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 康有为的一生充满争议。 学者万平总结,从1888年第一次上书到1898年戊戌变法前,康有为主要是议政,代表作是《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以及7次上清帝书;主要政治活动是开办万木草堂,为维新变法培养人才;发起“公车上书”,团结士子举人救国纾难;发起组织北京、上海强学会、保国会,团结士大夫、清流、帝党,为变法维新做了组织上的准备;支持梁启超创办《万国公报》、《中外纪闻》、《时务报》,为维新变法大造舆论。 康有为实际上已成为光绪的高参、智囊。如果变法能够成功,或许康有为还真能在政治舞台上大显身手。但是,历史不允许假设,戊戌政变发生,康有为只好流亡海外。 十余年的流亡生活,康有为心念光绪,痴心保皇,组织保皇会,鼓吹君主立宪,武力勤王,反对革命,反对共和。辛亥革命推翻帝制以后,他仍然痴心不改。他不满辛亥革命后所建立的民主共和制度,创办《不忍》杂志,对现实政治生活中的一切都看不顺眼,横加攻击;继续鼓吹将孔教定为“国教”,念念不忘其君主立宪的政治理想;企图寻找机会促成清帝复辟,以便实施“虚君共和”的政治主张。当梁启超等人在出生入死反袁护国时,他却在大声疾呼拥清帝复辟。袁世凯被迫取消帝制不久,康有为又在《上海周报》上发表《为国家筹安定策者》,将其复辟主张公之于世。 终于等到1917年的张勋复辟,他不甘寂寞,跳将出来,与张共同上演复辟帝制丑剧,成了一个“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悲剧性人物。 梁启超在评价李鸿章时曾说,“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举天下人而恶之,斯可谓非常之罪人矣乎。举天下人而誉之,斯可谓非常之圣人矣乎。虽然,天下人云者,常人居其千百,而非常人不得其一,以常人而论非常人,乌见其可?故誉满天下,未必不为乡愿;谤满天下,未必不为伟人。” 梁启超这句话放在他的老师康有为身上,更是格外贴切。 康有为的一生充满着悖论。 失败的成功者 1898年,戊戌年,在京城经营有年、奔走朝野宣扬维新思想的康有为终于大放异彩,在41岁之年影响力达到了清政府的权力中杻。年初,他由总理衙门问话;年中,被光绪帝召见。当年清朝进行了改革,史称“戊戌变法”。6月11日,光绪帝经慈禧太后批准,下诏书以定国是。此后新政厉行,废八股,设铁路矿务总局,允司员士民上书,设农工商总局……到9月初,改革达到高潮,光绪帝罢免礼部六堂官,任命杨锐、谭嗣同、刘光第、林旭为军机章京,参预新政。 1898年1月24日,戊戌年大年初三,下午,清廷几位重臣召见康有为,其中有中堂李鸿章、翁同龢、荣禄,刑部尚书廖寿恒,户部左侍郎张荫恒等。荣禄首先发话:“祖宗之法不能变。”康有为马上驳斥:“祖宗之法,以治祖宗之地也,今祖宗之地不能守,何有于祖宗之法乎?即如此地为外交之署,亦非祖宗之法所有也。因时制宜,诚非得已。” 廖寿恒问如何变法,康有为答:“宜变法律,官制为先。”李鸿章又问:“然则六部尽撤,则例尽弃乎?”康答:“今为列国并立之时,非复一统之世,今之法律官制,皆一统之法,弱亡中国,皆此物也,诚宜尽撤,即一时不能尽去,亦当斟酌改定,新政乃可推行。”翁同龢问他如何筹款,康答:“日本之银行纸币、法国印花、印度田税,以中国之大,若制度既变,可比今十倍。” 6月16日,光绪接见了康有为。康有为在变法失败流亡日本时所著《我史》中记载: 上问年岁出身毕,吾即言:“四夷交迫,分割洊至,覆亡无日。”上即言:“皆守旧者致之耳。”吾即称:“上之圣明,洞悉病源,则药即在此。既知守旧之祸败,则非尽变旧法,与之维新,不能自强。” 上言:“今日诚非变法不可。”吾言:“近岁非不言变法,然少变而不全变,举其一而不改其二,连类并败,必至无功。譬如一殿,材既坏败,势将倾覆。若小小弥缝补漏,风雨既至,终至倾压。必须拆而更筑,乃可庇托。然更筑新基,则地之广袤,度之高下,砖石楹桷之多寡,门槛窗棂之阔窄,灰钉竹屑之琐细,皆须全局统算,然后庀材鸠工,殿乃可成。有一小缺,必无成功,是殿终不成,而风雨中不能御也。”上然之。 