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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亦】先察识而后涵养——朱子《答吴晦叔书》与知行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18-01-20 儒家网 曾亦 参加讨论
曾亦

    作者简介:曾亦,男,西历1969年生,湖南新化人。曾任职于复旦大学社会学系,现任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经学研究所所长。兼任复旦大学儒学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思想史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儒学研究会副会长。著有:《本体与工夫—湖湘学派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共和与君主—康有为晚期政治思想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春秋公羊学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主编《何谓普世?谁之价值?》(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
    

    先察识而后涵养——朱子《答吴晦叔书》与知行问题
    作者:曾亦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本体与工夫——湖湘学派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出版)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年六月十二日甲辰
              耶稣2015年7月27日
    在朱子与湖湘学者的讨论中,察识是知,涵养是行,这种对知行的理解与后来朱、陆之争中对知行概念的使用是不同的。并且,朱子在对湖湘学者的批评中,又常以省察致知为知,主敬践履为行,不过,这层意义上的知行概念也大致为湖湘学者所接受。
    虽然如此,双方对知行概念的具体内涵仍有着很不同的理解,这直接影响到他们对知行关系的处理。在湖湘学者那里,知是知仁、识心,即对本体的知识,而行则是对本体的涵养。正是基于这种理解,湖湘学者主张先知而后行,先察识而后涵养。至于朱子,因为反对知仁、识心作为功夫之可能,认为只可能有对具体事理的知识,至于对于本体的知识只是功夫至极而有的效验,因此,行在朱子那里不是涵养本体,而只是主敬的功夫,即一种未发时动容貌、整思虑以收敛其心的功夫;[1]而省察则是在已发时察知念虑之非,即知一事一物之理。因此,基于这种理解,自然是行先知后。[2]可见,朱子与湖湘学者对知行关系的处理,实与他们对知行概念的不同理解有关。
    朱子与湖湘学者论知行关系主要见于《文集》卷42《答吴晦叔》第九书(壬辰)。书云:
    夫泛论知行之理而就一事之中以观之,则知之为先,行之为后,无可疑者。然合夫知之浅深、行之大小而言,则非有以先成乎其小,亦将何以驯致乎其大者哉?盖古人之教,自其孩幼而教之以孝悌诚敬之实,及其少长,而博之以《诗》、《书》、《礼》、《乐》之文,皆所以使之即夫一事一物之间,各有以知其义理之所在,而致涵养践履之功也。(自注:此小学之事,知之浅而行之小者也。)及其十五成童,学于大学,则其洒扫应对之间、礼乐射御之际,所以涵养践履之者,略已小成矣。于是不离乎此而教之以格物以致其知焉。致知云者,因其所已知者推而致之,以及其所未知者而极其至也。是必至于举天地万物之理而一以贯之,然后为知之至。而所谓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者,至是而无所不尽其道焉。(自注:此大学之道,知之深而行之大者也。)今就其一事之中而论之,则先知后行,固各有其序矣。诚欲因夫小学之成以进乎大学之始,则非涵养履践之有素,亦岂能居然以夫杂乱纷纠之心而格物以致其知哉?
    且《易》之所谓忠信、修辞者,圣学之实事,贯始终而言者也。以其浅而小者言之,则自其常视毋诳、男唯女俞之时,固已知而能之矣。“知至至之”,则由行此而又知其所至也,此知之深者也;“知终终之”,则由知至而又进以终之也,此行之大者也。故《大学》之书,虽以格物致知为用力之始,然非谓初不涵养履践而直从事于此也,又非谓物未格、知未至,则意可以不诚,心可以不正,身可以不修,家可以不齐也。但以为必知之至,然后所以治己、治人者,始有以尽其道耳。若曰必俟知至而后可行,则夫事亲从兄、承上接下,乃人生之所不能一日废者,岂可谓吾知未至而暂辍,以俟其至而后行哉!
