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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蚕不应老 昼夜常怀丝——李谋盛先生的学术人生

http://www.newdu.com 2018-02-02 国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宋连斌    学术批评网    (责任编辑:admin)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会议室的墙上虽然张挂有李谋盛(1913-2004)先生的照片,但年轻的老师和研究生们恐怕大部分不知道先生何许人也。其实,先生离去的2004年十一长假,距今不过2年而已。事实上,先生退休已久,又住在校外,早在1990年代,外界就鲜有与闻。高校中众多的知识分子,除了少数机缘巧合成了学校的招牌,或者自身就具有明星效应,多半如此,即使某人在某一方面曾经造诣很深,甚至达到大师级水准。这没什么好奇怪,毕竟,“由来只见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这就是生活。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的古国,重视传统、文化心理的成熟仿佛是不言而喻,但是,此种现象又再正常不过。这真是一个悖论啊!
    然而,我却总是不能忘记李先生。夜深将寐之际,脑海里常常浮李先生在他那不很光亮的小客厅里,在小黑板上给我们图示中国古代外交远交近攻的智慧,以及我们向他作最后告别的情形。吾友宁敏,硕士毕业后即在深圳作律师,不操学术之事久矣。然见面相聚之际,总能听到他感叹老先生们的书好读,文字典雅,甚至有韵律感,让人过目难忘。他多次提及李谋盛先生参编《国际关系史》,居然还能背诵他写的章节中的精要——须知,此时距他研究生毕业拿到硕士学位,已是十几年了。宁敏让我这个号称作学术研究的人突然有了一种惭愧。是的,我难道不应该为李先生写点什么吗?
    第一次见到李先生,是在1986年寒假开学后不久的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记忆中,那个冬天似乎一点都不冷。从学校正门走到教四楼前面的五叉路口,只见小池塘在初春的阳光下波光粼粼,那棵歪脖子树边上有一棵小小的杨树苗,枝条上的绿芽迎着水面的反光,有晶莹剔透之感。走进武大,没人会感觉不好!如今,那棵杨树已不知去向,那一池水被恶俗的人们称之为未名湖。不知为什么,学校的那么多谋士怎么不建议在湖边建一座砖塔,再造一个北京大学的“一塔湖图”。没来由地就记起《红楼梦》(第27回),凤姐想要宝玉房里的丫头小红,得知她的大名叫林红玉时说,这也讨厌得很,你也玉我也玉,好像得了玉的什么便宜似的。物非人非,不必感叹;百年老校,多了一份躁浮之气,却难以不叹。
    老先生住在小池塘往东还有很远的鸳鸯楼。楼名好听,其实就是一层两户的小公寓,一房一厅,适合单身或刚成家的年轻人居住。先生家住华中师范大学,如此高龄而居于鸳鸯楼,想必是学校的照顾,以便他在武大上课时有个歇息的地方。先生就是在那个小厅里接待我的。当时,我想报考武大的国际法专业研究生,考试科目中有国际关系史,但我所在的西北政法学院是不开这门课的。一方面,自学者总是希望听取高人指点,另一方面,作为准考生,潜意识里难免有“划重点”的投机心理。总之,经西北政法学院刘海先生介绍,在事先没有预约的情况下,冒昧登门。其实,正如李先生当时所言,刘海先生为1950年代由苏联人在中国培养的首批国际法专业研究生,有留苏经历,懂几门外语,是个合适的国际关系史老师。可惜他隶属宪法教研室,或者还有其他原因,总之,学校是不开这门课的了。
    李先生的和蔼,平息了我内心的忐忑。我也抓紧时间请教,一个多小时很快过去了。最后,先生用一句话来作总结:国际关系史研究的就是历史上的国际关系。印象中,先生并没有指定什么考研参考书。但他的这句话,确实起到醍醐之效。记得那时我喜欢给课本包个封皮,并题上自以为是的英译名,国际关系史课本封皮上写的是“Historical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国际关系史(17世纪中叶—1945年)》是当时考研的必读书之一。该书系卢绳祖先生主编,1983年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1986年改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在前一版中,李先生写的是第一章;修订版中,李先生写的第一、二两章,系对原书第一章的扩充与增补,分别是:“17世纪中叶到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夕的欧洲国际关系”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与拿破仑战争时期的国际关系”。