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视野中的改弦更张 作者:刘百淞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表 原文载于《天府新论》2015年第2期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年二月初一日乙未 耶稣2015年3月20日 从汉武帝将儒术定为一尊到近代中国彻底抛弃作为王官学的儒学,儒家的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兴衰紧密相连。我们无法撇开儒学讨论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和政治运动。儒家遭遇的困境,其实就是中国面临的各方面挑战的缩影。今天,儒家要想走出困境,就必须深入发掘“逆取顺守”的古老智慧,从“改弦更张”中获取历史的启示,逐步打开“家国天下”的新局面,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儒家非常关注最高权力的更迭形式 在儒家的经典话语体系中,“常”与“变”始终是一组耐人寻味的范畴。儒家巧妙地将天道、心性与伦理编织在一起,构成一套亘古不变的常道,藉以干预政治生活,赢得生存空间。从历史维度来看,传统社会为王权更替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纷繁复杂的政治变动背后藏有清晰可辨的正统脉络。儒家不以血缘、种族或肤色作为评判正统与否的标准,而是以遵行圣人教化作为最终依据。一家一姓掌握政权之后,必须承接这个正统。儒家勾勒的正统是在上下波动的变化形式中展开的。君主贤明,大臣勤勉,朝政清朗,此时就处于上升趋势;君主昏聩,大臣慵懒,吏治腐败,此时就处于下倾趋势。一部二十五史,就是帝王将相的升降图。评判升降的标准,就是儒家深信不疑的常道。 (一)尧舜禅让与汤武革命。与常道相对应的是变道。最鲜明的例证莫过于“汤武革命”和尧舜禅让的差异。在儒家的经典文本中,“汤武革命”是值得盛赞的丰功伟绩,其历史意义并不亚于尧舜禅让。从最高权力的更迭形式来看,尧舜禅让属于顺承形式,汤武革命属于逆取形式。 我们可以将尧舜禅让视为原始的精英民主制——上一任君主由于年龄、健康、任期、家庭等原因,必须遵守贵族群体制定的游戏规则,将大位传给继任者。在这组授受关系中,继任者必须具备崇高的美德和卓越的才能,从而确保政局稳定,维护民众利益;上一任必须胸怀天下,忍痛割爱,以便顺利完成权力交接。应当指出,在尧舜禅让的过程中充满了艰难险阻。无论是尧禅位给舜,还是舜禅位给禹,都面临着“传贤”与“传子”的忧虑。结合《史记》、《竹书纪年》、《山海经》、《史通》等文献的相关记载和论述,我们虽然无法揣测尧禅位给舜、舜禅位给禹时的内心感受,但能分析当时的政治情势。在前一组禅让中,尧的儿子丹朱可以继承大位,并且与舜展开了激烈的权力角逐,最终败北;在后一组禅让中,舜的儿子商均也可以继承大位,只不过禹更具备治理天下的才能,进而赢得了勋贵的支持。这两组禅让引发了包括刘知几在内的后世学者的疑问:禅让之后的“舜囚尧”与“禹放舜”,是否构成篡夺?这恐怕是一件永远无法破解的悬案。 但是,作为一种权力更迭的游戏规则,禅让却有着切实可行的可操作性。它既区别于公民团体直接选举元首的民主制度,又区别于通过政变或其它暴力形式夺取政权的僭主政治,更不同于世袭制。它强调继任元首的德行、施政能力和治理国家的技艺,有助于圣王政治的形成。正如秋风先生所言,“依据尧舜所示范之禅让制,共同体内所有人似乎都有权继承君位。不过,担任候选人的资格是从贵到贱排列的。前任君王的后代拥有成为候选人的优势,但并无自然的继承权。除现任君王之外的若干君子有权提名候选人,他们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而现任君王有权提出明确的理由,拒绝这些候选人。这些候选人需要具备治理的德性和技艺,需要通过实习证明自己的能力。经过摄位之后,最终继嗣。但真正继嗣君位时,仍然需要获得共同体内各个阶层的普遍认可,也获得上天的认可。”[1]这样一来,继任者可以同时具备天道、历史文化和民意层面的合法性。此外,作为一种顺承的权力更迭形式,禅让可以将流血牺牲的可能性减到最小,相应的社会危害性也最低。 汤武革命则是直接的暴力行动。周所周知,“吊民伐罪,周武商汤”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事件。它象征着臣下率领联军推翻暴君的统治,重新确立合乎道义的统治秩序。从原先的统治者的立场来看,商汤、周武夺取政权,纯属叛逆行为。从德政的角度来看,夏桀、商纣残暴不仁,失去了上天的眷顾和民众的支持,成为名符其实的“独夫”。在《周易》的文本中,《革》象征汤武革命。《革》离下兑上,离为火,兑为泽,火盛则水干,水决则火灭,二者必居其一。《革》讲述了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历史必然性。