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按】在我看来,文化说到底无非是一个民族对待自身和看待世界的态度。按梁漱溟先生的说法,文化无他,乃一个民族的“生活底样法”,而这种“样法”终究取决于态度。所以文化并非一种实体,而只是一种态度。正是它规定了各个民族的生存方式。即使是器物层面的文化,也不过是通过有形的载体透显出一种取向而使载体本身成为“有意味的”东西,从而具有了文化的性质罢了。这就是我对文化的一点了解。 ![]() 中国不愧是文明古国,每到历史上的要紧处,就来一场“文化热”。先秦就不用说了,所谓“百家争鸣”,魏晋、宋明也争得一塌糊涂。西学东渐以来,我们更是何曾逃避过文化的话题?到了今天,以至于弄到一谈文化就俗的地步。然而文化问题总是执拗地成为我们民族挥之不去的情结,成为一种宿命,想想亦非偶然。 文化?文化!就像圣奥古斯丁说的“时间”,不说还明白,一说反而让人糊涂。给人的感觉是文化问题越谈越复杂,越谈越纠缠不清,但又不能不谈,不能不说。这实在是我们的无奈和尴尬处。 英人李约瑟,就是那位写出煌煌巨著《中国科学与文明史》的已故著名汉学家,硬要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找出科学来。这不仅出于他对中国文化的偏爱之类的情感驱动,更在于他已经在理智的层面上预设了科学超越文化传统的普遍可能性。例如他曾明确说过:“我们必须要问一问:现代的‘欧洲’世界文明中到底哪些部分是具有普遍性的,哪些部分是地区性的,局限于欧洲的?只要问题正确提出,其答案就不言而喻了。真正具有普遍性的是现代科学和现代技术,以及形成这种科学技术的哲学思想。而且还必须清楚认识,欧洲所产生的并不是‘欧洲的’或者‘西方的’科学,而是普遍适用的世界科学”(李约瑟:《四海之内》)。如此认为,似乎抽掉了中西文化之异。那么所谓“李约瑟难题”(讽刺的是,该难题恰恰是由李本人提出的)是否有效?难道它是一个假问题?是庸人自扰而已? 无独有偶。近日偶翻一本杂志,发现何兆武先生在一篇文章中亦持此类观点。他很干脆地说:“近代科学与近代思想意识并非是西方所特有的专利品,只不过是由于某种具体的历史条件的因缘而最初出现于西欧而已,故简称之为‘西学’。所以中国人也可能而且也应该学到手。但是有的人却把它绝对化了,把中学、西学当成了为两种先天所注定的不同实体。这应该说是一种根本性的误读或误解,也造成了思想上的混乱。……各民族各有不同的道路,但全人类又有共同的道路。普遍的共同道路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科学与思想是属于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本质上并无所谓中西之分”(何兆武:《传统与近代化》,《读书》2003年第12期)。 其实,上述说法恐怕说得有点儿绝对。是不是“真正具有普遍性”抑或“共同财富”,这得看是在何种意义上说了。单就科学来说,只要存在自然律的地方,它就是有效的。这也是势所必至、理有固然。在这个意义上,科学无国界,也无地域之分。我们不能说牛顿力学定律到了中国就不起作用了。不然,近代西方的坚船利炮怎能改变中国乃至东方?靠义和团的咒法就足够了。但问题远没有如此简单。面对自然律,我们就别无选择么?陀斯托耶夫斯基在其《地下室手记》中给出了一种可能的答案:“……无法通过的意思就是石头墙!什么样的石头墙?当然是自然律,是自然科学的演绎,是数学。”“我的老天!但是当我为了某种理由不喜欢这些事情以及二二得四的时候,我管它什么自然律或数学律。当然,如果我确实力量不够,我是不能用我的头把它撞倒的,但我并不因为它是一堵石头墙而我自己又没有力量把它撞倒就与它妥协”(考夫曼编:《存在主义》,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57、58页)。显然,在陀氏那里,另一种选择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承认这种可能性,乃决定了一种文化取向,显示了一种有尊严的生存样式。这就是文化!或许,以“科学”的眼光看来,陀氏对自然律的藐视是荒诞乃至发疯的,简直是一种病态的任性。但却不能因此而否认它仍然有意义,因为有效与否同是否应当绝非一码事。这里面就有一个选择的问题,看你究竟在乎什么:必然者还是当然者?效验还是意志?效果还是动机?利还是义?人各有志,文化亦然。文化仅仅存在于此,文化的差别也仅仅存在于此。只有在这里,文化的分野才得以彰显。这才是文化的实质所在,才是文化问题的症结所在。 近代英国哲学家兼科学家培根说:“人类知识和人类权力归于一;因为凡不知原因时即不能产生结果。要支配自然就须服从自然”。在他看来,“我们若不服从自然,我们就不能支配自然”(培根:《新工具》)。这里所谓“服从”,其前提乃是“认识”,其过程乃为科学之探索,其结果乃为科学之学说。由此不难看出科学的用意所在。“戡天役物”的取向典型地体现了西方文化的态度和特质。培根的上述观点可以被视为是“知识就是力量(或曰权力)”这一名言的最好也是最贴切的注脚。值得注意的是,西方人“认识自然”并非为了“顺应”自然,而是为了“改造”和“创造”自然。他们相信“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因为“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列宁:《哲学笔记》)。这同孟子所说的“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可谓大异其趣。 酷暑难耐之时,中国人自有中国人的法子,叫做“心静自然凉”。