通常而言,书是开头难写,历史是越古的部分越难写。但对李先生而言,应付这样的问题是游刃有余的。他以近代欧洲国际关系体系的形成为主线,概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发展与国际关系,重点阐述三十年战争、英国与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及拿破仑战争时期的国际关系,尤其考虑了相关的国际法问题。可以说,这两章的方法是历史学、国际政治学的,观点、视角则是国际法学的,融合了三个不同而又关联的学科,凸显跨学科的特点。以威斯特伐利亚和会与和约对近代国际法的影响为例,李先生的总结不但有水到渠成之感,而且有着浓郁的专业特色:“第一,这次会议本身创立了以国际会议解决国际问题的先例;第二,和约承认了德意志各诸侯国享有独立的主权,承认了荷兰、瑞士为独立国,在实践上肯定了格老秀司所提出的国家主权、国家领土与国家独立等原则是国际关系中应该遵守的准则;第三,约文规定,缔约国不得破坏和约的条款,创立了对违约国家可施予集体制裁的案例;第四,和约承认,新旧两教享有同等的权利,打破了罗马教皇神权下的世界主权论,使国际法脱离神权的束缚;第五,和约缔结之后,各国逐渐建立了常驻使节,这有利于增进各国之间的邦交。”如此基调不能不让人感到,这确实是一本为学法律的人写的国际关系史。
    再见到李先生,则是1990年暑假开学后。一天下午,研究国际投资法的黎晖博士来我寝室,说先生问起我。没想到那么久先生还记挂着我考上研究生没有,既惊且惭之下,立即决定晚上去拜访先生。此时他已和家人一起住在华师西门附近。印象最深的是,我离开先生家时,他从书房拿出一小捆稿纸送给我。看来,先生是早就有准备的。这在电脑刚萌芽的当时,是很实用的礼物,研究生三年才用完。其后,由蓝海昌教授倡议,韩德培先生主编了一本《现代国际法》,李先生应邀撰写第一、二章。我那一届国际法研究生就我一个人,帮助联系各位老师,整理稿件,责无旁贷。李先生那时已患白内障,我就帮他誊写稿件。作为近水楼台,我有机会最早通读了全部书稿。李先生写的第一章为“导论”,阐述了国际法学中较为重要的一般性、共同性的问题,涉及国际法的概念、渊源、效力根据、历史发展及国际法的编纂。第二章为“国际法与国际关系”,阐述了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起源,二者的联系与区别,两个学科的现状与发展。 我印象最深的是两点:
    其一,李先生虽然也论及国际法的阶级性及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在于各国统治阶级意志的协议,但对苏联国际法的观点已有所偏离,并试图承接已经断裂的学术传统。他对民国时期学者的重视,在今天也是不多见的。如他介绍了陈顾远、李剑龙、李圣五、李惟果、王化成、时昭瀛、刘彦、柳克述、蒋廷黻、张忠绂、梅汝璈等国际法、国际关系学者,还特别介绍了中国国际法之父周鲠生教授的成就及影响,显示了李先生对学术薪火相传的理解。
    其二,李先生不认同国际法的效力弱于国内法的流行观点。他认为,所谓国际法的强制力弱于国内法的强制力,只表现在形式上。而之所以在形式上表现出强弱之别,是因为国内法由国家的强制机关来予以执行,国际法则是依靠国际法主体本身的行动。就法律效果而言,二者的强制力是没有强、弱之分的。国际法的初学者,常常执着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类比,而李先生的观点,无疑有利于解开其心中国际法不是法律的魔障。
    1992年初,应国际法研究所之邀,李先生以近80的高龄出山为我们上国际关系史的课。武大国际法研究所的实力一直独步国内,仍不免有捉襟见肘之处。考虑到学校不可能派车接送李先生上课,梁西先生就叫我和低年级的师弟到李先生家上课。武汉高校老式住宅的设计非常不人性化,客厅小且采光不好,好在那时研究生数量也很少,我们几个正好将李先生家的饭桌当课桌。先生还不知从哪里弄来个有点斑驳的小黑板支在一旁,以便板书—对待上课,先生可是一点都不含糊。课间休息时,先生总是和师母(华师数学系教授陆秀丽)一道捧出茶水、点心、水果若干,颇有点西洋人会间茶歇的味道。
    如此一来,便和李先生烂熟了,也就有机会听先生话古了。现在每年6月(以前7月)高考时,举国上下,空气都是滚烫滚烫的。李先生那时参加“高考”,却有意思得多。本来他考上了燕京大学,当时没有长江大桥,京广铁路分为京汉铁路和粤汉铁路两段,从湖南湘乡老家北上就必须在武汉转车。期间被老乡拉去考武汉大学,一举得中。年轻人总是喜好结伴拉伙,同伴一劝说,遂又决定在武汉上大学,不去北京了。命运有时充满偶然,先生自此一辈子就与武汉结缘。大学毕业后,因仰慕同乡周鲠生先生,又考入武大法科研究所,成为周先生的研究生。要知道,整个民国时期,武大从1936年开始招收研究生到1945年止,共只招收9届76名研究生。李先生是1939年的第三批研究生,全校也就3人而已,另两位是刘涤源与刘恃读。
