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觉 我国著名的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曾经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指出,古代中国人的社会关系是一种类似于“同心圆”的结构。 “同心圆”结构长期以来是中国古人的社会关系的主要模式(资料图 图源网络) 西方人对群己、人我的界限有非常清晰的划分,而中国人对人际关系的理解很不同。中国人是以“己”为圆心,根据亲属与我的血缘远近,缔结成一张不断外扩的人际网络,如同投入水中石子所激荡起的同心圆波纹。 父子、夫妻、兄弟、朋友、君臣,一切中国古代的人伦关系都安置在这张网络之中。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之道,正是基于这种血缘的亲疏远近而确立起来的。 为什么不是“忠”、“信”、“廉”、“义”、“直”这些德性,而是“孝”成为了中国古代政教的基础? 《孝经·圣治章》给出了解答:“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 古代的人际关系,基于血缘亲疏建立(资料图 图源网络) 意思是说,子女对父母的亲爱之心,从年幼的时候就自然而然地生发出来了,随着子女不断成长,开始懂得更多的道理,便能够更加尊敬父母。 圣人顺着子女这种对父母天然的情感,教会他们亲爱、尊敬的道理。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而去爱别人的父母,这就叫违背道德;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敬重,而去敬重别人的父母,这就叫违背礼法。 不难发现,《孝经》强调了一点:对他人的爱,必须首先以对自己亲属的爱为基础。在古人看来,如果一个人连身边的人都不爱,很难想象他会善待他人。 古代先圣观察到,人在出生后对身边血亲所表现出的亲爱、依赖,这是没有经过任何后天的教育和培养,自然而然呈现出来的性情。在一切血亲中,又以父母为至亲,如《孝经》所说:“父母生之,续莫大焉”。 父母生之,续莫大焉(资料图 图源网络) 父母对子女的生养教育,奠定了父母与子女情感最自然的基础,而父母与子女的情感,又是先于人世间一切其他情感的。因此,这是一种最普遍也是最稳定的情感。 这种情感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环境的改换而发生太大的变化,可以说是一种放诸四海皆准的人性。政教必须建立在一种普遍而稳定的基础上,才能长久延续。 可是,相比基督教所推崇的对他人广泛而无差别之爱,中国古人这种基于血亲关系的爱,似乎显得有些狭隘和“小我”,这是不一种缺乏大公之心的表现呢? 事实上,儒家非常重视将这种对父母的情感扩至对待他人。齐宣王向孟子请教,怎样才能成为天下的王者,孟子回答说,想成为天下的王者,要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则“天下可运于掌”。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资料图 图源网络) 《礼记·礼运》则以“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作为“天下为公”时代的一种理想。 不过,这并不是要求子女将对父母的情感无差别地推及他人。在一个基于血缘而形成的聚居群落中,对待血缘关系远近不同的人,有情感上的亲疏浓淡之别。 在古人看来,此乃人情自然,而不是道德上的缺陷。因此,应该鼓励每个人先从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起,通过善待自己的双亲,先了解到什么是爱和敬。 然后再根据关系的远近亲疏,对其他人乃至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施以不同程度和方式的关照,从而形成一个有差等秩序的社会结构。如果一味要求普通人无差别地爱亲和爱人,则是有违人情自然的苛刻要求。 如果一味要求无差别地对待,是有违人情的(资料图 图源网络) 《礼记·乐记》说“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数,制之礼义”,这正可以解释为什么《孝经》为什么会以爱亲为爱人之根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