从互体来看,九三至九五为乾,乾为君,九五为尊,六二应九五,象征王权的合法性。泽火交战,君藏于其中,“乾为君,故汤武谓乾。圣人谓乾,五阳得位为圣人,故乾为圣人。二巳日乃革之,二正应五,故天谓五。三革言三就,故人谓三。四动,六爻皆正,故顺五应三,谓四顺五,上应三也。或谓皆指上,革道成于上,《象传》:顺以从君,是顺五之事,义亦得通。”[2]不惟如此,后世学者在研究《齐诗》翼氏学、京氏易学时,将“革命”与“素王”结合起来,提出这样一种观念,“以‘禅让’、‘征诛’明‘三统’之义,‘五际’、‘三期’说犹是。‘革命’之说不著,于是‘三世’之说张皇一世,而‘五际’之说独湮没无闻。《京易》、《齐诗》,长为世之诟病。推翼奉之义,通之于干宝,以明孟、荀之说至汉、晋犹有传焉。”[3]《齐诗》翼氏学对发生“革命”的时间进行了神秘化的解读,为权臣篡位提供了借口。就像禅让被曹丕、司马炎巧妙地利用一样,“革命”一词在汉晋之间的政治文献中经常出现,似乎有了更为宽泛的解释,只要是符合特定时间和特殊意义的权力更迭,都可以被视为“革命”。然而西晋末年天翻地覆的政治变动彻底冲击了人们的头脑,原先的神秘主义解读无法满足当下的需求,于是出现了意识形态领域的混乱。儒家盛赞的“革命”学说逐渐淹没,成为等待清代学者阐发的“非常异议可怪之论”。 历史就像一条洪流,吞噬了繁华景致,留下了只鳞片爪,让人们陷入无限遐思。汤武革命就是只鳞片爪的余光。从圣王的神话来看,夏桀是大禹之后,理应继承了治理天下的德行,然而他却成为穷奢极欲、嗜杀成性的暴君,甚至自比为日,引起了民众的愤恨;商纣才华卓著,开疆辟土,启用贱民对付贵族,但他刚愎自用,残暴不仁,不能切实维护民众利益,最终被诸侯推翻。汤武革命是新兴圣王代替以往圣王后裔的政治变动,领导者都是贵族,属于统治集团内部的重新洗牌,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人民革命。汤武革命是一种武装夺取政权的行为,以暴制暴,不免出现杀人盈野、流血漂橹的惨剧。用恶的手段实现善的目的,不失为务实之举。夺取政权,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就要关注如何施行仁政,造福民众,进而延续一家一姓的国运祚福。这就需要探寻逆取顺守的治国之道。 (二)“逆取顺守”的历史抉择。在政权更迭的过程中,暴力革命往往会以摧枯拉朽之势否定原先的意识形态和统治秩序。革命之后,必须推进全面建设。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革故鼎新。在《周易》下经中,《革》后为《鼎》。《鼎》巽下离上,巽为木,离为火,象征烹饪。作为礼器的鼎,又有祭祀上帝、给养圣贤的涵义。这是重新确立统治秩序的先决条件。在传统社会中,祭祀上帝是统治者展示政权合法性的必要手段,给养圣贤是统治集团良性运转的必由之路。 在儒家的历史观念中,汤武革命的重大意义在于将夏、商、周三代的统治精神贯穿起来,成为后世取法的对象。正如《白虎通义》中总结的那样,“夏人之王教以忠,其失野,救野之失莫如敬。殷人之王教以敬,其失鬼,救鬼之失莫如文。周人之王教以文,其失薄,救薄之失莫如忠”,综合起来,夏忠、商敬和周文构成完美的政治设计,任何施政偏差都能据此得到矫正。这就是儒家盛赞的循环之道。这种政治观念对两千多年的传统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儒家的王道理想可以概括为循环之道。它为改革与革命提供了可供遵循的道路。 循环之道与现实政治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从观念到实践必须经过一番曲折的具体化的转变。任何朝代的创立都离不开礼乐刑政的重新规划。循环之道面临的第一次挑战就是汉初的“逆取顺守”。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汉高祖以小吏的身份夺取政权,荣登大宝,成为开国之君。这位“居马上得天下”的开创之主,对秦二世而亡展开了思考,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如何治理天下的争论。陆贾是这场争论的主角之一。他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在他看来,汉高祖引以为豪的“居马上得天下”其实是运用暴力夺取政权,夺取政权之后的主要任务是治理国家,如果一味采用刑罚也就是专用暴力治理国家,那只会重蹈吴王夫差、秦始皇亡国的覆辙,陆贾对汉高祖讲道:“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乡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史记·郦生陆贾列传》)汉高祖听取了陆贾的建议,巧妙地将秦朝的制度框架、同姓诸侯的高度自治与中央政府的无为而治糅杂在一起,形成了别具一格的统治形式。