    李先生自1942年即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当时的高校,人员自由流动,先生受聘于安徽大学法律系又返回母校。后由于法律专业在中国命运多舛,武大法律系亦历经分离、撤销及恢复等变故,先生随之调往其他学校(印象中分别是湖北大学和华师)。1978年武大法律系恢复李先生“归队”时,昔日青年才俊,已近古稀之年。事隔十几二十年,重拾国际法、国际关系研究,纵然伏枥老骥壮心不已,恐怕也无力回天了。我无力全面搜集也无意全面评价李先生的学术成就,但我知道,年青时,先生也是写文章的好手,现在还可查到《谈建国的人才问题》(《大陆评论》,乐山,创刊号,1936年)、《烽火中的国际局势》(《春秋》,重庆,第1卷1期,1940年2月)、《意大利究竟会走那条路》(《春秋》,重庆,第1卷7期,1940年12月)等文章。1978年后,李先生还写过《国际关系与国际法》(《法学评论》,1984年第2期)、《应重视对我国历朝对外关系的研究》(《法学评论》,1995年第3期)等文章。
    作为见证辛亥后中国巨变的跨世纪老人,李先生早已是人不知而不愠的淡定君子。记得上博士时有一次去看望他,也是在他书房闲聊,先生的藏书不少,书架上一本拉丁—汉词典引起我的注意,就向他请教怎么应付法律文献中的拉丁语汇的问题。先生回答完毕时,仿佛突然记起什么,“你喜欢哪本书?喜欢你就拿去。”我蓦地一惊。我不能想象一个一辈子和书打交道的人,离开书是怎么过的。这未免太残忍了。我叉开话题,扯了很多闲话,直到告辞也绝口不提书的事。
    先生的人生观想必对子女产生了影响。记得先生去世后,法学院也照例询问家属对治丧细节及悼词的看法。先生的女公子宏阔大气,直说父亲并非著名人物,不必租大的吊唁厅,悼词对父亲的评价已经很高。事实上,尽管是在十一长假期间,参加追悼会的同仁并不算少。国人着装的习惯,通常是只要衣饰整洁就哪里都可去,记得当时着正装的为数寥寥,一男一女两位穿黑色套装的老师还被善意地开玩笑,说是情侣装。我因在门口帮忙向来宾发放纸花,举行悼念仪式时就站在人群的后面。仪式的最后是众人依次向李先生鞠躬作最后的告别,待我做完这些来到恸哭的陆师母及家属面前时,刚才满满一屋子人已大都退到室外,有的已坐在返校的巴士上了。“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陶渊明的《挽歌诗》很应景。告别人世是所有人的宿命,但意味各有不同。对亲人,是痛;对单位,是事。按照传统的说法,李先生寿终正寝,算是喜丧。只是,人潮退后,失去至亲的家属不显得更冷清更感伤吗?回头看着陆师母在一角哀哀哭泣,我一时陷于沉思。到场送李先生最后一程的,无疑是热心人。正是好人的正常行为,表露了某种真实,我们的习俗我们的文化,它的底色是否冷漠的成分稍重了一点?
    一个学者后事的处理,理应包括处理他的藏书。李先生的后人目前并无从事国际法研究的,除非他的子女不介意他的藏书占用家里不大的空间,这些书大抵两个去向:或流向旧书市场,或当作废纸处理。这真是莫大的损失,尽管现代学者的藏书未见得有孤本善本。李先生在国际法与国际关系领域浸淫多年,了解他的藏书不失为后辈初学切入这个领域的捷径。不单是对李先生,对每个逝去的学者,学校图书馆或院系资料室应与家属接洽,有偿接收其藏书。现实是,即使家属想捐出藏书,恐怕也拎着猪头找不到庙门。记得曾两次提议派人与李先生家人商谈,但都不了了之。想一想,也不觉得遗憾,至少在纪念的意义上。一般而言,如果不是特别的原因,学校图书馆不会辟出专室或专柜收藏个人的藏书。而个人藏书一旦进入图书馆书库,无异于溪水流入江河,再要看到原书,绝对是小概率事件,学者的第二生命就此消逝。李先生的藏书,只要不当作废纸处理,就会被识者得之,结果亦大致相同,受损的不过是学校而已。
    从起点到终点,所有的人生概莫能外。而中间的过程,则各有各精彩。李先生的学术生涯,以名家弟子、大学教员开端,起点不可谓不高。但步入青壮年,却生活在一个以砸烂公检法、闭关锁国著称的年代,压根儿就与李先生的专业格格不入。“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平常的一个句子,掩盖了多少不平常的人生际遇。好在李先生还可以教书,远比同时代的很多知识分子幸运。而且,李先生也确实是学生的好老师,这在我自己成为大学老师之后,越发这样觉得。