    抑圣贤所谓知者,虽有浅深,然不过如前所论二端而已。但至于廓然贯通,则内外精粗自无二致,非如来教及前后所论“观过知仁”者,乃于方寸之间设为机械,欲因观彼而反识乎此也。又来谕所谓“端谨以致知”,所谓“克己私、集众理”者,又似有以行为先之意,而所谓“在乎兼进”者,又若致知力行初无先后之分也。
    朱子认为,知行关系可作两种处理:其一,泛论知行关系,则先知而后行。后来,朱子着力发挥此层意思。其二,从知之浅深、行之大小而言,也就是从工夫论上说,则须先涵养践履,然后方能致知。朱子此处说的践履只是养心的意思,并无今人通常讲的把书本之理付诸实际的意思。
    朱子在此主要阐述后一层意思:首先,朱子借古时小学、大学之先后次第来说明此关系,认为小学之洒扫应对、礼乐射御之事即是未发时涵养践履之功夫。盖古时小学虽在一事一物上用功,然其目的却在于养心,而非应事接物也。到了大学阶段,讲格致诚正、修齐治平,这才是学者之应事接物,相当于今人讲的实践。在朱子看来,须是小学时善养得未发之心体,大学时之已发方能使事物各得其理,在实践中才能把事情做得恰得好处,合乎道理。因此,朱子有曰:“诚欲因夫小学之成以进乎大学之始,则非涵养履践之有素,亦岂能居然以夫杂乱纷纠之心而格物以致其知哉?”未发时不养心,则应事接物时不免杂乱纷纠,自不能中节。
    其次,朱子又从《大学》格物致知与诚意正心的关系来说明知行先后。朱子曰:“《大学》之书,虽以格物致知为用力之始,然非谓初不涵养履践而直从事于此也,又非谓物未格、知未至,则意可以不诚,心可以不正,身可以不修,家可以不齐也。”《大学》之道,格致而后诚正。盖格致一事一物之理较易,故学者正可以此为入手处,而意诚心正则非用力日久不能,此盖格致之效也。然知得一理虽易,知至却难,故若俟知至而后行,则终不行也,且“事亲从兄、承上接下,乃人生之所不能一日废者,岂可谓吾知未至而暂辍,以俟其至而后行哉!”故知而不行绝不可能。又事亲从兄,承上接下,亦是小学涵养履践之事,可见,行先于知之理明矣。[3]
    朱子这种对知行关系的处理构成了他己丑以后一段时间所主要讨论的问题。其《与湖南诸公书》云:
    然未发之前不可寻觅,已发之后不容安排,但平日庄敬涵养之功至而无人欲之私以乱之,则其未发也镜明水止,而其发也无不中节矣。此是日用本领工夫。至于随事省察,即物推明,亦必以是为本而于已发之际观之,则其具于未发之前者固可默识。……向来讲论思索,直以心为已发,而日用工夫亦止以察识端倪为最初下手处,以故缺却平日涵养一段工夫,使人胸中扰扰,无深潜纯一之味,而其发之言语事为之间,亦常急迫浮露,无复雍容深厚之风。
    已发时之省察(知)须以未发时之涵养(行)为“本领工夫”,否则,“使人胸中扰扰,无深潜纯一之味,而其发之言语事为之间,亦常急迫浮露,无复雍容深厚之风。”此论乃己丑之悟的主旨,朱子稍后之知先行后说实由此而来。大致与此同时所作之《已发未发说》,其论与此书相近,皆申此缺乏未发功夫之弊。[4]
    当时湖南诸公皆不同意朱子之新说,“惟钦夫复书深以为然”。(《中和旧说序》)不过,南轩所赞同朱子者,主要指其对中和的理解,至于其行先知后论则似有所未喻。《文集》卷43《答林择之》云:“近得南轩书,诸说皆相然诺,但先察识,后涵养之论,执之尚坚。”故随后朱子即复书答疑,此即《文集》之《答张敬夫》第49书。
    湖湘学者主张性体心用,即以性为未发,心为已发,而朱子《与湖南诸公书》则确立了在心上言未发已发的思想,即未发指心之寂然不动、思虑未萌的状态,而已发则为心之应事接物、思虑萌动状态。这是在本体论上立说,然此书尚有工夫论上的考虑,即主张已发功夫之前须有一段未发功夫,这才是朱子新说的主旨所在。不过,这并不为胡广仲、胡伯逢与吴晦叔所接受,甚至也不为接受其中和新说的南轩所理解。
    其实,由本体论上的新说导出工夫论上的新说,实属顺理成章。人心有个已发时刻,亦有个未发时刻,是以对应已发之察识功夫,未发时自当相应有一段涵养功夫。未发时涵养,则虽思虑未萌而“知觉不昧”;已发时察识,则虽事物纷纭而“品节不差”。并且,未发先于已发,故未发之涵养功夫自先于已发之察识功夫。
    当然,朱子显然误会了湖湘学者之察识功夫,这也是朱子与湖湘学者争议不已之源由。在湖湘学者那里,察识是要在已发中体认未发,朱子却看作已发时使事物“品节不差”的功夫。不过,站在各自的立场,他们对知行关系的理解都可成立。
    朱子对湖湘学工夫论的批评可以说是出乎误会,这自然不能令湖湘学者信服,大致从己丑到壬辰这数年间,双方就此对知行关系的讨论亦在情理之中。
    除了我们前面讨论过的《答吴晦叔》第九书外,尚有朱子《答胡广仲》第二书(辛卯)。书云:
    上蔡虽说明道先使学者有所知识,却从敬入,然其记二先生语,却谓“未有致知而不在敬”者,又自云“诸君子不须别求见处,但敬与穷理则可以入德矣”。二先生亦言“根本须先培壅,然后可以立趋向”,又言“庄整齐肃,久之则自然天理明”。五峰虽言“知不先至,则敬不得施”,然又云“格物之道,必先居敬以持其志”。此言皆何谓邪?熹窃谓明道所谓先有知识者,只为知邪正、识趋向耳,未便遽及知至之事也。上蔡、五峰既推之太过,而来喻又谓“知”之一字便是圣门授受之机,则是因二公之过而又过之。试以圣贤之言考之,似皆未有此等语意,却是近世禅家说话多如此。若必如此,则是未知已前,可以怠慢放肆,无所不为,而必若曾子一“唯”之后,然后可以用力于敬也。此说之行于学者,日用工夫大有所害,恐将有谈玄说妙,以终其身而不及用力于敬者,非但言语小疵也。
    朱子此书无法回避明道“学者须先识仁”之说,却仅看作“知邪正、识趋向”这种初步功夫,这种看法与朱子别处谓“识仁”为“地位高者事”的说法又不同。朱子尊伊川,则不得不回护明道,遂将种种错误皆归于上蔡、五峰等人“推之太过”所致。
    《答胡广仲》第四书(壬辰)云:
    然须是平日有涵养之功,临事方能识得。若茫然都无主宰,事至然后安排,则已缓而不及于事矣。
    此条乃说明已发前须有一段未发功夫之必要。
    可见,朱子与湖湘学者对知行先后关系的不同处理,实与双方对知行名义之理解不同有关。若以察识为具体事理之知识,则察识前当有一段主敬涵养的功夫,则行先知后之理明矣;若以察识为对未发本体之知识,则其后当有一段涵养本体的功夫,如此,知先行后之理亦为显豁。因此,对察识功夫的不同理解导致了对涵养功夫的不同把握:朱子之察识是闲邪,涵养是存诚,而湖湘学则反是,即以察识为存诚,涵养为闲邪。双方学术差别悬绝若是,然就各自立场而论,皆有可成立之理。
    【注释】
    [1] 牟宗三对朱子主敬功夫是很不满的,认为如此只是涵养个形气之心而已,这与唐君毅先生的态度不同。
    [2] 朱子对知行关系的处理前后是有变化的。在其与湖湘学者之争论中,朱子强调未发时的主敬功夫当先于已发时的致知功夫,也就是行先知后。此后,朱子越来倾向于知行并进、甚至知先行后之说,如《语类》云:“学者工夫,唯在居敬、穷理二事。此二事互相发。能穷理,则居敬工夫日益进;能居敬,则穷理工夫日益密。譬如人之两足,左足行,则右足止;右足行,则左足止。又如一物悬空中,右抑则左昂,左抑则右昂,其实只是一事。”(卷9,《知行》)此论知行并进之说。又云:“致知、力行,用功不可偏。偏过一边,则一边受病。如程子云:‘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分明自作两脚说,但只要分先后轻重。论先后,当以致知为先;论轻重,当以力行为重。”又云:“问致知涵养先后。曰:‘须先致知而后涵养。’问:‘伊川言:“未有致知而不在敬。”如何?’曰:‘此是大纲说。要穷理,须是著意。不著意,如何会理会得分晓。’”(同上)此论知先行后。
    朱子在知行问题上这种态度的变化,与其对知行概念的前后不同的理解有关。朱子论知行并进时,其知行概念尚近乎与湖湘学者争论中所持的立场,即致知作为穷事物之理,其要不过在于磨心,事上明得一分,心上亦明得一分,而行则是未发时的主敬功夫,直接即是心地上的功夫,如“涵养中自有穷理工夫,穷其所养之理;穷理中自有涵养工夫,养其所穷之理,两项都不相离。才见成两处,便不得。”(同上)即强调知即是行,行即是知。后来,朱子论知先行后时,知则是指具体事理的知,而行作为践履,则是行此具体之理,基于这种对知行概念的处理,朱子提出了“真知”的说法,《语类》云:“问真知,曰:曾被虎伤者,便知得是可畏。未曾被虎伤底,须逐旋思量个被伤底道理,见得与被伤者一般方是。”(卷15,《大学二》)“问:知得须要践履。曰:不真知得,如何践履得。若真知得,自住不得。”(卷116,《训门人》)“只就文字理会,不知涵养,如车两轮,便是一轮转,一轮不转。”(卷113,《训门人》)“今学者皆是就册子上赞,却不就本原处理会。只成讲论文字,不去体究,济得甚事。”(同上)朱子如此说知识,遂生出无穷弊端,故不得不另立真知说及知行合一说以救其弊,然学者积习已成,阳明乃起而救其弊,不过是承继朱子晚年未竟之工作而已。若朱子守其最初对知行概念的规定,当无后来知而不行之弊。
    [3] 后来象山、阳明诸子常以“知而不行”攻朱子,观乎此书,则知彼等实厚诬朱子也。阳明作《朱子晚年定论》,若换一角度视之,或有愧于初时攻朱之过乎?
    [4] 钱穆以为《已发未发说》当稍先于《与湖南诸公论中和第一书》,盖为此书之先稿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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