汉高祖大封同姓诸侯,这些诸侯具有高度的自治权,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官职都可以自行设置,中央只向诸侯国委任丞相。此外,汉初的布衣将相治理朝政的格局非常引人注目。除了张良、张苍、叔孙通等人出身较好外,其余大臣或出身于小吏,或出身于白徒,更有屠狗、贩缯之辈位列将军。 汉初,“国之利器”的核心是在秦制的框架下发挥黄老刑名之学的治理作用。法制宽舒,网漏吞舟,致使地方势力的恶性膨胀。“七王之乱”不过是地方分裂势力挑战中央权威的总演习。黄老道术推崇的诸如“太上,下知有之”的放任政策并没有赢得诸侯的认同。按照河上公的注解,这里所说的“太上”是指“太古无名之君”,“下知有之”是指“下知上有君,而不臣事,质朴也”。[4]这些手握大权的地方势力时刻觊觎中央政权。我们必须从黄老道术的内在理路来审视这种放任政策,进而发现其中隐藏的危机。这种质朴的政治生活,在开创之初,可能会盛行一时。当诸侯充分领略权力的滋味以后,就会不由自主地窥视天子之位。此时,天子应该从谦恭无为的迷雾中清醒过来,认真思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的道理,采取必要的措施,确立上下尊卑的基本框架,以礼乐统摄刑政,将祸乱遏绝于未萌之际。 汉初政治生活中的祸乱有两个源头,一个是日益膨胀的诸侯势力,一个是操持文法的吏。前者窥伺时机,随时准备夺取中央政权;后者相互勾结,侵吞民众利益,瓦解朝廷的统治根基。二者交织在一起,不断侵蚀王朝的肌体。民众走投无路,只好诉诸秘密结社。这就为墨家的盛行提供了有利的气候和土壤。这就是“汉兴六十余年”的社会状况。如果再不“改弦更张”,朝廷就会面临分崩离析的危险。这是摆在最高统治者面前的难题。 尽管墨家中绝,但是此后的民间信仰吸收了墨家的思想成分,尤其是残存的道教文献中就有大量的墨家痕迹。儒家没能对民众兑现“太平”的诺言,黄巾军却将其转化为理论武器,采取极端方式,彻底摧毁刘家王朝,开启了一个混战不息的时代。“岁在甲子,天下大吉”成为泡影,民众的精神世界出现极度混乱。原先的诸子百家、“独尊儒术”都不管用了,外来宗教伴随着野蛮民族的铁蹄畅行无阻,这在精神气质上重新塑造了中华民族。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今人如何开启传统文化的博大胸怀,吸收消化外来文化,进而创造未来的新文化,已经不单单是纸面上的讨论了。 二、天子是推动改弦更张的强大力量 儒家擅长用生动形象的譬喻描述现实的政治生活的衍变。我们日常使用的许多政治术语都有经典依据。例如,股肱、元首、干蛊、人道、拨乱反正等词汇,都源于儒家经典文本。今人依旧津津乐道的“改弦更张”则是董仲舒向汉武帝提交政治建言时采用的譬喻。董仲舒将政治生活比作鼓瑟弹琴,汉兴六十余年的弊政历历在目,“窃譬之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乃可鼓也;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当更张而不更张,虽有良工不能善调也;当更化而不更化,虽有大贤不能善治也。” (《汉书·董仲舒传》)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开展了大规模的“更张”与“更化”的政治体制改革,加强中央集权,打击地方分裂势力,约束贵族集团,整肃官僚队伍,稳打意识形态领域的战斗,完成了秦始皇之后的第二次重大的变革。 (一)天子必须全力推进改弦更张。通常情况下,许多人会以“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也”作为论据,反驳儒家推崇的王道理想。这一论据有其合理性:包括统治集团和民众在内的天下人构成一个共同体。各种社会财富理应由共同体享有,而非由统治集团占有。这是对君主专制的强烈抗议和无情抨击。其实,君主专制只是一个符号,它象征着以君主为首的统治集团对民众的压制与剥削。这种观点,值得商榷。 在儒家的王道理想中,天子不仅代表统治集团的利益,更倾听广大民众的诉求。通常情况下,统治集团是由勋贵、亲属和贤达构成的,如何在三者之间寻求制衡点,防止出现一端独大,是考验天子的政治实践能力的现实问题。从数量来看,广大民众属于多数,统治集团属于少数,多数受制于少数,这是一般的情形。从治权来看,少数治理多数,促成社会良性运行,避免出现乌合之众的恣意妄为,更加符合广大民众的意愿。 或许有人会引述诸如 “天命有常,惟有德者居之”的古训,试图以虚弱而不实际的“恶德”来消解天子的威严,为特殊的利益集团辩护,进而维持颓败的政治局面。对于任何年富力强、刚健有为的天子来讲,这种贪得无厌的政治扯皮无异于慢性自杀。在必要时刻,天子必须乾纲独断,力挽狂澜,在“顺”字上做足文章。 诚然,儒家对“顺”的政治道德表示高度赞赏。然而,“顺”是分对象的、有条件的。“顺”不等于取消谏诤。《孝经》有言:“天子有诤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作为最高统治者,天子必须善于分别诤臣与逆臣、忠臣与佞臣,才能防微杜渐,维持德政。