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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说“不慕古,不留今,与时变,与俗化”

http://www.newdu.com 2017-11-23 国学网 刘泽华 参加讨论

      《管子·正世》中的这句话表达了先秦法家的历史观和改革精神的宏大气魄,如果说到“实践理性”,应该说这句话最为贴切和最贴近实践。
    慕古是由来已久的历史观,表现为对先王、祖宗和先王之道的崇拜、敬仰和尊崇,是最普遍并具有主导性的观念。商代卜辞充满了这类记载,到西周出现了“先王之道”这一神圣的观念,与“先王之道”相近的还有先王之制、先王之教、先王之礼、先王之命等等。到了春秋,随着社会的变迁和动荡,出现了三种先王观,一种是守旧的先王观,认为先王之道不能稍有变更;二是批判性的先王观,即以先王为旗号对现实违逆行为进行批判;三是提出“先王何常只有?”即先王没有固定之法。叔向批评子产改革违反了先王之道,子产回答说,我顾不上那么多,我要的是“救世”。到了诸子百家之时,先王观依然是一个重大的课题。
    人们探讨现实问题时,总爱回味一下历史,企图从古今关系或古今对比中,找到一把解剖现实的刀子。于是,古今问题便成了诸子们讨论的一个热门题目。孔子认为历史的过程是个损益过程,到周代达到了文明的高峰,于是发出“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一切遵从周制。他对“今”投以卑视的目光,似乎只有损而无益,像从高峰掉进了深谷,希望重新爬回到周代的高峰。老子承认在技术和知识上今比古都有了无可比拟的进步,不过在他的曲光镜下,这又是人类的变态和堕落,违反人的自然本性。墨子认为生产技术今胜于古,而道德今比三代要坏得多。孟子言必称三代,主张一切率由旧章。
    我不认为凡属称颂三代或上古者都是复古之辈,他们各有特定的理论内涵,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在理论形式上,都认为今不如昔。由于诸子各有自己的思想体系,先王观的地位各不相同,但更多是把三代乌托邦化,而对现实多有批评和批判性。
    彻底抛却崇尚先王的是法家,“不慕古”就是一种集中的表达。法家的多数人认为,社会历史是一个进化过程。最初的人类是不开化的,经济也极为原始和落后,没有政长,社会没有秩序,人们在混乱中生活。后来出现了圣人,引导人类走向文明,并逐步向高级发展。
    《商君书》的作者们最为重要的贡献之一,就是在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用分期的方法分析了历史的过程,并得出了今胜于昔的结论。分期与朝代不同,分期表达的是社会形态之类的问题。
    关于人类的起源问题,当时有各式各样的说法,《商君书》的作者把问题看得比较简单。《商君书·开塞》(以下只写《商君书》篇名)说:“天地设而民生之。”自从生人之后,作者认为人类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如果把当时也算进去,便是四个阶段。
    生民之始及其以后一个时期叫做“上世”。“上世”的特点是“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这种说法类似今天所说的母系社会。这个时期人们的相互关系是“亲亲而爱私”。继“上世”而来的叫“中世”。“中世”是对“上世”的否定,“亲亲废,上贤立矣”。“中世”的特点是“上贤而说仁”。继“中世”的是“下世”。“下世”有了私有、君主、国家、刑法,用今天的说法,人类进入了阶级社会。“下世”的特点是“贵贵而尊官”。接着“下世”的就是当今。
    《画策》篇对历史的进展还有另一种分析方法,以人物为代表把历史分为三世。最早时期称之为“昊英之世”,其特征是“伐木杀兽,人民少而木兽多”。类似今天所说的渔猎时代,人类靠索取自然物生存。继昊英之后,进入了“神农之世”。神农之世,类似今天所说的农耕时代,“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这个时期人类已不是单纯依赖自然,而是走向了生产创造之路。继神农之后的是“黄帝之世”。作者说,神农死后,人们开始互相争夺,“以强胜弱,以众胜寡”,黄帝适应时代的需要而起。为了治乱,制定了“君臣上下之义,父子兄弟之礼,夫妇妃匹之合;内行刀锯,外用甲兵”,历史进入了阶级社会。《画策》作者最为可贵的一点,是用经济特点与国家权力的产生作为划分时代的标志。《更法》篇还记述了商鞅的看法:“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韩非则把历史划分为“上古”“中古”“近古”“当今”四世。
    法家的历史进化观像一把锐利的宝剑,斩断了一切迂腐守旧和把远古乌托邦化的陈辞滥调,为政治上的变法改制提供了最有力的论据。由这种历史观直接引出了“更法”“变法”的结论。
    “不留今”就是对现实的事物也无需一概留恋。“不留今”就要敢于进行“更法”“变法”,敢于对现实中阻碍发展的问题开刀。《更法》说:“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当今面临的任务就是“更法”“更礼”。“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肯定)也”。如果说,这句话多少显些委婉,那么《开塞》则喊出了时代的最强音:“不法古,不修(循)今。”
    “不法古”比“不慕古”更加明快,“不修(循)今”和“不留今”是一个意思,需针对当下的问题进行“更法”“变礼”,这必然引起利益既得集团的激烈反抗。如商鞅变法一开始,以杜挚等为代表的守旧派极力反对,提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批驳了他们复古守旧的谬论,依据进化的历史观,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国必须从现实情况出发采取对策,不能让古老的传统拖住历史的车轮。商鞅明确提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秦孝公支持了商鞅的主张,在秦国开展了一场变法运动。
