题翰林院侍臣周煌辑。煌字景垣,号绪楚,别号海山,涪州人。乾隆二年(1737)进士,授国史馆纂修,屡典试事,尝以侍讲充册封琉球副使,遂有此书之作。《清史稿·艺文志》著录是书为“十五卷”,然考琉球国王子尚穆谴臣上表请封之事,乃在乾隆二十年(1755),周煌奉诏出海册封,亦必在是年,越两年返归后,即向朝廷奏上《琉球国志略》一书,遂得以武英殿聚珍版印行,梓行时间当在乾隆二十四年,帙凡十六卷又首一卷,则《清史稿》所载入者,似已非原刻完足之本,故已少去一卷,难窥全貌矣。盖继聚珍本之后,多次翻刻,可举者即有福建本、广雅书局本、丛书集成初编本等,而以丛书集成初编本流传最广,影响亦最大,然溯其源头,则必以聚珍本为祖本也。 周煌自琉球返国后,复出任江西学政,遂于金华府漱润堂重刊是书,时在乾隆三十年,即所谓漱润堂本,乃翻刻本之较早出者,今尚见存于西南大学图书馆。该校注本即以西南大学所藏之乾隆三十年漱润堂重印本为工作底本,同时参校乾隆二十四年聚珍照相本、北京图书馆2004年版《琉球资料汇编》所收之乾隆二十四年漱润堂本、乾隆四十二年福建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并广采各种典籍文献,逐一比勘校对,以求提供一可靠、准确、完善之新通行本。而凡原书史实有误或必须疏通解释者,则或质疑,或订正,或纠缪,要皆本于史源学立场,一一依据具体材料出以校注,斯乃文献整理极重要之工作,非具备扎实之功底则不能为之,似应充分肯定并表彰之。 周煌出任册封副使之前,清高宗尝亲自召见,谕其归来必就当地情况,撰一信而有征之书。周氏“亲承圣训,以前此使臣,类有记录,意存润饰,传闻异辞,兹就耳目所及,加以订正,务求征信,无事铺张”,先在琉球草就初稿,回京后复以数月之力整理修订,乃成全书。故书中内容,多为其亲自踏勘所得,而征引文献亦夥,决非一般浮泛者可比。俏若分析其原因,则一方面周氏一本传统史学实录原则撰志,述事较少虚美隐恶,另方面国家意志力量欲了解地方真实状况,以便更好决策施政,二者交织互动,学界遂多得一佳篇宏构。而研究琉球古代历史,尤其与中国大陆友好交往往事,是书诚乃第一手重要资料,不可不谓为传统典籍之璀璨瑰宝。 是书首为御书、诏敕、祭文、图绘,次为志,目为星野、国统、封贡、舆地、风俗、山川、祠庙、胜迹、爵秩、赋役,典礼、兵刑、人物、物产、艺文、志馀,恰与十六卷又首一卷之数合,必是完足之本无疑。体例依传统志书,或可归入藩邦史志类别,而为其中之洋洋大观者。 值得注意者,周氏之撰是书,不名为“使录”,而迳称为“志略”,乃是因为“琉球之有新志,犹是使录之旧例,但录系使臣一人之事,而志则关一国故实所存。方今中外一统,琉球被化犹深且久,似宜从中国诸道郡县之例,故以志体拟录,庶益坚其同化悃忱,抑或可宣付史局采臣所纂,俾附职方”。可见书之酌用志体,实大有深意存焉。盖从政治格局看,已以华夏民族大一统之眼光,将其视为与内地郡县无别之藩地;而从文化制度观,当地被化实乃既深且久,同化悃忱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故遂有意交付史局,冀能载入国史职方。足证改“录”为“志”决非一时之偶然,适可彰显国家政治内外无别微妙深意。则是书虽为周煌个人私撰,实又具有官修性质,故文中凡涉作者自谓,均一概迳称为“臣”,以显示朝廷命官身份,而有以上呈国家也。 琉球之册封,当溯自明代。即永乐二年明成祖谴使册封武宁王之后,封册之事自明迄清始终沿为定制。册封前自称“世子”,册封后乃可称“王”。足证其政权之合法性,必有待中央主权之认可,则册封之于义,诚可谓大矣哉!而所谓“王”者,如点校者所言,不过大一统帝国下之“亲王”而已,依然未出传统君臣关系范畴。至于琉球以册封为极大殊荣,朝贡之频繁,往来之密切,足见其对中华文化仰慕之深且钜。 