当圣明的君主身居大位,试图调适这架庞大而又复杂的国家机器时,臣下必须以“顺”的实际行动配合他,以期为统治集团和广大民众谋求更多的福祉。只有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得到维护,才能换来长治久安的繁荣局面,进而保障统治集团的荣华富贵。反之,玉石俱焚,土崩瓦解。从天子的角度来看,只凭卓越的政治道德,是无法驾驭群下、消除祸乱的,必须采取必要的手段,敉平叛乱。在古老的阴阳学说中,臣子为阴,君父为阳,“《坤》之顺,以阴顺阳,则吉。以阳顺阴,则凶。臣弑君,子弑父,由君父顺臣子之过,以至此也。《春秋》弑逆之祸,皆成于骄,顺所以骄之也”。[5] 这就为君父敲响了警钟:历来,骄兵悍将,乱臣贼子,其实都是君父的“妇人之仁”造就的。一味放纵臣子,只会自掘坟墓。 (二)改弦更张引发的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汉武帝将儒术定为一尊,客观上提升了董仲舒宣扬的春秋公羊家的哲学体系的政治地位,使其成为当时的中央政权的主导意识形态。这种举措有助于维护中央权威,打击地方分裂势力。在政治生活中,与作为硬机器的军队、警察、监狱等暴力机构形成鲜明对比,意识形态属于软机器。最高统治者要想牢牢抓住主动权,就必须善于软硬兼施,时刻应对各种挑战。意识形态领域的挑战,不容忽视。汉武帝推进改弦更张的工作时,就遇到了意识形态领域的难题。汉初的黄老之学已经出现了分化。神仙家的成分自成一系,流行于宫廷。原先扮演意识形态角色的黄老之学仍然在地方得到广泛传播,成为对抗中央政权的思想武器。 政治生活的本质是不同利益集团的斗争,或者说是一部分人上去、一部人下来的集体行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是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循守旧的利益集团,通过固守原先的意识形态,为自身赢得更多的话语权;改弦更张的政治家,以冲决罗网的勇气,推陈出新,为新生事物的壮大摇旗呐喊。新旧两股力量在意识形态领域展开斗争。汉武帝独尊儒术,淮南王刘安推崇道家,就是一对尖锐的矛盾。它的级别早已超出辕固生与黄生之间的辩论,成为地方保守派向中央革新派发动挑战的信号弹。地方保守派在它的独立王国招贤纳士,养精蓄锐,像一把利剑对准了中央革新派,其目的在于掌握最高权力。冯友兰先生认为,“当时的地方政权和中央政权的对立,实际上是地主阶级内部当权派和不当权派的对立。董仲舒春秋公羊家体系和黄老之学体系的对立,是地主阶级内部对立的两派在思想战线上的反映”。[6]淮南王刘安企图高举汉初的黄老之学的大旗反对汉武帝的改弦更张,幻想以地方政权对抗中央政权,最终招致失败。究其原因,除了意识形态领域的差异之外,还有一点值得今人深入研究,那就是董仲舒春秋公羊学承载的治国技艺远远高过黄老刑名之术,它不仅成功地推动了中央政权对地方政权的有效整合,更以开放的姿态促成了中央政府的外交工作,提升了西汉王朝的国际地位。 改弦更张以后,儒法关系产生了微妙的变化,法家向《周官》的制度框架大举渗透,儒家利用经义附会律例。章太炎对董仲舒《决事比》的批评,让我们看清楚了许多问题,“其文已冗,而其例已繁。已用之,斯焚之可也!箸之简牍,拭之木觚,以教张汤,使后之廷尉,比而析之,设法如牛毛,其卒又以为故事,然后舍生人之能,而行偶人之道。悲夫!儒之戾也,法之弊也。”[7]西汉王朝“王霸杂用”,不可避免地将“儒之戾”、“法之弊”混合起来,成为变异的“礼乐刑政”,为此后周期性的吏治混乱埋下祸根。 董仲舒主张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只是在太学和主导意识形态等方面争夺领导权。谁是这场争夺战的主力军?毫无疑问,是儒家。谁是这场争夺战的操控者?毋庸置疑,是中央政权。谁是这场争夺战的最大受益者?众所周知,是汉武帝。改弦更张对此后的思想融合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盖自汉以来,儒者不必皆治道德、名、法,而治名、法、道德则无不儒者。故吾谓汉以前,儒为九流之一;汉以后,儒为百家之宗者,此也。”[8]自此以降,儒学开始以广阔的胸怀吸纳不同文化成果,先后吸纳诸子百家的有益成分,化解佛老对社会的负面影响,迎接耶教的全面挑战,成为百折不挠的文化主干。 三、儒家的改弦更张是为了优化统治秩序 从孔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到汉武帝改弦更张,儒家终于赢得了全面胜利。它用庄严肃穆的礼乐调和了秦制,用典雅文明的语言教化了民众,用贯通天人的王道统合了帝国。旧命维新,既往开来。这场声势浩大、影响深远额政治改革和社会变革,至今发人深思。 (一)儒家的“一元”的政治原则。儒家认为,最高权力的合法性来源是天道,汤、武、伊、吕可以通过暴力夺取最高权力,但必须遵循天道来治理天下。三代以来,利用阴柔权术成就大事的贤能,以伊尹、吕望作为代表;凭借礼乐治理朝政的大臣,以周公作为魁首。