吾乃曰:“今数十年诸臣所言变法者,率皆略变其一端,而未尝筹其全体。又所谓变法者,须自制度、法律先为改定,乃谓之变法。今所言变者,是变事耳,非变法也。臣请皇上变法。须先统筹全局而全变之。又请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乃有益也。”上以为然。 后来,康有为又问:“皇上之圣既见及此,何为久而不举,坐致割弱?”光绪看着帘子外面,停了停,叹息说,“奈掣肘何?”康有为知道他受西太后的牵制不能自由办事,就说:“就皇上现在之权,行可变之事,虽不能尽变,而扼要以图,亦足以救中国矣。唯方今大臣,皆老耄守旧,不通外国之故,皇上欲倚以变法,犹缘木以求鱼也。……皇上欲变法,唯有擢用小臣,广其登荐,予之召对,察其才否,皇上崇拔之,不吝爵赏,破格擢用。”光绪也点头同意。康有为和光绪谈了两个多小时才出来,光绪召见臣下谈得这么久是极为少有的,连宫里当差的都感到十分惊奇。 “百日维新”期间,康有为利用自己受命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许以专折奏事的特权,通过一道又一道的奏折,将自己的变法主张献给光绪,作为朝廷推行新政的参考。他自己署名及代人草报的奏折有34件,几乎是每两三天就写一件。此时的康有为,虽仅六品官衔,且无具体政务,但能通过皇帝将维新变法的主张自上而下加以推行,103天中,发布新政诏令一百多件,内容涉及经济、政治、军事、文教各个方面。 政治方面有:尊孔教为国教,选才议政,许民上书,裁冗官,断发易服改元,开懋勤殿议制度,开制度局等,希望朝廷能破格录用维新变法人才,建立变法机构。经济方面有:劝励工艺,奖募创新,立商政,开农学堂、地质局,筑铁路,废漕运,裁厘金等,要求保护工商业,发展新式农业。军事方面有:停弓刀石武试,裁绿营,放旗兵,广设武备学堂,广购西方新式武器,大练海陆新军以强中国。文化教育方面有:废八股试帖楷法取士,办学校,译新书,以培养新人才。 慈禧太后始终关注改革进程,对光绪帝未经其同意罢免礼部六堂官极为不满,两人关系陷于紧张。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囚禁光绪帝,第三次听政,杀害六君子,改革举措大多被废止。 是谁断送了戊戌维新?这是史家们至今仍聚讼不已的问题。学者袁伟时说,政变是慈禧的断然措施,老佛爷自然难逃罪责。不过,百年来不断有人为她辩解。史家们认为,没有慈禧首肯,光绪皇帝根本不敢干这么大的一件事。包括《定国是诏》在内的不少“圣旨”,下达前都曾送慈禧审定。百日维新期间,光绪帝曾12次专程赴颐和园朝拜慈禧,这些会见绝不仅是礼仪性的。越来越多人认为,把慈禧说成完全因反对维新而发动政变,最少是把复杂的历史事件看得过于简单了。 康有为是戊戌维新的领袖和主要策划者。除了坚决反对变革的顽固派訾之为大逆不道外,在支持或同情维新的人士中,指摘康氏把事情办坏了的也大有人在。对康氏的指摘集中在这么几点: 不顾客观条件,不分主次,冀图短期内“全变”。百日维新期间发出,绝大部分成为各级官员奉而不行的具文; 重符号,轻实质,重形式,轻内容,在时机不成熟的情况下,轻率地侵犯传统的神圣符号,授人以柄。服式、发式、纪元都是无足轻重的形式,但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却一贯视为神圣不可侵犯乃至包含某种神秘意义的象征。时至9月,维新事业已岌岌可危,康有为偏偏郑重其事上书,请求“皇上先断发易服,诏天下,同时断发,与民更始,令百官易服而朝”…… 在康氏“以皇上之圣武行之,中国之强,可计日而待也”等取快一时的言词鼓动下,光绪皇帝在条件不成熟之时,匆忙裁减和严厉处理官员,四面树敌。 热衷于军事政治投机,没有切实做好基础工作。最足以体现康氏军事活动性质的是他们对待军事将领的态度。在改革迟滞不前之际,康有为等人不是冷静地分析全局,而是把阻力完全归结为慈禧一人。于是,一个铤而走险的密谋付诸实施:勾结武将,兵围颐和园,捉拿慈禧。慈禧接到密报,发动政变,悲剧结束。 