有诗为证。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消暑》诗曰:“何以消烦暑,端坐一院中。眼前无长物,窗下有清风。散热由心静,凉生为室空。此时身自保,难更与人同。”宋代诗人温革也有诗云:“避暑有妙法,不在泉石间。宁心无一事,便到清凉山。”这就是文化。西方人想到的恐怕不是调整自己的心态,而是发明电扇、冰箱、空调之类的人造物来改变“生态”。就此而言,说中国文化是内在超越、西方文化是外在超越也未尝不可。当年张之洞就曾说过:“中学为内学,西学为外学。中学治身心,西学应世事”(《劝学篇·会通》)。作为一种宏观比较和判断,该说也大体不错。 再以“花”为例。东西方的态度迥然有异。但丁借《神曲》中的人物之口说:“我向前走去,但我一看到花,我的脚步就慢下来了。”19世纪英国诗人A·坦尼森的诗这样写道:“墙缝里的花儿,我把你从缝里拔出,连根带花,都握在我的手中……。”东方人对待花儿的态度则不然。17世纪的日本诗人芭蕉有一首诗曰:“当细细看,荠花正吐艳盛开,倚在篱笆旁!”印度诗人泰戈尔的《飞鸟集》则说:“只管走过去,不必逗留着去采了花朵来保存,因为一路上,花朵自会继续开放的。”西方文化的这种占有姿态同东方文化的静观姿态不是大异其趣么?当然,有人会说,印度和日本诗人的说法不能代表中国文化。但我认为,它们同中国文化的亲缘性足以说明问题。其实,如果较起真儿来,笼统地说“西方文化”也大成问题。西方也并非铁板一块,有英美德法等等差异,即使同一个国家也还有东西南北之分,诸如此类,不胜其烦。但它们同东方相比,毕竟是“家族相似”。就此而言,“一锅煮”也还不算离谱。 从中国文化本身看,顺乎自然的取向就更加典型了。中国人讲究“天人合一”。道家如老子的“道法自然”,庄子的“依乎天理”、“因其固然”,《庄子·天地》对“机械”、“机事”、“机心”的嘲讽之类。儒家如孔子的“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而在孔子看来,“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孟子也不用说了,即使主张“制天命而用之”的荀子,也强调“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主张“不与天争职”。禅宗有一首偈:“高坡平顶上,尽是采樵翁,人人尽怀刀斧,不见山花映水红。”《五灯会元》卷四“长庆大安禅师”记载:“雪峰因入山采得一枝木,其形似蛇,于背上题曰:‘本自天然,不假雕琢。’寄与师。师曰:‘本色住山人,且无刀斧痕。’”正是由于顺其自然,才能禅意盎然。这也恰恰是儒道释三家尽管历史上不乏争执辩难,却未曾妨碍它们整合为一个有机的文化传统之原因吧? 的确,西方的科学我们中国人也能学会,不然派那么多留学生干嘛?但问题是在哪种意义上“学”又是在哪种意义上“会”?牛顿力学定律我们会背,也懂,还会用,但毕竟就像拿瓶子装酒,瓶子是自家的,酒却是外来的,而非自家“酿造”出来的。归根到底我们还是缺少孕育“科学”的土壤。而这却是“学”不来也无法“移植”的。所以,本土人士(海外华人科学家自当别论)拿不到诺贝尔奖也不得不口服心服。西方科学传入中国,导致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科玄论战”,其中恐怕主要还是文化差异使然。西方也有西方意义上的玄学,但未曾与科学发生如此尖锐的抵牾。科学来到中国,就遇到这般境遇,值得深思。这种差别能够被视而不见吗? 再看思想。思想也很复杂。就运思方式言,中西之异似乎不言而喻,自当不可忽略不计。以哲学为例,就像有人指出的,“哲学是人家印欧语族的游戏,咱可以喜欢,看个热闹,但不大玩得起来,就像中国也有些人爱看橄榄球,只没见人玩这种游戏”(陈嘉映:《哲学的用途》)。中国人作为旁观者可以看看热闹,其中的“门道”却学不到手。其差别大矣。然则至其究竟,思想在极致之处原本没有畛域和隔膜。此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古今中外谈何差别?在文化问题上,看科学见同而蔽于异,看思想见异而暗于同,都难脱皮相之见。需要说明的是,作为思想之文化表征的方式,其差别仍不可被忽略。 因缺乏功利上的考虑,中国文化也就不计较一日之长短,不以成败论英雄。孔子说:“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彫也。”孟子说:“仁者无敌”,相信德性的力量。智慧老人同鲁莽青年打擂台,取胜的肯定是后者,但当他长大成熟之后终有一天会向前者汲取智慧的。孰是孰非?孰优孰劣?看历史、观文化之命运,宜取“长时段”,所谓“风物长宜放眼量”。这方面,国学大师钱穆先生做出了很好的榜样。读读他的《国史大纲》便知。他对中国历史的洞见和对中国文化命运的把脉,都显示了其宏大而深邃的视野。 “胜者王侯败者寇”,这是缺乏历史感的态度。短视者乃缺乏智慧的表现。中国文化不欣赏这个。近代以降,中国文化传统看似以颓衰而告终。于是国人纷纷援西学以救中华,殊不知其中还有难以逾越者在。 说来说去,在我看来,文化说到底无非是一个民族对待自身和看待世界的态度。按梁漱溟先生的说法,文化无他,乃一个民族的“生活底样法”,而这种“样法”终究取决于态度。所以文化并非一种实体,而只是一种态度。正是它规定了各个民族的生存方式。即使是器物层面的文化,也不过是通过有形的载体透显出一种取向而使载体本身成为“有意味的”东西,从而具有了文化的性质罢了。这就是我对文化的一点了解。 以上拉杂写来,在今天看来几近“冬烘”之言。究竟如何,我还是有相当的自信,以待时间的见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