这两股力量在“革命”的大旗团结在一起,在革故鼎新之后分道扬镳。孔子及其后学继承了礼乐的传统,侧重于研究“顺守”的治理方式。 既然要将重心放到“顺守”上来,那就意味着最高统治者必须妥善完成切割工作,果断地和以往的弊政划清界限,确立一个新的开端,它就是“一元”。董仲舒援引公羊家对“元”的解释,指出:“唯圣人能属万物于一而系之元也,终不及本所从来而承之,不能遂其功。是以《春秋》变一谓之元。元,犹原也,其义以随天地终始也。”(《春秋繁露重•政》)从来没有哪个王朝能够享有亿万斯年的辉煌,就连天地也有终始。董仲舒阐发的“元”,不过想借机阐述儒家在天道合法性方面的独到见解,以便赢得政治上的主动权。历来,大凡拥有雄才大略的最高统治者几乎都不愿意看到大权旁落,或者出现各种颠覆力量。诸子百家鼓吹自己的政治观念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只不过强弱不同罢了。 经义中的“一元”对应于政治上的中央权威。这早已成为儒家的学术传统。即便在一千多年以后,也只会加强,不会放弃。胡安国汲取了前人的思想精华,进一步指出:“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道无二致,政无二门。故议常经者,黜百家,尊孔氏,诸不在六艺之科者,勿使并进,此道术之归于一也;言致理者,欲令政事皆出于中书,而变礼乐、革制度,则流放窜殛之刑随其后,此国政之归于一也。若嗣私门、废公道,各以便宜行事,是人自为政,缪于《春秋》大一统之义矣。”[9]儒家的政治总纲就是“政出一门”,反对任何形式的“政出多门”。在意识形态领域,必须加强主导意识形态的控制力度,使得支援意识形态能够在主导意识形态的框架中发挥积极作用。在行政管理层面,必须加强中央权威,确保大政方针畅通无阻,防止出现朋比为奸、各自为政的恶性事件。 君主与职官行使权力。经历了许多艰难曲折之后,我们似乎更能力深刻理解儒家以“群”解释“君”的良苦用心了。在儒家的话语体系中,“群”代指人类社会,“君”是负责协调人类社会内部利益的最高标准。“君”统领各级职官,职官治理百姓,百姓安居乐业。儒家希望自己的“君”是圣王,各级职官是贤能,圣王与贤能同心同德,造福全体社会成员。这就是所谓“皇极”的真正涵义。陈淳反对将“皇极”解释为“大中”,指出:“皇者,君也。极者,以一身为天下至极之标准也。孔安国训作大中,全失了字义。人君中天下而立,则正身以为四方之标准,故谓之皇极。若就君德论,则德到这处,极至而无以加。”[10]君主与职官具备美德,施行仁政,古国强兵,就能称王于天下。 君主与职官必须维护民众的切身利益。儒家将美德与仁政衔接起来,反对任何形式的偏离主导意识形态的技术官僚的统治。从《春秋》“重民”到孟子呼吁“五亩之宅”,从“不与民争利”到刘师培撰写《悲佃》,从“邦以民为本”到关注民生,儒家从未忽略民众的切身利益。如果以“人民主权”消解“君道”中的毒素,就会发现儒家能够协调君主、臣下和民众之间的关系,从而将“治权”提到议事日程。这就给君主与职官处理一道难题——究竟应该树立什么样的权力观?是搞神权政治呢?还是滥用刑罚?还是走上民粹主义的坎坷道路?对于这个问题,吕坤早已做过深入思考。吕坤三个层面对“权”加以分析,指出:“宇内有三权:天之权曰祸福,人君之权曰刑赏,天下之权曰褒贬。祸福不爽,曰天道之清平,有不尽然者,夺于气数。刑赏不忒,曰君道之清平,有不尽然着,限于见闻,蔽于喜怒。褒贬不诬,曰人道之清平,有不尽然者,偏于爱憎,偏于爱憎,误于声色。”[11]吕坤对“权”的解读,饶有兴味。在他的观念世界里,“权”不再是君主和职官占有的利器,而是上天、君主和天下共同把握的正义原则。上天统摄的祸福,其实就是《洪范》记载的“五福六极”;君主操持的刑赏,其实就是驾驭群臣、统治百姓的“二柄”;天下信赖的褒贬,其实就是大是大非。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三者都可能出现偏差,无法实现恰如其分的组合。这就需要肩挑道义的儒家扭转局面。 经过汉武帝的改弦更张,经义中的“一元”成为融通封建与郡县这两种制度的理论武器,使统一制成为流淌在君主、职官和民众血液中的不二选择。近代以来,有些政客幻想将联邦制嫁接在封建制的枝干上,企图以“省宪”、“联省自治”等方式挑战中央权威,谋求地方利益最大化。鲍明钤追根溯源,指出:“考诸历史,中国自来为统一制的国家,数千年政治皆为中央集权制,行政长官,由皇帝任命,各省及地方的法令,均臣服最高权力受中央政府之支配,故在曩昔中国之历史上并未闻有联邦制之存在者,舍吾人以已亡之封建制度作为一种联邦制之形式外,实无他道可寻,然此特为失实牵强附会耳!”[12]以古鉴今,今天有些学者称赞联邦制,就像清初儒者鼓吹封建制度一样,都有各自的政治目的。章太炎在《自述学术次第》中指出:“宋儒欲以封建井田致治,明遗民乃欲以封建井田致乱。盖目睹胡人难去,惟方镇独立以分其权,社会均才以滋其扰,然后天下土崩,而孤偾易除也。”[13] 儒家勾勒的一元基础上的多元政体是遏制“致乱”的有效手段。它的核心部分是以“尊尊”、“亲亲”和“贤贤”的理论架构协调不同利益集团的冲突,以协商治理达成共识,以共同理想引导社会治理,稳中求进,日新又新。