戊戌变法失败了,康有为亦有诸多可指摘之处,但对近代中国的思想启蒙、对甲午战争后经济体制改革(尽管幅度极有限)和产业资本的成长,乃至对革命党人推翻清朝统治目标的最终实现,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 19、20世纪之交的清帝国接连发生了四件大事:甲午战败、戊戌维新、义和团、新政。这是密切相关的四件事,直至最终的辛亥革命,可以说是一条因果链。 戊戌变法成耶?败耶?康有为成耶,败耶?梁启超对此有一个极精彩的答案,他在《南海先生传》一文中写道: 凡物必有原动力,以起其端。由原动力生反动力,由反动力复生反动力,反反相动,动动不已,面新世界成焉。惟戊戌之原动力,其气魄雄厚,其潮势壮阔,故生反动力最速而最剧,仅百日间跌挫一无所存,而反动力之雄厚壮阔,亦与之相应,其高潮之点极于团匪之祸,神京蹂躏,朝列为空,今者反动之反动力又起矣。自今以往,中国革新之机,如转巨石于危崖,遏之不可遏,必达其目的地而后已。此事理所必至也,然则戊戌之役为败乎为成乎?君子曰:成也。 先进的保皇派? 1899年7月20日,变法失败流亡中的康有为在加拿大正式成立保皇会。从此,力主君主立宪,与革命为敌,甚至不惜在民国后加入满清复辟闹剧,成为康有为被后世诟病之处。 庚子事变之后,国人对清政府更加失望,开始倾向革命。康门子弟有不少受到革命思想的影响,也觉得只有用激烈的手段推倒这个政府,才能实现救国和改革社会的目的。梁启超更是激奋,高唱革命排满之论。南北美洲保皇会中有些成员写信给康有为,要求“以铁血行之,效华盛顿革命自立,或可保国保民”。康有为听到这些言论,大不以为然。为了防止革命倾向的增长,稳住保皇队伍的阵脚,他写了两封很长的信专门讨论革命自立问题,一封是《答南北美洲诸华商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一封是《答同学诸子梁启超等论印度亡国由于各省自立书》。两书列举了诸多反对革命自立的理由,说资产阶级革命,只有法国一国,这是欧洲特别之情,而革命后且有大乱发生,后果并不美妙。革命非一国之吉祥善事,法国革命,“大乱八十年,流血数百万”;中国古代的农民革命,亦无不“流血成河,死人如麻”。又说凡事合则大,分则小,合则强,分则弱。印度各省自立,不数十年而全灭,这是前车之鉴。总之,革命自立是“求速灭亡”,靠光绪“用专制之权变法,乃今最适时之灵药”。他告诫保皇会成员,“无误于异论,无鼓动于浮言,无惑乱于小变”,责备梁启超是“倡谬说以毒天下”,并宣称自己“以死守此义”。 1906年,清政府为阻挡革命潮流,下诏宣布预备立宪。康有为以为实现君主立宪的时机到了,喜出望外,起而响应。1907年2月,他把沉寂已久的保皇会改为国民宪政会,提出“尊崇皇室,扩张民权”的纲领,一心等待光绪复辟之日的到来。不料到了1908年,光绪和慈禧在两天之内相继死去,康有为幻想破灭,十分哀伤,除夕之夜写了《祭先帝后望海独立思旧感怀》一诗,并上书摄政王,请杀袁世凯以报先帝之仇。康有为无皇可保了,但他仍不谈革命。1909年,清政府又一次宣布“决心预备立宪”,并颁行《资政院章程》,康有为又把君主立宪的希望,寄托在新皇帝溥仪身上,希望能回国内再干一番大事。他向摄政王载沣上书,毛遂自荐,表示愿“更效驰驱,共建大业”。但载沣并不理睬。康有为眼见国内张謇等立宪派又是成立各省咨议局,又是发动万人请愿活动,一时闹闹嚷嚷,兴高采烈,心中不禁升起一种被弃的悲哀。他在《惜诵》一诗中写道:“天马欲腾去,名姝未赎归。故园万花放,可惜老鱼矶!”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迅疾土崩瓦解。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采用民主共和政体。很多立宪派人士都顺应潮流,改变宗旨,抛弃清室,赞成共和了。康有为却激烈反对,他一口气写了《救亡论》、《共和政体论》、《中华救国论》等数篇长文,说中国已行帝制数千年,不可骤变,现在只可行君主立宪,不可行民主共和,他指出,近代以来,欧美一些国家确实建立起了不同形式的共和政体,但“自美、法外,妄立共和政体者,未有不大乱无已者也”。有鉴于此,欧美少国家,“必不共和,必立君主,甚至于无君,犹且薰丹穴而求之,迎异族外国人而宗之为君。”