    绝大部分情况下,个人命运宛如漩涡中的草末,无力对抗历史的潮流。然而,可不可以也追问一下,是谁有权挥挥大手,让大地像轮盘一样转动,千百万人的命运变化无常?一个成熟、均衡的社会,难道不应将社会成员个体的充分发展、人尽其才、各得其所放在考虑的首位吗?如果一个社会不是“不肖者犹知忌惮,而贤者有所归依”,那必定不是一个成熟理性的社会。可惜,在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度,尊重知识、爱护人才似乎还只停留在口号层面。在这方面,同胞们又是出奇的现实和功利。一个学者,哪怕是著名学者,如果手中既无政治权力(比如在党政机关兼任一个副职什么的),又无学术权力(比如可以作为评委评奖、评学位点什么的),可以得到客套,却未必得到尊重。现成的例子是曾任武汉大学校长、1971年去世的周鲠生先生,1922年以后中国学习、研究国际法的,无不是他的及门弟子或私塾弟子,1950年后奉调北京出任外交部顾问,地位不可谓不高。武大在百年校庆时,出了一本《周鲠生文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以作纪念。薄薄的一个小册子,装帧亦很粗糙,学界最关心的周先生的代表作、公认经典的《国际法》(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反而不收入。李先生作为周的弟子,担任文集的主编。这当然不是李先生的错,记得当年有关方面给出的理由是:出版经费不足。在校庆的日子里,是为前校长出文集,前校长又是著名的国际法学家,法学院又是武大的王牌专业,武大法学院又是以国际法知名,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这种借口更拙劣。名家尚且如此,遑论一般知识分子。记得《红楼梦》(第72回)里没文化的凤姐也知道说,前人撒土迷了后人的眼。凤姐要是有文化,没准就会说,怪不得中华文明总在治乱循环中轮回。
    李先生那一代知识分子,总是让我想起中国文化传统中的两个悖论。一方面是人才严重匮乏,文盲半文盲数目庞大,一方面是人才严重浪费。李先生及其上下几代人自不必说,随便翻翻典籍,就知道这是个历史悠久的现象。诗词是古代中国留给现代中国最丰富、最成熟的文化形式,无论先秦汉唐,还是清末民初,人才压抑是个永恒的题材,简直就是仅次于爱情;表面写爱情,实际感叹怀才不遇的,也不胜枚举。此其一。第二,“高者未必贤,下者未必愚”([唐]白居易•涧底松)。除了考试,中华民族对选贤任能,缺乏常规手段。而人的一生不可能总如考试,及格与否大致清楚明白,结果“食肉者鄙”(《左传•曹刿论战》)成为普遍的抱怨。看来,劣币驱逐良币、逆淘汰是纵贯古今的现象。哀莫大于心死,教人绝圣弃智就有点无奈中的赌气了。
    两种情形当然都可以归因于科学评价和激励机制的缺位。国人好评比,没有神也要造个神,热衷于膜拜“南×北×”之类的幻像。这只是粗疏的评价与激励方法。目前官本位学术管理体制下的评比,看起来是数目字管理,实则荒唐不堪,其极端就是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的评选。法学家是评出来的,恐怕可以入选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然而举国上下并不以此为异。相反,赢家有机会通吃课题、基金、职称与职位,等等,经过这些“学术”积累,再进入下一轮次……。学术贡献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得给人有学术贡献的印象。青年学子们,更加鄙视生吞条文、图解政策的“注释法学派”吧,加入“印象法学派”,直至成为“环中南海学派”的一员。问起国外的同行,他们颇有点“友邦惊诧”。是啊,一个专业,不同院校各有所长、有一批学者不分伯仲,才是正常!大部分知识分子都是非著名学者,善待这个大多数,而不是仅只善待个别明星学者、著名学者,是文化繁荣之道。细究起来,我们为什么有这个nothing or all的文化习惯,几千年的专制传统脱不了干系。整个社会是一个塔中有塔的庞大的金字塔,唯上的收益必然大于求是的收益,正如“吴王好剑客,百姓多创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资治通鉴》卷四七)。而且,专制也使人互不信任,打压贤能、闭塞民智就理所当然。当然,欲改变现状,学者也应反求诸己。没有清高的灵魂,性喜俯仰于人际政治,认识几个字、掌握一门技术,算哪门子知识分子。
    往者不可追,来者犹可惜。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更有必要纪念李先生及李先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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