“尊尊”是从制度和文化心理层面杜绝各种僭越现象,“亲亲”是在不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构建亲情伦理,“贤贤”是吸纳社会精英实现共赢,三者统一于“民本”政治。此外,必须善于善于“世禄不世官”的用人原则,以“五湖四海”的胸襟广纳人才,不能因私废公。最高统治者可以用“世禄”来照顾“私爱”,但不能以“世官”替代“公选”。否则就会导致王朝的衰败。胡安国鞭挞《春秋》记述的“世官”现象,认为它堵塞贤路,祸国殃民,“及周之衰,小人得政,视朝廷官爵为己私,援引亲党,分据要途,施及童稚,贤者退处荜门,老身而不用。公道不行,然后国家倾覆。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14]希望南宋皇帝能够吸取东周教训,革除弊政,重整河山。结果事与愿违,南宋朝廷偏安一隅,腐败堕落,直至灭亡。 (二)以国家理性重塑家国天下的形态。儒家的“家→国→天下”的治理技艺,在不同历史时期寄身于不同的政治实践。即使话语体系发生变化,这种思维定势也无法根除。从“大夫之家→诸侯之国→天下”演变到近代以来的家庭(家族)与国家构成的总体,人们已经逐渐淡忘了“家国天下”的最初涵义。 资本的全球扩张迫使许多先进人物思考现状,于是出现了以旧有名词指代新生事物的情况,例如将“天下”解释为国际主义、世界主义,将“国”对等于近代以来的民族国家,久而久之,以讹传讹,致使许多学者错误地以为儒家没有国家观念,只有模糊的天下观念。甚至有人将孔子、魏鞅、曹汝霖、张宗祥、陆宗舆并列,统称为世界主义者,“世界主义——孔子所谓:‘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故历干七十二君。此外,魏鞅相秦,诱败魏军的故事也不一而足。下至现代的曹章陆,从士大夫立场上说,算不得严重的事体。因此,中国民族历次抗拒异族的活动中,常有勾结异族的官僚和将吏。”[15]这不仅是对孔子的诬陷,更是对历史的篡改。孔子周游列国之际,王纲虽堕,但周天子依然是诸侯拥戴的共主,此时的“国”是指诸侯之国,而不是近代以来的民族国家。如果将魏鞅相秦诱败魏国作为世界主义的例证,那么早在春秋时代的伍子胥就应该是世界主义者?反之,他的好友申包胥就是国家主义者? 儒家的天下观念,不同于现代人理解的世界主义或国际主义。它推崇一种用宗法制确立从属关系的不断开拓疆域的国家模式。在这种国家模式中,最高统治者被神化为天子,享受无上尊荣,掌握祭祀与政治的终极权力,威慑整个政治共同体。作为政治共同体的组成部分,诸侯必须遵循礼乐制度,以“中国”自居,自觉区分于“夷狄”,不能出现任何悖乱的言行。这种“祭政合一”的国家模式,不是教会组织,却发挥宗教职能,维护等级制度,不断对外进行扩张,将触角伸到整个人类世界。如果随意打破这种“祭政合一”的国家模式,就会产生内乱。虽然“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礼记·王制》)已经成为陈迹,但是祭祀的需求却被现代民众继承了下来,只不过成为许多“淫祀”利用的对象罢了。 “天下”为这个政治共同体的权力扩张提供了场地。权力所到之处,无论人类社会、自然界还是鬼神世界,都遵从于王道。当然,这个政治共同体以来的部落、民族、国家也会产生类似的幻觉。撇开天下观念的意识形态面纱之后,我们就会发现这个政治共同体具有国家的特征,因为“国家是一个权力的场域,其标志是使用暴力和威胁使用暴力,并为以下两个方面所形塑:(1)一个领土内具有凝聚性和控制力的、代表生活于领土上的民众的组织的观念;(2)国家各个组成部分的实际实践。”[16]秦皇、汉武之后,中国历史上的国家模式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资本的全球扩张,让整个世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一切部落、民族、国家都被纳入高速发展的流水线,稍有不慎,就会出局。政治革命与社会变革混合在一起,人们慢慢感受到了阶级矛盾带来的焦虑。资本主义没有结束,阶级矛盾依然存在,甚至在某些地区呈现为尖锐的斗争。两极分化,愈演愈烈,呈现为“损有余以补不足”的趋势。在这个历史阶段,国家就带有明显的阶级矛盾的色彩。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指出:“既然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既然它是站在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那么很明显,被压迫阶级要求得解放,不仅非进行暴力革命不可,而且非消灭统治阶级所建立的、体现这种‘异化’的国家机构不可。”[17]从消灭统治阶级的国家机构到推进世界革命,这才是真正的国际主义。 深处这样的历史阶段,儒家的“四民”理论必须面向阶级理论,与各种样式的保守主义、激进主义和自由主义展开深入对话,塑造新的实践主体,探寻新的发展道路,彻底扭转自身的艰难处境。 (三)走向“人民平等”,还是回归“差等”?。儒家从未放弃对理想社会的追求。儒家主张“为政以德”,要求统治者施行“仁政”,其中蕴含了以共同理想引导社会治理的潜台词。公羊家勾勒的“拨乱世”、“升平世”和“太平世”的理论框架,很容易被理解为历史主义的社会发展模式,甚至被比附于西方近代的激进主义。它既反映了儒家共同理想的“迂阔”特征,亦即可以将西方不同流派的社会学说置于它的名目下,又体现了中国人深信不疑的“百虑一致,殊途同归”的调和理论。 儒家经典文本中的术语,简洁明快,极易成为政治家过度诠释的对象。我们自研究儒家的共同理想时,必须看清术语背后那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以“天下为公”为例,孙中山的墨迹和解释逐渐转移了大家的视线,以至于我们无法彻底排除林肯的“民治民有民享”的干扰而直接考察它的原本涵义。按照《韩氏易传》、《说苑》等文献的记载,“天下为公”应该对应于“官天下”,即传贤不传子的禅让;与此相对的是“家天下”,传子不传贤的世袭。这更符合古人的本义。孙中山移花接木,以资产阶级民主观念重新诠释“天下为公”,尽管能够掀起波澜,影响了整个二十世纪,但终究偏离儒家道统,于事无补。无独有偶,熊十力将孔子装扮成一位先知先觉的革命家,以荡平阶级解释“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对《周官》进行超越历史阶段的错误解释,骇人听闻,势必遭到梁漱溟等人的批评。我们今天阐述儒家的共同理想,必须以“修学好古,实事求是”的态度研究经典文本,逐次考察历代儒者的诠释,拣选出比较切合实际的说法,为当前的文化综合创新提供素材。 近代以来,西方的人民平等的观念得到广泛传播,儒家的伦理道德和政治观念遭到了严峻的挑战。这是无法回避的事实,更是不能用曲解经典的方式规避的理论问题。人民平等是一种信念,更是一种期待,它为弱者提供了精神慰藉,它为抗争者鼓足了战斗力量,迫使许多学者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对它进行解释,“所谓人民平等,究竟是一切人民的经济状况应一律平等呢?抑仅一切人民,应享有法律的平等呢?如为前者,则承认人民平等,殆非承认均产主义不可。如为后者,则人民平等的原则,初不涉及财富的分配问题。”[18]煞费苦心,条分缕析,并不能抹煞这样的事实:在中国古代史上,许多流民暴动带有浓重的均产主义的色彩。一旦恢复社会秩序,民众就会自觉地遵循等级制,做新的王朝统治下的顺民。普通民众没有勇气相信“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神话,根本没有法律上的平等观念,只能寄希望于青天大老爷。这恐怕与儒家的教化密切相关吧! 儒家主张的“爱有差等”、服制和等级制还有没有存在的价值?儒家是否有必要用道德上的平等来装扮自己?儒家何时能够走出道德理想主义的误区?如果今天有人呼吁“复古更化”,那就必须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当然,有些学者没有作茧自缚,依然坚持儒家的固有观点,陈焕章指出:“在理论上,人人生而平等,但人与人不平等却为事实,因此,君子必须占据高社会地位,庶民则须居低位。据有高位者享有高生活水平,而居低位者则自我满足于较低之生活水平。设若庶民能与统治阶级同享一切,那么,庶民势将无视统治者之权威,并将为篡权而战,社会于是陷入混乱,并完全取决于武力,在君主制政府统治下,这样的情形尤其真实。因此,社会应有等差,服制要有秩序。”[19]如果说人民平等的观念是对理想社会的一种追求,那么庶民与最高统治者之间难以逾越的层级则是必须承认的现实。资本的全球扩张创造了发展的神话,强化了事实上的“不平等”,在激进民主的鼓吹者看来,“‘经济发展’并不意味着任何形式的增进繁荣,而是指特定的政治——经济结构的扩张。经济发展意味着动员越来越多的人民投入到有等级制度的组织之中,在这些等级组织中,人们的工作在效率最大化的规则之下被规范。并且这种形式意味着动员起来越来越多的人成为消费者,那即是,成为其生活依赖于大机器生产的东西的人们。”[20] 儒家又一次走到了历史的十字路口,是朝着人民平等的方向继续迈进,还是用实际上是不平等的“差等”来维护统治秩序,推进社会治理? 结语 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革命和社会变革。资本主义全球扩张,势不可挡。儒家从未袖手旁观,注定了成为历史活动的参与者,尽管力量有强有弱,声音有大有小。儒家文明与基督教文明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战斗,至今尚未停息。儒家一直处于劣势地位。旧有的国家机器被彻底砸碎,传统的伦理道德遭到全面否定。对于儒家而言,无论是器物、制度还是伦理,都面临着劫后重生的考验。这场考验,旷日持久,至今没有完成。 当前,最大的理论困境是社会达尔文主义渗透在人们生活的每个角落,成为弱肉强食的合理依据。