    这场变法不仅受到宗亲权贵的反对,“宗室贵戚多怨望者”,连一般的百姓也感到不习惯。但实践证明,效果是好的,新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乡邑大治”。商鞅变法使秦国迅速走向了强盛,改变了过去与诸侯交往中的被动局面,成为“兵革强大,诸侯畏惧”的强国。
    所谓“与时变”就是时代在变,要抓住时代性的问题。根据历史的不同时代的不同特点,变法要切合时代精神。韩非认为“当今争于气力”。在战国社会变动中,法家对社会变动反映得最灵敏,观察得最细致,所谓“气力”最为突出就是诸侯国之间的争战与经济力量的对比,这种角斗关系到每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人们对争战、兼并的看法极不相同,在种种不同见解中,法家最为实际。他们认为战争能否胜利是生死存亡的关键。战争不仅是军事的较量,同时又是经济力和智力的较量。在新的矛盾面前,许多传统的东西不仅不能适应需要,而且有许多东西越来越成为阻力和障碍。他们认为旧的贵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过时了,旧族不劳而获、无能而在位、无功而受禄的情况与生存竞争的需要发生了尖锐的冲突;旧的经济体系,即贵族分割土地和支配劳动者的状况阻碍了经济实力的增长;分封制度妨碍了政治和军事力量的集中,等等。针对这些过了时的东西,法家提出要按功劳重新分配权力、地位和俸禄。无功者靠边站,有功者升上来;打破旧贵族对土地和人口的分割与占有,通过“授田”使劳动者的家庭成为“私作”单位,并变成君主直接控制的编户民。法家主张把土地当作鼓励人们积极耕、战的奖品。以奖励耕战为杠杆推动了当时政治、经济的改革,适应了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
    总之,时变事异,变法就是应当随时而变。“先王当时而立法,度务而制事,法宜其时则治,事适其务故有功”,“备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不能把历史当成包袱背起来,也反对安于现状。他们清楚地认识到,统治者不应该向时代发号施令,而应通过变法顺从时代之变,引导时代前进。这种认识可以说居于当时认识之巅,是极为可贵的。
    “与俗化”与“因俗而动”是一个意思。“俗”的含义有多种,风俗、礼俗等,在法家那里俗有时也指过时之礼俗、恶俗等,他们每每提出移风易俗。这里说的“与俗化”“俗”指得是什么?从整篇上看,说得是人心所欲问题,即《史记·管晏列传》所说的“俗之所欲,因而予之”。慎到指出:“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所谓“合乎人心”,就像《荀子·非十二子》中所说的:“上则取听于上,下则取从于俗。”合人心、从俗,也就是因人情。慎到认为人情的具体表现是“自为”:“人莫不自为也。”“自为”就是为了自己。这个问题关涉人性的认识。早在春秋时代人们就进行过反复论述。最早提出人性这个概念的是单襄公,他说:“夫人性,陵上者也,不可盖也。求盖人,其抑下滋甚,故圣人贵让。且谚曰:‘兽恶其网,民恶其上。’《书》曰:‘民可近也,而不可上也。’是以圣人知民之不可加也。”单襄公把反对欺压看作是人的本性,其意思就是自我维护。又有人把求富看作是人的本性,如齐子尾说:“富,人之所欲也。”王孙雒说:“民之恶死而欲贵富以长没也,与我同。”类似的看法还有齐晏婴说的:“凡有血气,皆有争心。故利不可强,思义为愈。”晏婴虽然认为“争”是人的本性,但如果任其发展,就会生祸,所以应该用义来抑制它。总之,相当多的哲人认为追求“利”“富”“乐”“贵”等等,是出自人的本性,而不是什么邪恶。持这种观点的政治家与政治思想家认为,统治者的实际政策应当照顾和满足人的这种要求。由此他们提出了“利民”“惠民”“抚民”“安民”等等主张。他们认为不这样做就是违反人性。如师旷批评晋君时就说:“今宫室崇侈,民力凋尽,怨雠并作,莫保其性。”
    战国时期的法家特别注重对人性问题的研究,不过他们很少用“性”这个概念,而多用“情”和“欲”。法家人性论的核心用一个字来概括就是“利”。《管子·形势解》说:“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商君书·算地》说:“民之生(读若性),度而取长,称而取重,权而索利。”又说:“民生则计利,死则虑名。”《赏刑》篇说:“民之欲富贵也,共阖棺而后止。”《韩非子·内储说上》说:“利之所在,则忘其所恶,皆在孟贲。”许多研究家都认为韩非的人性论是宗其师荀子的性恶论,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包括韩非在内的所有法家,从来没有鄙视、厌恶过“利”;相反,在他们看来,人好利的本性改造不了,也无需改造,所以法家不是“性恶”论。作为当权者关键是如何做到利诱、利导和利用。利诱、利导和“利用”的目标就是把人们引到耕战上来,对此法家有一整套的政治设计。在他们看来超脱利欲之情者不能为统治者所用,是无用之辈,是蠹虫,应加以扫除。对法家是否是性恶论、如何把人们引向耕战等,有机会另行论述。
    “不慕古,不留今,与时变,与俗化”是法家思想体系的核心部分,是更法、变法、变礼的理论概括,是实践理性的依据。单就这十二个字说,对我今天的改革仍有直接的重要的启示性。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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