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均”:儒家的治国理念 作者:韩涛(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研究员) 来源:《光明日报》 时间:孔子二五七二年岁次壬寅十一月初三日癸未 耶稣2022年11月26日 儒家在国家治理方面主张“均平”,为政者在施政时公正不偏,布政有均,将“政均”视为治国理政的理想境界。“政均”的治国理念与追求已深深浸润到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念和民族心理之中,儒家的均衡治国思想与上古流传下来的中道传统有密切关联。 均地之政 古人对于“政均”的追求有一个悠久的历史传统。《说文》:“均,平偏也,从土从匀。”“均”有分多就少、损盈余补不足以达到均衡之意。“政均”似乎也可以看成是公天下到私天下的过渡阶段的思想观念。原始共产时代,部落内部财产公有,兄弟族属之间“异居而同财,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仪礼·丧服》)。由财产公有到财产私有制出现,如何平衡私有财产的分配呢? 从《周礼》的相关记载来看,西周时期在土地分配、产品分配、赋税分配等方面,已经提出了“均地”、“政均”的管理思想。如《周礼·地官·司徒》:“土均,掌平土地之政,以均地守,以均地事,以均地贡”,周代有专门的“均人”“土均”来掌管地政,为“主平土地之力政者”,负责监督实施土地和重要生产资料的分配,其人员配备有数十人之多。当时施政者的政事主要是均地和制税两项,孔子说:“先王制土,籍田以力。”(《国语·鲁语》)施政者把土地分配给耕种者,然后从耕种者手里收取租税,“天子之田九畡,以食兆民,王取经入焉,以食万官。”(《国语·楚语》)把天子所能掌握的土地,分配给天子所掌握的人口,最理想的分配方案是原始的朴素的平均分配。然而在具体操作时,要考虑家庭人口规模、人口老幼、土地肥瘠等因素,保证均平。孟子所推崇的“仁政”其实也是均平之政,如孟子所重视的“制民之产”,首要的就是分配田产,做到“井地之均”。在孟子看来,行“仁政”就是要勘正经界,均平土地和谷禄,如此方能实现仁政理想。 均市之政 在商品市场上,有贾师和司市专门负责商品供求的均衡和买卖的均平,《周礼·地官》记载了贾师和司市“辨其物而均平之”“辨物而平市,以政令禁物靡而均市”的市场管理职能。西汉末王莽依托《周礼》古五均说,置五均官,管理市场。 《逸周书》中也有粮食调度、赋役均平的思想观点,时人已经认识到“均”对于国计民生的重要,“均分以利之,则民安,利用以资之,则民乐,明德以师之,则民让”(《逸周书·本典解》),行政之均平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 均民之政 “政均”也体现为均民之政,使民安居乐业。根据《周礼》,大宰的职责就是“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西周培养人才的高等学府称为“成均”,即培养能够掌握“均”的人才。《周礼·春官·大司乐》:“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郑玄注引董仲舒之意云:“成均,五帝之学。”如何实现“均”,是上古时期留下的治国智慧。唐代垂拱元年(685)二月,改国子监曰成均监(《旧唐书·职官志》),后世曾称国子监为“成均”。把高等学府称为“成均”,充分说明了古人治国理政是以“均”作为理想目标的。 若要实现“政均”的社会治理目标,那就需要在财富、名位等社会稀缺资源的分配上实现均平。孔子说:“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很多学者把这句话理解为绝对平均主义的渊薮,是不准确的。“均”字并非现代汉语中数量相等、绝对平均之义,而是合理的差等,且这种合理差等能够保障利益分配的均衡。古人早已对“均”有此注解,何晏《论语集解》:“政理之均平”,“均者,言班爵,制田里,皆均平也。”朱熹《论语集注》云:“寡,谓民少。贫,谓财乏。均,谓各得其分。安,谓上下相安。”程树德《论语集释》也认同此解:“均,谓各得其分。” 孔子认为“不均”是为政之大患,孔子说:“君子莅民,不可以不知民之性而达诸民之情。……故世举则民亲之,政均则民无怨。”(《孔子家语·入官》)孔子认为季氏真正的祸患在于“不均”和“不安”,后来果然季氏家臣阳虎叛乱。“均”、“和”和“安”才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法宝。 清华简第八册《治邦之道》记载了智者和愚者两种不同的治国方式,愚者认为治国之道一阴一阳,日月西行,有自己的规律,只要听从天命即可,其观点类似无为而治。智者认为需要行有为之政,君主应忧民所忧,喜民所喜,关心百姓疾苦,体恤民情,忧虑瘟疫、水旱、兵甲、盗贼等祸乱因素,君主应反省施政是否均平,是否以时行事,是否赋税过重,此观点与孔子政均思想颇为接近。清华简第九册《治政之道》把君臣共事比作市场交易之买卖双方,是相互有利的,彼此畅通,才能达到政事之均平。新出清华简文献与传世文献相互印证,都反映出上古时期“政均”作为一种治国的思想,或者说是一种治国的理想目标,是颇受统治者和思想家的重视的。 