是书既为方志体,而方志又为一方之全史,故周纳记载则力求详悉全面,以符合《周官》:“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之意,故视为一方史地文化之全史可,视为一方史地文化之之百科全书亦无不可。书中所透露之中琉关系信息,如卷六《府署》称琉球王殿未建时,即预题“东南屏藩”。而既建之后,“舆殿皆西向,山形本南北向,以中国在西,表忠顺面对之意故也”。卷十五《艺文志》载琉球中山王《谢思疏》,均一概以“臣”自称。据汪楫《琉球国新建至圣庙记》:“职方版图,莫不以修学兴孔子庙为务。琉球国远在海东万里之外,亦建至圣庙于国门之久米村,盖创始于康熙之十二年,立国以来所未有也。”则康熙十二年(1673),当地已建有孔庙。故王楫于文中复大加感慨:“琉球自隋唐以后,国名始见史书,又千馀年,至明初始修职贡,通中国。皇清受命,首列蕃封,历三十年,而祀圣人于今天子践祚十年之后,谓非皇帝盛德大业度越千古,有以渐被之而然欤!”又据卷十二《志馀》所载徐葆光《使录》,知临济宗、真言教至迟清初即已传入当地,非特寺庙多,僧众密,即活动亦亦频,影响亦广。故《凡例》特有意区别中山王与倭人:“中山王世号忠顺,不敢若倭人僭立元和、宽永等名号,而以琉球为国名,中山为王号而已。”诸如此类,均可见中琉交流,无论政冶或文化,其关系均极为密契,实有类于大陆其他边疆地区,而或可为包括钓鱼岛归属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之解决,提供把握判断不可不备之文本依据或历史信息。 正是有鉴于此,点校者一方面慎择是书,将其与嘉庆《续琉球国志略》(齐鲲、费锡章合纂)、同治《续琉球国志略》(赵新主纂)合为一编,俾能更好地向学界提供完整的知识谱系,一方面又在其《校注前言》中,历述是书撰作之前后源流及相关背景,尤注意中琉往返交流关系之概括性总结,用意则在为今日钓鱼岛问题之解决提供历史依据。点校者引证大量说明材料,说明钓鱼岛归属问题后,特别强调“清代(时)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士,并不属于琉球国,钓鱼岛与琉球之间的海沟被视为中国与外国的海上国界”。则可见表面之书斋式古籍整理,实亦有甚深用世微意。今日姑不论《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明确规定历史上悬而未决之琉球问题可以再议,即钓鱼岛列屿之主权本来属于中国,面对大量可靠确凿之历史证据,要想推翻动摇,亦决其无可能。盖学理本有其自足原则,当与天地同一长久。 点校凡有出注出校之处,大体均可以据信。然亦非毫无缺点,或可概括为四点: (一)漱润堂本虽较早出,然毕竟为翻刻本,倘能觅得初刻聚珍全帙本,并以之为工作底本,必更臻圆满完善。此项工作须强化图书馆馆际合作,建议从学术千秋大业着眼,切不可将珍善版本锢为私秘。 (二)校注行文,尚欠典雅。其他如整理提要、校注前言等,读之亦颇感未臻畅达标准,建议反复打磨,务必字字句句站稳,而始有条理,终亦有条理。 (三)全书由简体字转换为繁体字,失校之处甚多,如说话之“云”讹为“雲”,且触目皆是,可谓殊失严谨。其他如“琉球國遠在海東萬裏外”(P203),“裏”乃指与外相对之内面,亦当改为与道路长短计程相关之“里”。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如不认真精校精勘,必贻笑大方。 (四)校注前言提及之两种《续琉球国志略》,未见载入,此虽符合80%以上完成要求,但因系古籍整理,毕竟影响质量判断。而一旦有错,即为硬伤。故建议全稿撰毕后,再补审一次。 要之,该校注虽费力甚多,仍为初稿。考虑到事关钓鱼岛归属问题,出版之后必有利于外交谈判,故仍建议准予资助,俾其早日梓行问世,而使天下议论均可归诸一是云尔。 西历二零一四年初春止叟谨撰于筑垣水心溪梦馆之晴山书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