一旦社会生活普遍遵循丛林法则,那么政治生活就必然推崇严刑峻法。正如张君劢讲的那样,“吾国今日之变,汉唐宋明之兴亡,难与之比拟,何也?汉唐宋明云者,乃一姓一朝之迭代。而今之政策,为四千年传统与道德之推翻,其与之相类者,惟有求之战国时代之法家。”[21]治理国家,离不开刑罚;滥用刑威,则会导致王朝覆灭。章太炎将秦始皇和明太祖视为二世而亡的典型,指出:“明太祖威刑逾滥,二世而亡,与秦皇无异也。秦时有六国公族,故六国亡之。明之取胡元,至顺也,胡既不复能南牧,民亦无与胡者,故其分封之子亡之,亡一也。”[22]历史无法重演,但研究历史会给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疾风知劲草,《板》《荡》识忠臣。经历了两极对抗的世纪较量之后,儒家如何立足现实,发掘自身的历史文化资源,为中国的和平崛起提供智力支持,已经成为当前的重中之重。 世事变迁,儒家的王道理想依然生机盎然。如何熟练运用“古今中外法”?依然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的时代课题。背离传统,只会自取灭亡;接续传统,消化外来文化,真正做到“正德,利用,厚生”,才能赢得改弦更张的主动权。儒家的解决方案不是万能的,但它是不可或缺的。 注释: [1] 姚中秋:《华夏治理秩序史·天下》第一卷,海南出版社2012年版,第150—151页。 [2] 张其成、陈修亮:《周易集解导读》,齐鲁书社2007年版,第259页。 [3] 刘梦溪主编:《中国现代学术经典·廖平蒙文通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549页。 [4] 王卡点校:《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68页。 [5] 钱澄之:《田间易学》,黄山书社1998年版,第216页。 [6]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中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53页。 [7] 章太炎:《訄书》(初刻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1页。 [8] 钟泰:《中国哲学史》,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89页。 [9] 胡安国:《春秋胡氏传》,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8页。 [10] 陈淳:《北溪字义》,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6页。 [11] 吕坤:《呻吟语》卷五,《吕坤集》中,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860页。 [12] 鲍明钤:《中国民治论》,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121页。 [13] 章太炎:《菿汉三言》附录,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75页。 [14] 胡安国:《春秋胡氏传》,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56页。 [15] 陶希圣:《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7—38页。 [16] 乔尔·S. 米格代尔:《社会中的国家》,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6页。 [17] 《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5页。 [18] 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79页。 [19] 陈焕章:《孔门理财学》,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129页。 [20] 道格拉斯·拉米斯:《激进民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1页。 [21] 张君劢:《义理学十讲纲要》,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版,第26页。 [22] 章太炎:《菿汉三言》,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27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