礼乐之均 孔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重视以礼乐制度来规范社会秩序,以“周礼”来实现“政事之均”,礼乐秩序的规范体现出“政事之均”。“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礼记·乐记》)“乐”主和,强调同一性;“礼”主分,强调差异性,一分一合是一体两面,“政均”就是同一性和差异性的统一,礼义立,乐文同,则政均矣。善为政者如此,故曰:“见政事之均焉。”(《礼记·祭统》) 孔子主张以礼制中。“礼乎礼!夫礼,所以制中也。”(《礼记·仲尼燕居》)合乎礼制了就是“中”,礼就是规定“中”的法则。子游问何谓礼?孔子说:“礼也者,理也。……礼者何也?即事之治也。君子有其事,必有其治。”礼就是治事,对于君子来说就是治国理政。如果以礼治国,则“治国其如指诸掌而已乎”,“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而“若无礼,则手足无所错……官失其体。政事失其施”(《礼记·仲尼燕居》)。由此可以看出,礼就是治国的一个准绳,符合礼制,就能使政事“得其施”,“得其施”即“政理均平”之意。而不符合礼制,则政“失其施”,就不能“政理均平”,“则手足无所错”。 政均之“中” 政均的治国思想,要求在施政时充分考虑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各安其位,各得其所得,把为政之德、发展之果惠及所有阶层,使之“均平”,社会各方面合力的变动净趋势为零,达到一种社会资源分配的均衡状态(即止于至善),如此则无社会之怨,社会趋于稳定和谐。这一治国思想与儒家中道和谐的哲学理念密切相关。 均衡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有着相当久远的思想积淀和文化渊源。正如有的学者所说“把有差别的收入分配冠之以‘均’的名称,这确实显示中国传统经济理念的哲学特点”。先秦时期并无“均衡”一词,先秦儒家的均衡理念是以“中”的思想来呈现的。 “中”的思想,在中国文化中由来已久,是以我国名曰“中国”,吾族名曰“中华”。甲骨文里即有“中”字出现,先秦文献里“中”字出现频率较高,在当时人的观念中,“天道尚右,日月西移;地道尚左,水道中流。人道尚中,耳目役心。……天道曰祥,地道曰义,人道曰礼。……人有中,曰参,无中曰两,两争曰弱,参和曰强。”(《逸周书·武顺解》),此处天地人三才自然组成一个系统,人有中,故此成三,没有“中”的话就是两,两者相争为弱,有第三方就是和。故此有“中和”之说。周代“师氏掌国中、失之事,已教国子弟”(《周礼·地官·司徒》),师氏是周代掌管德行教化的官职,“中、失之事”是指国家符合中道、偏失中道的事情交由师氏来掌管判定,符合中道之政事即“政均”。《逸周书》首篇名为《度训》,整篇都在讲平衡的道理,“天生民而制其度,度小大以正,权轻重以极,明本末以立中,立中以补损,补损以知足,□爵以明等极,极以正民,正中外以成命,正上下以顺政。”(《逸周书·度训解》)《度训》要求为政者确立制度,立中补损,补损知足,明等级,正上下,目的就是要保证政均的实现。 清华简《保训》篇四次提到“中”,通过“舜久作小人”在民间承受磨难以求取中道和上甲微执法两个事例,讲述了上古中道之传承。李学勤等学者研究指出,《保训》篇是周文王临终的政治遗言,将中道传给姬发,中道即是“政均”的理论依据,是古代帝王即大位之前必须掌握的法宝,是治国安邦平天下的道理。 孔子对于中道十分重视,称中庸是鲜能久持的至德,“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论语·雍也》)甚至将中道视为天下之根本道理,“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礼记·中庸》)。《论语·尧曰》有尧对舜关于“允执其中”的政治训诫,舜继承了尧的遗命,“用其中于民”,犹如祖宗家法,舜又将这个训诫再传给禹,再联系《保训》篇所载上甲微把中道“传贻子孙,至于成汤”,可以发现上古时期有一个清晰的中道传承谱系,即:尧—舜—禹—上甲微—汤—周文王—武王—周公—孔子—子思。从某种程度上说,中道的传承其实也是“政均”治国理念的传承。 此外,“政均”与“政平”同义,先秦文献中常常有“平其政”的说法,《周易》第十五卦谦卦曰:“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裒,即敛取、减少的意思,损有余以补不足,使之平。故,“均”与“平”可以互训。如“施其职而平其政”“平政以齐民”“其政平而不苛”等。由此,进一步联想到《大学》开篇提出的“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中的“平天下”其实就是“均平天下”之意,“就是要用平均或均平的思想和方法去治理国家或天下,要建设一个以均平为特征的至公至正的理想社会”。(李振宏:《儒家“平天下”思想研究》)《礼记》中的两条文献“修身及家,平均天下,此古乐之发也”及“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便是很好的证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