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掘儒家资源以重建华夏文明 作者:何光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 来源:作者授权儒家网发表,原载《南方周末》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六月十七日戊戌 耶稣2017年7月10日 图为2016年9月28日,当日是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哲学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诞辰2567周年纪念日,广西武宣县举行隆重的祭孔大典。(东方IC/图) 近读孙向晨先生《现代个体权利与儒家传统中的“个体”》,颇受启发。该文谈到了当代社会的个体自由包含双重意义:个体权利和个体自律;认为儒家传统重视后者而缺少了前者,但儒家传统中的个体自律意识可以成为抵御个体主义消极后果的利器。 我个人非常赞同作者说的不能只着眼于发掘儒家思想资源的现代价值,而更重要的是以儒家思想所重视的道德个体来弥补或纠正现代社会过度崇尚个体权利所带来的消极影响。 西方社会从根底上说,是由基督教文明奠定的。但自近代以来,在对中世纪一元化基督教控制世俗社会的反感中,一些西方社会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即从根本上放弃了基督教的道德价值,而过度推崇个体权利,这导致了西方各种消极颓废思潮的兴起。 极端个人主义、极端女权主义、道德虚无主义者、纵欲主义者都在主张着自己的绝对个人权利,忽略个体道德。当缺少了个体自律的束缚,那种对于自由、民主和平等的个人权利的提倡,就抽空了欧洲个人道德的内涵。在这种情况下,从中东进入的极端主义宗教思潮也在西方文化内部因着所谓多元价值的提倡而长驱直入,从根本上瓦解着西方文明,降低了其内部凝聚力。 在否定了宗教权威后,当代西方文明过于强调了法律的作用,而忽视了道德的价值。法律是从消极方面防止政府、团体或他人对个人权利的侵夺,而道德则从积极方面在人们的内心深处建立一种相互尊重与友爱意识。 儒家思想资源没有经历基督教一元价值绝对主宰社会的时代,其关于个人自律的思想对于当代西方的个人主义文化具有疗救作用。儒家所主张的修己、内圣、慎独的自律精神,无待于上帝或神的预设,而只在于内心的致良知、自诚明,在于道问学的知行合一,这为上帝消失的当代世俗社会找到了防止某种道德滑坡的解毒剂,为现代法治文明提供了有效的个体自律的精神资源。 孙向晨先生在文章中提到另一个观点,即认为中国未来的方向应当是建立文明国家而不是民族国家。对此,我只能部分同意。因为,面对已然存在的世界范围内的剧烈民族冲突的事实,如果抽空了民族国家的内涵,文明国家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在我看来,文明国家的普遍性必然要立足于其本土的民族文化的德性文明的具体性。中国作为世界的源生文明国家,天然地具备了辐射周边融合本土族群的文明优势,只有落实于中国本土儒家的源生德性文明,中国境内的各个民族才具有不断凝聚的向心力。 这种凝聚向心力同时因为儒家文明的开放性,而能向世界优秀文明学习,能够在不同文明之间进行有选择的嫁接与联姻。这就是东亚国家进入现代社会更容易,而非洲进入现代文明极其艰难的缘故。 在民族国家和文明国家的双重建构中,传统儒家可以提供宝贵的思想资源。比如,儒家提倡的“天下”观念,就内含了“文明国家”和“民族国家”的双重要义。从民族国家角度来说,这个国家要实现内部融合,要尊崇王道仁义,要遵守礼乐法制。 这种王道仁义和礼乐法制具有内部融合华夏民族的功能,而从文明国家来说,又肩负着对于世界也即天下的道义与责任,在国际上就是防止强国欺侮弱国,阻止他国暴政对国民的残害。 因此,没有民族国家内部凝聚的文明国家是脆弱的,没有文明国家的天下担当的民族国家是危险的。 当代中国的民族国家和文明国家建设,就当具体落实为儒家道德文明与现代法治文明的结合,就是将儒家所提倡个人自律、家庭文化、礼仪规则与现代法治所保障的个体权利、个人自由、人人平等结合起来,以让中国文明的复兴,既能凝聚内部国民,又能具有世界性的感召力和影响力。这样,民族国家和文明国家的双重建构,就是中国的未来方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