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不是儒教 作者:金纲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七月廿八日己丑 耶稣2015年9月10日 儒学还是儒教?这是对以经学为核心的儒家思想流派给予界定的一个大问题,百年来聚讼不已。 儒家学说可不可以称为“儒教”?如果考察满足宗教属性的若干前提条件,说儒学也是“宗教”,确有其“类”的相似性。我认为:儒学是存在宗教性的,它有个性化的宗教特色;但它却不是实质意义上的宗教。 按照语义学意义、知识学意义,界定宗教应有如下条件:宗教要有“教主”,要有“仪轨”,要关心“灵魂”也即“死后”的问题等等。但考诸儒学,并没有这些核心要素。因此,在当代政治条件下,没有可能将儒学推演为儒教。更多的理由如下。 一•儒教说认为,儒教这个“宗教”的“教主”是孔子。 但孔子显然不是神;他有父母子女;对“天”和“天命”有敬畏;做着人间的努力,奔波于列国之间;凡此种种,都是人的品性,而不是神的品性。尽管孔子得到了从官方到民间的广泛供奉;但他的正式身份可以是圣人,是先知,但不是神。“教主”不是神,儒学也便不可能是儒教。一定要说儒学是“儒教”,是存在严重悖论的。 二•儒教说认为,汉武帝刘彻和思想家董仲舒的联盟,将儒学改造为一种奇异的“政教合一”之“宗教”。 但是可以看到:这个“宗教”,具有国家意识形态的性质;是“政治-伦理”性质的,而不是“神学-宗教”性质的。 三•儒教说认为,隋唐之后,开始了“儒释道”互补的三教合一倾向。 但所谓“三教合一”,不过是俗世的说法。事实上“三教”各自源流不同,方向不同,也从来没有在宗教方向上有过“合一”。所谓的“儒教”更没有神通、奇迹。 四•儒教说认为,宋代之后,儒学开始社会化,宗法家族成为儒教性质的“社团”,盛行等级秩序和禁欲主义;家族中的乡绅成为“社团”领袖,具有主教的地位,可以实行裁判权。 但这仍然与宗教模型有距离。更大程度上,这里说的“宗法家族”性质的“社团”,施行的是道德审判,而不是宗教审判。这是全然不同的两套操作系统。从道德推向政治是荒谬的,推向宗教尤其荒谬。 五•儒教说认为,“天地君亲师”是儒教秩序中的核心;维护他们的荣誉与利益,成为以家族为基本单位的儒教宗教生活中的日常功课。“天”是神授者,是儒教合法性的“形而上”理论依据,是君权合法性的先验来源。“地”是儒教土地崇拜的物件。“君”是儒教政治效忠的物件。“亲”是儒教赖以传播思想的“社团”,也即宗法制度的核心,是维护社会稳定、施行道德治国的基本教化。“师”是诠释儒教经典的神甫类型的教职人员。 但稍加分析就可以看到:上述说法,都是表面附会的东西,并不是宗教本身推演的内容。 六•儒教说认为,《四书》、《五经》是儒教最重要的经典。其功能似乎相当于基督教《圣经》中的《新约》。 但《四书》、《五经》没有宗教性质的本体论话语;没有神性的启示言说;是人的话语纪录,不是神的话语纪录。 七•儒教说认为,祭天、祭地、祭孔、祭祖、朝拜是儒教的基本仪式。 但所有祭祀仪式,其实都是传统祭祖仪式的改装。这些仪式所透视的义理是“庄敬”;宗教仪式所透视的义理是“信仰”。根本所在,差异可见。此外,也是最重要的是:祭祀活动还不就是对人的死后问题的求索。如果没有对人的死后问题的研究、追问,这类文化形态距离实质意义的宗教还有距离。 八•儒教说认为,孔庙与祠堂是“宗教”性质的祭祀场所。 但实质意义的宗教场所不仅仅是祭祀,还要有各种与神对话(祷告)的功能。孔庙和祠堂没有这个功能。在“儒教说”的种种意见中,最具宗教性质的是祭祀。中国传统从远古始,就重视祭祀活动,这在有关禹夏的文献记录中,有关殷商的甲骨记录中,都可以看到端倪。周礼继承了夏商传统,成为儒学最重要的依归。因此,儒学之祭祀,其实是庙堂之礼。礼之用甚大,它提供的是国家治理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在祭天祭祖的祭祀活动运作中,维系着礼的大用。礼,在天之下地之上,演绎为一种儒学文明。不管你对这个文明有什么看法,它在中国本土赓续播扬百世达三千年之久,成为生命力最顽强的文化形态。——但却可以看到:礼,并不就是宗教;祭孔,尤其不是宗教。 准此,可以知道:似乎存在一个“类宗教”性质的“儒教”;但却不是实质意义的宗教。核心是:儒学不关心“灵魂”问题(精神与灵魂还不是一个概念),因此不关心“死后”问题(死后的不朽与“天堂”问题也不是一回事,不可逻辑比附)。所以,我的结论意见就是:儒学不是儒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