康有为认为,国外的经验证明,共和政体不宜采用,君主立宪政体最为适宜,但考虑到当时国内的形势,中国则应吸取两种体制的优点,创造一种新体制,即“虚君共和”。虚君共和与民主共和两种体制相比较,“其民权同,其国会内阁同,其总理大臣事权与总统同”;其惟一不同,是虚君共和政体在总理大臣之上有一无权无为“土木偶”神式的虚君,它的好处则能免去共和政体下为争总统而不断发生的政争与动乱,而且由于人民信奉,群臣敬畏,更有利于国家的安定。康有为认为,虽然虚君无事无权,不须有才能,但虚君又是“神”,固须有极高的资格地位,国内无一人可比,“然后有定分而不争焉”。据此条件,环顾宇内,只有清朝宣统皇帝和孔子后裔衍圣公能荣任此位。很明显,康有为虽然煞费苦心,自认创造了一种新政体,但从其内容不难看出,虚君共和不过仍是英、日式的君主立宪政体的别称而已。 以戊戌年为界,康有为的一生分为两段,前期维新进步,后期保皇守旧反动这曾是大陆史学界长期的主流观点,至今似也居庙堂之高。不过,这个“主流观点”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 有学者指出,虽然康有为反对革命派的共和政体,称民主共和制不适合中国国情,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民主共和与虚君共和同样是近现代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表现形式。从宪政发展史的角度看,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和宪政肇始于英国,其主要特征就是确立了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制,这种君主立宪制对于封建专制而言无疑是一次历史性的超越,直到今天,其历史意义是不应也无法否认的。因此,忽视历史的进程和时代特征而断言康有为辛亥革命后立宪思想的反时代性恰恰本身就忽视了其所处的时代特征,是一种以今人之观念强求于历史人物的评价。 1992年春在美国丹佛市的一次讲演中,学者李泽厚对他早期的康有为研究反思道:“从1950年初起到1958年拙著《康有为谭嗣同思想研究》一书出版,我主要研究以康、谭等人为代表的晚清改良派变法维新思想。尽管我当时对改良派做了相当的赞许和肯定,但基本上还是人云亦云地认同于大陆人文学界的"既定"结论,即认定以康有为为主要代表的戊戌变法的改良思想,在20世纪初由于反对革命,就日益成为"反动""阻碍历史前进"的东西了。革命,只有革命,才是推动中国政治、社会、历史前进的动力。” 不过,在“文革”期间仔细研读康德哲学的基础之上,由深受“文革”继续革命之苦的切身体会,李泽厚对于“革命”、“启蒙”的反省在深化,这样的深化影响到他对康有为的认识的变化。李泽厚后来以“告别革命”震撼思想界。 "文革"之后,我对康有为的评价愈来愈高,他选择的是英国式的改良方式,这种方式可以避免暴力革命,保持住社会的相对稳定与和谐,避免大破坏,大起伏。20世纪中国长时间处于破坏之中,真正的建设时间很少,当然有一些客观原因,如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战争,但本世纪初批判康有为的思路,选择暴力革命的道理,吸引了大批青年知识分子,不能不说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我们今天之所以要反思近代的激进思潮,就是这种思潮把暴力革命视为历史进步的惟一标准,一直到毛的"斗争哲学",这教训要认真总结。”(李泽厚、刘再复:《康有为评说》) 污点圣人 康有为自诩圣人,有一种“唯我独尊”的狂生之气。这种狂生之气让他在戊戌变法的大潮中觊觎“帝师”的资格,本人却没有主导变法的能力。而他身上的躁气和虚妄也令他在变法小挫之时谋求疯狂的冒险,最终葬送了戊戌变法这来之不易的中国自强机会。 有研究者指出,考诸康有为一生行迹,可以看出这“天上地下,惟我独尊”和“当今之世,舍我其谁”的王者之气(或许还有点霸气),是康有为文化个性的基本内涵。其他内涵也大致可以用富贵不淫、威武不屈的浩气;大局清醒、小事糊涂的书生气;急功近利、轻狂妄进的躁气;好大喜功、重名轻实的虚气来概括。 