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中指出:“‘和气致祥,乖气致异’。香港虽有不错的家底,但在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也面临很大的挑战,经不起折腾,经不起内耗。只有团结起来、和衷共济,才能把香港这个共同家园建设好。” “和气致祥,乖气致异”,出自西汉著名经学家、文学家刘向进呈汉元帝的《条灾异封事》:“和气致祥,乖气致异;祥多者其国安,异众者其国危,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义也。”东汉班固将这段文字记录在《汉书·刘向传》中,其意是说:和睦的氛围会带来吉祥,不和谐的氛围则招致灾祸;祥瑞多则国家臻于安定,灾异多则国家陷于危境。这是天地运行的规律,古今一贯的常理。 在刘向生活的时代,天人感应思想盛行,国家笼罩在灾异政治文化的神秘氛围中。这一时期也是士族社会形成的重要阶段,士大夫积极参与帝国的政权建设,成为儒家道德价值与治国理念的维护者。刘向便是其中一员,他援引灾异,着眼在人事,用意于谏诫,旨在劝元帝进贤良、退谗邪,这反映了西汉晚期儒臣与外戚宦官斗争日趋激烈的历史背景与时代特点。 “和气致祥,乖气致异”,是中华“和”文化在谶纬之学中的反映。在中国古典哲学史上,“和”的思想源远流长,意涵也相当丰富。它既可指人际间“和顺”“和敬”的道德情感,也可指“和谐”“和睦”的价值观念,所谓“和,顺也,谐也”(《广韵》)。此外,“和”还有另一层含义——“生”,即生生发展之意,如《管子·内业》云“和乃生,不和不生”,《淮南子·氾论训》亦曰“天地之气,莫大于和。和者,阴阳调,日夜分而生物”。这对认识论的研究与社会治理的实践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和”体现在认识论上,就是要取“和”去“同”,追求“美美与共”而非“唯我独美”。人的认识难免带有一定的局限性,这是认识发展过程中的自然现象与客观规律。所以,对于不同的观点,我们应当秉持尊重的态度,进行理性的切磋,予以合理的评价,达到“相成相济”,实现“和而不同”。即践行荀子所倡的“以仁心说,以学心听,以公心辨”,做到“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从而达致多元之“和”。 “和”于为政尤其重要。清代中前期,官场不和的积弊日益加剧。据《清高宗实录》载,群臣“各持己见,互相龃龉”,致使“教令纷更,事务稽滞,百姓罔知趋向,属吏无所禀承”,而乾隆帝初即位便下旨整肃。他先谕示臣下“和”之重要性:“古人重和衷之义,盖两三人共一事,和则成,不和则隳。《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刘向曰:‘众贤和于朝,则万物和于野。’和之收效,彰彰如是。”继而,乾隆帝客观分析官员失谐的原因:“往往起于意见之参差,而成于属官之谗构。”同时,由于“人性情好尚,不能皆同,气质偶偏,亦所不免”,群臣间自然较易产生“意见有差”的情形。最终,乾隆帝以“和气致祥”的古训为旨归,提出了自己的解决之道。他督诫群臣“各矢公心,屏除私意,同舟共济,休戚相关”,以营造和衷共济、合志同心的官场氛围。应该说,在乾隆朝前期,这种有的放矢的整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和”体现在社会治理上,就是致力于构建符合“和”伦理价值的社会结构与制度体系。在孔孟基础之上,荀子提出了“义分则和”的思想,回答了社会如何才能实现和谐。“分,谓上下有分;义,谓各得其宜”,即通过合乎“礼”的制度建设,使社会成员各尽其能、各得其宜、各获其利,如此则“无相夺伦”,整个社会便可达致和谐。所谓“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时,载万物,兼利天下,无它故焉,得之分义也。” 尽管儒家“和”思想重“礼”,但其蕴含的思想智慧具有达古通今的普遍意蕴,对于我们建设和谐社会乃至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俗话说,家和万事兴,中国是个大家庭,世界也是个大家庭,和气则安,和气则昌。反之,倘若兄弟反目、夫妻离心、父子相向,天天折腾,任凭多厚的家底,终究也是要衰败的。 (作者:尤佳,系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博士后研究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