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赞助人产生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当时的艺术赞助人主要是富足的欧洲皇家、商业行会、宗教团体、家族或私人等群体。他们为艺术家提供资助,定制艺术作品。在这个时期,艺术作品基本不是艺术家本人对现实世界情感表达的产物,而主要体现的是艺术赞助人的审美标准、情趣和意愿,艺术赞助人决定了艺术风格和表现形式。对艺术充满热爱的赞助者和天才的艺术家们共同创造了欧洲文艺复兴的辉煌。其中,美第奇家族对达芬奇、米开郎基罗、拉斐尔等艺术家的赞助在整个西方艺术史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艺术赞助人的理念和机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18世纪的欧洲,社会分工开始细化,出现了专业艺术经纪人和拍卖行。伴随着艺术市场的不断发展,艺术家的地位逐步提升,艺术家可以自由表现自己的情感和创作理念,他们将作品寄卖在艺术机构中,艺术赞助人不再干预艺术家的创作,赞助人与被赞助的艺术家之间逐步形成了契约关系,商业化的特征越来越明显。 纵观世界文化艺术的发展,文化艺术的发展和繁荣离不开资金的赞助和支持。艺术赞助的来源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商业机构和个人。从广义来说,只要对艺术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和帮助,促进和推动艺术发展的人和机构都可被称为“赞助”。例如,企业资助各种艺术活动,推动艺术教育和普及;收藏家购买艺术品,认可和支持艺术家的创作。 艺术基金会的出现标志着艺术赞助走向专业化和规范化。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非营利性法人。专注于艺术领域的基金会主要推动艺术的创作、保护、传承、展示、推广、教育、创新和研究等。基金会的艺术赞助在欧美国家发展时间较长,也形成了较为成熟体系和制度,艺术基金会成为艺术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企业规模发展到一定程度,公益慈善和社会责任是无法回避的义务。在各国法律法规中,对于基金会基本上都有税收上的优惠政策。欧美不少国家遗产税率较高,很多富人都有自己的基金会,富人或企业通过成立基金会达到公益和节税双重目标,或者将收藏的艺术品捐给美术馆或博物馆,以避免去世后家庭遗产纠纷。企业家或企业自己设立的基金会具有较大的话语权,不仅是社会参与和社会地位的象征,还可以实现自己的价值观和既定目标。由于艺术品的专门门槛较高,所以艺术基金会对专业程度要求远远高于一般的慈善公益基金会。艺术基金会需要具备美术史、艺术市场、企业管理、投融资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其专业化程度会影响到基金会的发展。 从国内外来看,各基金会进行艺术赞助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有些基金会定位于支持艺术家创作、展览、研讨和出版等,同时进行艺术品的投资收藏。欧美不少艺术机构都由艺术基金会提供资金支持。艺术家尤其是年轻艺术家非常渴望来自成熟的艺术基金会的青睐,借助基金会专业渠道的推广,不少艺术家可以走进知名博物馆和美术馆,提升其学术和市场价值。例如,古根海姆基金会成立几十年来,系统地遴选和购买艺术家的作品,同时拓展国际文化交流合作,在美国、西班牙和立陶宛等国家建立了古根海姆博物馆推广艺术教育。著名的企业家和收藏家余德耀先生患上胰腺癌后,在苏富比和约翰·霍普金斯胰腺癌研究中心的支持下,设立了“艺疗基金会”,将艺术与科学融合,发挥艺术精神的神奇力量,探寻多维度的治愈路径。有些基金会主要关注大众或孩子们的艺术启蒙、教育和普及。雅昌艺术基金会分别在成都和西安发起了“点亮孩子艺术梦想”的捐赠活动,共计为11所学校捐赠了“艺术图书馆”,为2家机构捐赠了“流动美术馆”,推动文化艺术走进大众,扶持农村学生的艺术教育。 在艺术基金会中,以艺术大师名义成立的艺术基金会较为常见。例如,安迪·沃霍尔基金会、黄胄美术基金会、李可染艺术基金会等等。还有一些大企业每年将利润的一部分投入到企业基金会中,专门用于慈善公益事业,在企业经营良好的情况下,基金会的资金具有较好的保障。最近几十年,越来越多时尚品牌基金会成为艺术赞助人,推动了艺术与商业的融合发展。时尚品牌主要看中艺术的前沿性、先锋性和创新思维,这些契合高端品牌的内在气质,把产品当作艺术品,不仅能够吸引年轻人的关注和喜爱,还可以探及到更高端的潜在消费者。他们通过赞助各种艺术展览等公益慈善活动来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和文化品位,同时推动艺术市场发展。例如,1984年,卡地亚集团成立了当代艺术基金会,基金会已经收集了50多个国家350多位艺术家的1500件艺术作品,基金会主动策划,以展览和委托创作的方式,给艺术家提供与科技跨界等高平台机会,提升艺术家的知名度。卡地亚基金会在巴黎拥有自己的美术馆,这个基金会已成为法国当代艺术的重要赞助者和推动者。Gucci、Chanel、Dior等时尚品牌基金会均在艺术赞助方面可圈可点。 基金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捐赠和自身投资收益。很多基金会初始捐赠收入只是启动资金,之后的运营需要资金不断保值增值,造血机制和能力就显得非常重要,因此,专业稳健的投资不仅是基金会自身生存的需要,更是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在欧美市场,基金会涉足资本市场非常普遍,不少大型私人基金会会将绝大部分资金进行投资,主要收入来源于投资收益。 最近几年,我国基金会发展迅速。截止到2017年底,我国有基金会6464家,其中成立1-3年的基金会有1427家,成立1年以下的基金会有640家。以“艺术”、“文化”为相关登记在册的基金会有578家。民政部颁布《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指出,基金会进行保值增值应当遵守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基金会进行委托投资,应当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进行。2016年9月1日我国颁布《慈善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慈善组织为实现财产保值、增值进行投资的,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 与国外相比, 我国基金会对外投资还处于起步阶段,不少基金会为钱所困。有学者根据基金会披露的信息,对近些年我国基金会投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我国基金会对外投资有以下特点: (1)基金会对外投资的数量和规模呈现增长态势,非公募基金会的投资收益超过公募。全国基金会和公募基金会进行投资运作的比例比较高。 (2)投资收益与基金会的规模、成立时间、活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成正相关关系。 (3)大部分基金会在对外投资方面较为谨慎。基金会投资收益占总收入的比例逐年增加,但总体比例偏低。全国约 2/3 的基金会没有任何投资活动和投资收入,基金会对外投资有盈有亏,投资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最高为10%。 目前,国家并没有就基金会的投资范围进行限定。不少艺术基金会在资金运用方面通过购买艺术品提供艺术赞助,同时艺术精品作为另类投资的一个选项,本身也可以保值增值。总体来说,国内艺术基金会数量占比不高,资金规模不大,这也是委外投资不足的原因。(作者黄隽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品金融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特约专家,本文经作者授权发布,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