康有为的“狂”是出了名的,这种狂成了许多事,也败了许多事。 当时清政府最高决策机构中的另一核心人物是李鸿章。甲午战败,李鸿章被开去直隶总督一职。此时的李鸿章亦欲思变,有仰慕强学会之心。但是当他“以三千元入股”表示支持强学会时,却遭到康有为师徒的严拒。 戊戌变法前有一批有能力有经验的中年官僚如张謇、汤寿潜、张荫桓。前者是翁同龢的得意门生,汤寿潜是变法早期倡导者。康有为若把这些力量统一在变法旗帜下,各用其所长,而不以惟我独尊之霸气示人,则结果可能是维新派内部比较一致,赞成支持变法的许多人不会匆匆离去甚至站到维新的对立面。 论者伍国曾指出,将来自完全不同的身份和角度的人对康有为其人及其政治、学术活动的评价综合起来,似乎可以得出一个有连贯性的形象。虽然康有为的勇气,维新思想和实践值得肯定,但其自负、浮躁、功利心重,而且过度以主观意志为转移也是事实。后一点连梁启超亦不讳言:“有为之为人也,万事纯任主观……其对于客观之事实,或竟蔑视,或必欲强之以从我……” 康有为研究者林克光的一段话,极好地指出了康有为的另一大缺点言行不一,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他标榜“古今言论以理为衡,不以圣贤为主,但视其言论如何,不得计其为何人之言论”。批判“圣权无限。凡奉此圣之教者,所有言论,惟以此圣为主,不以理为衡”的错误,斥为“与几何公理全背”。然而,他所奉行的,恰恰是他所斥责的,大搞“圣权无限”,把孔子的言论捧为“范围万世”的绝对真理,把维护封建统治的儒家纪纲奉为国粹,强把孔子推为教主,大搞尊孔迷信。他赞美西方的一夫一妻制,主张男女平等自立,妇女解放,尤其反对“一夫可取数妇,一妇不能配数夫”,说这与“公理不合,无益人道”。可是,他自己却先后娶妻妾达6人之多,而且已经62岁了,还娶一个刚20岁的黄花少女为妾。他鼓吹老师与弟子应各有自主之权,反对弟子不能自立,绝对服从老师,说这样“大背公理,无益人道,其弊甚大”。而他却处处维护师道尊严,对弟子实行封建家长专制,独断专行,把弟子当作自己的附庸,不许弟子自立,不许有言论自由,更不许革命。自己错了,还要迫使弟子服从。他宣扬“天地生人,本来平等"。认为屈抑他人为仆婢,“大背几何公理”。可他晚年使用的仆婢竟达数十人之多,没有一天不役使仆婢。 康的言行往往如此相反,以至为他作传的弟子们也批评他:“先生日美戒杀,而日食肉;亦称一夫一妻之公,而以无子立妾;日言男女平等,而家人未行独立;日言人类平等,而好役婢仆;极好西学西路,而礼俗器物语言仪文皆坚守中国;极美民主政体,而专行君主;注意世界大同,而专事中国。凡此皆若甚相反者。” 严复当年在给熊希龄的信中说:“今夫亡有清二百六十年社稷者,非他,康梁也。何以言之?德宗(光绪帝)故有意向之人君,向使无康梁,其母子未必生衅……而康乃踵商君之故智,卒然得君,不察其所处之地位为何如,所当之阻力为何等,卤莽灭裂,轻易猖狂,至于幽其君而杀其友,已则逍遥海外,立名目以敛人财,恬然不以为耻。夫曰保皇,试问其所保今安在耶?”可见清室之覆,康有为实与有力焉。 有论者反观之,在严复言之则为罪,在他人言之则未必不为功。百年转瞬,循环往复。无论其为功罪,康有为之于今日,仍自有其难以磨灭的深远影响。 康有为是一个现代政治思想和士大夫气质混合的人物,在他长期的维新—保皇生涯里,对中国政治前途的分析判断始终和对光绪皇帝的个人感恩掺杂纠结在一起,最终将他塑造成一个彻底的保皇分子,一个让后人感叹不已的复杂历史人物。学者余英时曾经提到,“已故的列文森(JosephLevenson)对中国近代史曾提出一个著名的论断,认为中国近代知识分子大体是在理智方面选择了西方的价值,而在情感方面却去不开中国的旧传统。” 这句话,也足以解释康有为私生活上的两面性和复杂性。 康的女儿康同璧回忆,康有为逝世的前一年(1926年)夏历八月曾到北京,由她和梁启超、张篁溪等弟子陪同,凭吊了菜市口刑场,想起“戊戌变法”失败,乃弟广仁及谭嗣同等“六君子”在此取义成仁,以及自己半生颠沛流亡的经历,不禁放声痛哭。他还有一联挽谭嗣同曰:“复生(谭字复生)不复生矣,有为岂有为哉。”既悼亡友,亦是自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